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53769阅读:2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储放装置,具体是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



背景技术:

消化提取含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Stromal Vascular Fraction,SVF,其中脂肪干细胞占35%左右),现今有很多的临床应用,其主要有以下优点:1、新鲜提取,细胞活性好;2、未经体外培养,不存细胞培养传代后细胞变异的风险;3、安全:细菌或细胞污染的风险小;4、回输的细胞没有经过体外的修饰,只是从要丢弃的脂肪中抽提出有用的脂肪干细胞,再输入人体,整个过程恰如成分输血。

脂肪颗粒是由脂肪组织纯化而得,而SVF则是由部分纯化后的脂肪颗粒制备而得,因此SVF中混合着大量的脂肪颗粒,由于在实际实验中可能会出现大量制备SVF的情况,因此对于SVF的储存便显得很重要,现实中SVF是通过离心提取配合重悬制备而成,因此SVF中混杂了脂肪颗粒以及其他的细胞,SVF的均匀程度影响整个实验的精确性,因此SVF的储存方式也需要时刻保持SVF的均匀度以及必要的细胞活性维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包括一储放箱体,其中储放箱体内固定安装有中隔板,通过中隔板将储放箱体内部分隔为主腔室以及设备室,其中设备室内安装有伺服马达,伺服马达的电机轴竖直穿过中隔板的中心孔并延伸至主腔室内,电机轴的顶端通过固定套接有法兰盘,且法兰盘通过螺丝固定在混合固定座的底面上,混合固定座的上表面采用外凸式的弧面结构,其中混合固定座的上表面上开设有多个插槽,其中插槽用于放置储放SVF的试管,这样在伺服马达的低速转动下,储放SVF的试管可以实现轻微的混合作用,这样避免了细胞出现沉淀的情况;储放箱体的外壁上安装有半导体制冷片,其 中半导体制冷片的冷面延伸至主腔室内,半导体制冷片的热面延伸至储放箱体的外侧,这样半导体制冷片可以对主腔室内部起到降温效果,而储放箱体本身体积小,避免了大型压缩机等设备的使用;储放箱体的上端开口处安装有密封盖,且密封盖的内表面上安装有扰流风扇,扰流风扇使得降温效果更好,因此整体使得储放SVF的试管处于低温同时运动状态,这样避免了细胞过度分化,且避免了细胞沉淀。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储放箱体采用隔热石棉板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机轴与中隔板的接触位置安装有轴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伺服马达、扰流风扇以及半导体制冷片均连接配电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体积小,便于放置,采用低温以及旋转的方式有效的使得储放SVF的试管处于低温同时运动状态,这样避免了细胞过度分化,且避免了细胞沉淀。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脂肪干细胞的血管基质成分的存储装置,包括一储放箱体1,其中储放箱体1内固定安装有中隔板3,通过中隔板3将储放箱体1内部分隔为主腔室以及设备室2,其中设备室2内安装有伺服马达8,伺服马达8的电机轴11竖直穿过中隔板3的中心孔并延伸至主腔室内,电机轴11的顶端通过固定套接有法兰盘12,且法兰盘12通过螺丝固定在混合固定座10的底面上,混合固定座10的上表面采用外凸式的弧面结构,其中混合固定座10的上表面上开设有多个插槽9,其中插槽9用于 放置储放SVF的试管,这样在伺服马达8的低速转动下,储放SVF的试管可以实现轻微的混合作用,这样避免了细胞出现沉淀的情况;储放箱体1的外壁上安装有半导体制冷片6,其中半导体制冷片6的冷面延伸至主腔室内,半导体制冷片6的热面延伸至储放箱体1的外侧,这样半导体制冷片6可以对主腔室内部起到降温效果,而储放箱体1本身体积小,避免了大型压缩机等设备的使用;储放箱体1的上端开口处安装有密封盖4,且密封盖4的内表面上安装有扰流风扇5,扰流风扇5使得降温效果更好,因此整体使得储放SVF的试管处于低温同时运动状态,这样避免了细胞过度分化,且避免了细胞沉淀。

所述储放箱体1采用隔热石棉板制成。

所述电机轴11与中隔板3的接触位置安装有轴承13。

所述伺服马达8、扰流风扇5以及半导体制冷片6均连接配电盒7。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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