一种油井防喷刮油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19736阅读:42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油井作业用器材领域,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油井防喷刮油装置。



背景技术:

在油井作业时,经常会遇到井内压力高的情况,此时,如果进行起下抽油杆或卸除抽油杆的操作,通常会发生井喷。汽窜井喷时,井内瞬间喷出大量高温、高压流体,使操作人员难以靠近,很难进行抢喷,因此往往会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烫伤事故,甚至会发生井喷失控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油井防喷刮油装置,在抽油杆过程中可以实现刮油去污防落物功能,同时在遇到突发性汽窜井喷时,能够实现自动快速关井,安全防喷功能。克服了现有防喷装置需要手动才能实现关井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油井防喷刮油装置,包括:抽油杆、抽油管和刮油胶皮,所述刮油胶皮为圆环形密封圈,刮油胶环被固定在抽油管的内壁上,油井防喷刮油装置还包括防喷短节和触发环,在防喷短节和触发环的中心均设有通孔,所述通孔为同心圆,所述防喷短节为直径与抽油管内径相同的圆柱形且固定在抽油管的内壁上,所述触发环位于防喷短节的下部,在触发环上设有活动拉杆,所述活动拉杆位于通孔外侧,活动拉杆一端固定在触发环上,在防喷短节与触发环相邻一侧的内部设有与活动拉杆相配套的活动轨道,活动拉杆的另一端嵌套在活动轨道的末端,在活动轨道的另一端设有触发器,在抽油管外还设有控制器,触发器与控制器连通,在抽油管外还设有充气泵,所述充气泵一端通过充气管与刮油胶环内连通,另一端与控制器连接。

进一步优选,所述活动轨道垂直于防喷短节的上表面,活动轨道的长度小于防喷短节的高度。

进一步优选,所述活动拉杆的长度与活动轨道长度相同,所述活动拉杆和活动轨道均为2个。

进一步优选,所述防喷短节和触发环上的通孔的直径与抽油杆的外径相同。

本发明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刮油器与防喷器相组合的结构,同时实现刮油去污防落物的功能和防喷、快速抢喷的功能,此外利用突然升高的压力来触发触器,通过控制器启动充气泵,对抽油管内的刮油胶环进行充气,使充气后的刮油胶环紧紧包裹住抽油杆,以达到密封抽油杆,以达到防喷目的。此外,防喷短节的设计,可以有效防止抽油杆在运行过程发生位置偏移。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抽油管1、触发器2、触发环3、防喷短节4、活动拉杆5、刮油胶环6、充气泵7、控制器8。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所示,一种油井防喷刮油装置,包括:抽油杆、抽油管1、防喷短节3、触发环4和刮油胶环6,刮油胶环6采用橡胶材质,为圆环形密封圈,刮油胶环6被固定在抽油管1的内壁上,在防喷短节4和触发环3的中心均设有通孔,且两个通孔为同心圆,防喷短节4为直径与抽油管1内径相同的圆柱形,且固定在抽油管1的内壁上,触发环3位于防喷短节4的下部,在触发环3上设有活动拉杆5,活动拉杆5位于通孔外侧,活动拉杆5一端固定在触发环3上,在防喷短节4与触发环3相邻一侧的内部设有与活动拉杆5相配套的活动轨道,活动拉杆5的另一端嵌套在活动轨道的末端,在活动轨道的另一端设有触发器2,在抽油管1外还设有控制器8,触发器2与控制器8连通,在抽油管1外还设有充气泵7,所述充气泵7一端通过充气管与刮油胶环6内连通,充气后的刮油胶环6可以更紧密地包裹住抽油杆,另一端与控制器8连接。

活动轨道垂直于防喷短节4的上表面,活动轨道的长度小于防喷短节4的高度。

活动拉杆5的长度与活动轨道长度相同,活动拉杆5和活动轨道配套使用,活动拉杆5和活动轨道均为2个。

防喷短节4和触发环3上的通孔的直径与抽油杆的外径相同。

安装前,先将本实用新型的刮油胶环6处于半充气状态,抽油杆自下而上插入触发环3和防喷短节4上的通孔内伸出,触发环3与防喷短节4分离,活动拉杆5悬挂于活动轨道的末端,当抽油管1内的压力正常时,抽油杆向上提起,通过刮油胶环6的收缩使抽油杆上附着的原油被刮削,实现刮油去污的目的,如遇到突发性汽窜井喷时,抽油管1内的压力会突然升高,原油快速上升,推动触发环3向防喷短节4方向运动,

触发环3推动活动拉杆5沿活动轨道内的触发器2方向运动,当触发环3与防喷短节4相接处,活动拉杆5触碰到触发器2后,立即反馈给控制器8,控制器8立即启动充气泵7,充气泵7对抽油管1内的刮油胶环6进行充气,使充气后的刮油胶环6紧紧包裹住抽油杆,以达到密封抽油杆,以达到防喷目的。此外,圆柱形的防喷短节4可以防止抽油杆运行时,发生偏移。

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未详细叙述的部分为现有技术,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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