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文档序号:534061阅读:45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肉类加工,具体是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
背景技术
腊制品的加工方法很多,不同的加工方式形成的腊肉风味各异,烟熏腊制品是我国人民喜欢食用的一种食品,烟熏香肠、烟熏腊肉、烟熏板鸭早已闻名国内外。目前烟熏腊制品的制作通常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引燃木屑,关闭熏房门,使熏烟均匀散布,熏房内初温70°C,3— 4小时后逐步降低到50— 56°C,保持28小时左右为成品。这种加工方法制出的烟熏腊制品烟味浓,从而影响品质和食欲。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要提供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这种加工方法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烟味轻或无烟味,而且仍能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实现本发明目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挂晾、烟熏,与现有技术不同的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C,熏烤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C,烟熏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采用上述方法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烟熏腊制品烟味轻或无烟味,仍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口感好。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阐述。实施例I :
一种可减少烟熏猪肉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如下工艺流程
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一用明火,不能熄火熏制5小时,温度控制70°C进行熟化处理一然后进行烘干增香处理,用明火,不能熄火熏19小时,温度控制50°C—成品。
权利要求
1.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包括腌制、挂晾、烟熏,其特征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c,烟熏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C,烟熏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
全文摘要
一种可减少烟熏腊制品烟味的加工方法,它是将晾好的肉胚挂在熏房内,打开熏房门,引燃木材或木炭,保持明火,先将温度控制在70℃,熏烤4-5小时,进行熟化处理,然后将温度控制在50-55℃,熏烤19小时,进行烘干增香处理即成。这种方法简单,制作出来的腊制品比传统工艺的烟熏腊制烟味轻或无烟味;而且加工出来的烟熏腊制品不需存放即可食用,仍保持烟熏腊制品的特有香味。
文档编号A23B4/044GK102940021SQ20121046288
公开日2013年2月27日 申请日期2012年11月16日 优先权日2012年11月16日
发明者陆超 申请人: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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