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锅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锅本体,所述锅本体包括锅侧壁和锅底壁;
复合导热层,设置在所述锅底壁的外表面上,且包括第一铝层部、第二铝层部及位于所述第一铝层部和所述第二铝层部之间的铜夹层部,其中,所述第一铝层部及所述第二铝层部的厚度和H1与所述铜夹层部的厚度H2满足:1≤H1/H2≤2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导磁层,设置在所述复合导热层上,其中,所述复合导热层位于所述锅本体与所述导磁层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磁层呈包覆状设于所述复合导热层的外表面上,且所述导磁层与所述锅本体相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磁层的边沿过渡延伸至所述锅侧壁的外表面,且所述导磁层的边沿与所述锅侧壁相连。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铝层部的边缘与所述第一铝层部连接,所述铜夹层部填充所述第一铝层部和所述第二铝层部所围成的空间。
6.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铝层部的厚度H11满足:1mm≤H11≤4mm;和/或
所述第二铝层部的厚度H12满足:1mm≤H12≤4mm。
7.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铜夹层部的厚度H2满足:0.4mm≤H2≤2mm。
8.根据权利要求2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导磁层的厚度H3满足:0.3mm≤H3≤1.5mm。
9.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底壁的厚度H4满足:1.2mm≤H4≤4mm。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铝层部为纯铝质体;和/或所述第二铝层部为纯铝质体。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锅本体为不锈钢锅体、铝合金锅体或陶瓷锅体。
12.一种烹饪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烹饪主体;和
如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锅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