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36812阅读:26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皮包拉链口成型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的各种皮包上都会安装有拉链,在皮包上必须要预先开设有拉链安装口才能将拉链缝制上去,拉链安装口必须要涂胶和翻边才能完成,例如:专利CN204625973U一种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装置,需要基板上方设有可上下移动的辅助压紧装置,这样会增加结构,加大成本的投入,如果没有辅助压紧装置就会出现压紧程度不够,容易导致开胶,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影响产品的销售。

因此,必须针对上述缺陷作出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拉链安装口在制作过程中容易开胶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包括首尾依次连接的左撑开板、前撑开板、右撑开板和后撑开板,所述前撑开板包括从左到右连接的第一前撑开板和第二前撑开板,所述第一前撑开板和所述第二前撑开板通过前连接杆连接;所述后撑开板包括从左到右连接的第一后撑开板和第二后撑开板,所述第一后撑开板和所述第二后撑开板通过后连接杆连接;所述第一前撑开板上设有第一压紧腔,所述第一压紧腔内设有第一压紧装置,所述第一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一固定块、第一活动板和第二固定块,所述第一活动板前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一通孔,所述第一固定块通过第一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一压紧腔左侧,所述第二固定块通过第二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一压紧腔右侧,所述第 一通孔内设有第一转轴,所述第一转轴左端固定在所述第一固定块上,所述第一转轴右端固定在所述第二固定块上;所述第一后撑开板上设有第二压紧腔,所述第二压紧腔内设有第二压紧装置,所述第二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三固定块、第二活动板和第四固定块,所述第二活动板后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二通孔,所述第三固定块通过第三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二压紧腔左侧,所述第四固定块通过第四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二压紧腔右侧,所述第二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左端固定在所述第三固定块上,所述第二转轴右端固定在所述第四固定块上;所述第一活动板后端通过第三转轴与所述第二活动板前端铰接;所述第二前撑开板上设有第三压紧腔,所述第三压紧腔内设有第三压紧装置,所述第三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五固定块、第三活动板和第六固定块,所述第三活动板前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三通孔,所述第五固定块通过第五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三压紧腔左侧,所述第六固定块通过第六螺栓固定在所述第三压紧腔右侧,所述第三通孔内设有第四转轴,所述第四转轴左端固定在所述第五固定块上,所述第四转轴右端固定在所述第六固定块上;所述第二后撑开板上设有第四压紧腔,所述第四压紧腔内设有第四压紧装置,所述第四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七固定块、第四活动板和第八固定块,所述第四活动板后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四通孔,所述第七固定块通过第七螺栓固定在所述第四压紧腔左侧,所述第八固定块通过第八螺栓固定在所述第四压紧腔右侧,所述第四通孔内设有第五转轴,所述第五转轴左端固定在所述第七固定块上,所述第五转轴右端固定在所述第八固定块上;所述第三活动板后端通过第六转轴与所述第四活动板前端铰接。

进一步地,所述前连接杆上设有前压紧块。

进一步地,所述后连接杆上设有后压紧块。

进一步地,所述第二活动板前端设有第一U型开口,所述第一活动板后端插接在所述第一U型开口内,所述第三转轴贯穿所述第一活动板后端,并与所述第一U型开口两端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四活动板前端设有第二U型开口,所述第三活动板后端插接在所述第二U型开口内,所述第四转轴贯穿所述第三活动板后端,并与所述第二U型开口两端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第一压紧装置、第二压紧装置、第三压紧装置和第四压紧装置,使前撑开板和后撑开板能够将翻边涂胶后的皮料进行压紧,而且不用借助其他的辅助压紧装置,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优化整机的结构,保证压紧后的皮料不开胶,保证产品加工的质量。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的撑开状态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序号及其说明:

1、第一前撑开板;2、第一固定块;3、第一转轴;4、第一活动板;5、第二固定块;6、前连接杆;7、前压紧块;8、第五固定块;9、第四转轴;10、第三活动板;11、第六固定块;12、第二前撑开板;13、右撑开板;14、第二后撑开板;15、第八固定块;16、第四活动板;17、第五转轴;18、第七固定块;19、后压紧块;20、后连接杆;21、第四固定块;22、第二活动板;23、第二转轴;24、第三固定块;25、第一后撑开板;26、左撑开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拉链安装口翻边压紧的撑开装置,包括首尾依次连接的左撑开板26、前撑开板、右撑开板13和后撑开板,前撑开板包括从左到右连接的第一前撑开板1和第二前撑开板12,第一前撑开板1和第 二前撑开板12通过前连接杆6连接;后撑开板包括从左到右连接的第一后撑开板25和第二后撑开板14,第一后撑开板25和第二后撑开板14通过后连接杆20连接;第一前撑开板1上设有第一压紧腔,第一压紧腔内设有第一压紧装置,第一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一固定块2、第一活动板4和第二固定块5,第一活动板4前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一通孔,第一固定块2通过第一螺栓固定在第一压紧腔左侧,第二固定块5通过第二螺栓固定在第一压紧腔右侧,第一通孔内设有第一转轴3,第一转轴3左端固定在第一固定块2上,第一转轴3右端固定在第二固定块5上;第一后撑开板25上设有第二压紧腔,第二压紧腔内设有第二压紧装置,第二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三固定块24、第二活动板22和第四固定块21,第二活动板22后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二通孔,第三固定块24通过第三螺栓固定在第二压紧腔左侧,第四固定块21通过第四螺栓固定在第二压紧腔右侧,第二通孔内设有第二转轴23,第二转轴23左端固定在第三固定块24上,第二转轴23右端固定在第四固定块21上;第一活动板4后端通过第三转轴与第二活动板22前端铰接;第二前撑开板12上设有第三压紧腔,第三压紧腔内设有第三压紧装置,第三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五固定块8、第三活动板10和第六固定块11,第三活动板10前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三通孔,第五固定块8通过第五螺栓固定在第三压紧腔左侧,第六固定块11通过第六螺栓固定在第三压紧腔右侧,第三通孔内设有第四转轴9,第四转轴9左端固定在第五固定块8上,第四转轴9右端固定在第六固定块11上;第二后撑开板14上设有第四压紧腔,第四压紧腔内设有第四压紧装置,第四压紧装置包括从左到右依次连接的第七固定块18、第四活动板16和第八固定块15,第四活动板16后端设有左右贯穿的第四通孔,第七固定块18通过第七螺栓固定在第四压紧腔左侧,第八固定块15通过第八螺栓固定在第四压紧腔右侧,第四通孔内设有第五转轴17,第五转轴17左端固定在第七固定块18上,第五转轴17右端固定在第八固定块15上;第三活动板10后端通过第六转轴与第四活动板16前端铰接。本技术方案通过增加第一压紧装置、第二压紧装置、第三压紧装置和第四压紧装置,使前撑开板和后撑开板能够将翻边涂胶后的皮料进行压紧,而且不用借助其他占用空间的辅助压紧装置,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优化整机的结构,保证压紧后的皮料不开胶,保证产品加工的质量。本技术方案的第一活动板4后端下面设有用于撑开第一活动板4和第二活动板22的第一 推拉气缸,第三活动板10后端下面设有用于撑开第三活动板10和第四活动板16的第二推拉气缸,这样可以使皮料涂胶后压的更紧,防止后期开胶。

前连接杆6上设有前压紧块7。后连接杆20上设有后压紧块19。通过前压紧块7和后压紧块19可以使皮料压紧的面积更大,保证皮料压紧后不开胶。前连接杆6包括第一前连接杆和第二前连接杆,第一前连接杆与前压紧块7左端螺纹连接,第二前连接杆与前压紧块7右端螺纹连接,后连接杆20包括第一后连接杆和第二后连接杆,第一后连接杆与后连接杆20左端螺纹连接,第二后连接杆与后连接杆20右端螺纹连接,这样的结构可以使前压紧块7和后压紧块19根据不同拉链窗口的尺寸来调整撑开装置的长度,这样可以适用不同尺寸拉窗翻边,实现免换模具、用途广的功能。

第二活动板22前端设有第一U型开口,第一活动板4后端插接在第一U型开口内,第三转轴贯穿第一活动板4后端,并与第一U型开口两端连接。第四活动板16前端设有第二U型开口,第三活动板10后端插接在第二U型开口内,第四转轴贯穿第三活动板10后端,并与第二U型开口两端连接。这样可以使第三转轴和第四转轴能够受力均衡,保证前后两边能够压紧皮料,保证压紧后皮料不开胶。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增加第一压紧装置、第二压紧装置、第三压紧装置和第四压紧装置,使前撑开板和后撑开板能够将翻边涂胶后的皮料进行压紧,而且不用借助其他的辅助压紧装置,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优化整机的结构,保证压紧后的皮料不开胶,保证产品加工的质量。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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