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地铁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
背景技术:
现有的不落轮镟床所配备的镟轮压紧工装只适用于电客车的轴箱结构,由于电客车和工程车的轴箱结构不同,对于工程车镟轮时则无法使用,目前市场上还没有一款镟轮压紧工装适用于工程车轴箱。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该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适合于工程车镟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包括圆销和螺纹杆,所述圆销的一端连接有圆缺状的固定套,所述圆销的另一端设置有螺纹盲孔,螺纹盲孔连接所述的螺纹杆,螺纹杆上设置有调节螺母和圆缺状的螺纹套,所述的调节螺母设置于螺纹套和圆销之间;所述的圆销、固定套和螺纹杆同轴心。
使用时,将工程车轴箱上的油压减震器拆卸掉,再将工装的螺纹套拆卸掉,将带台阶的圆销穿入到拆掉油压减震器的轴箱上,再将螺纹套与螺纹杆连接,此时固定套的缺面和螺纹套的缺面平行且面向上方,如果固定套的缺面和螺纹套的缺面不平行或面向上方时,往回转动螺纹套,并通过调节螺母来进行调整,直至固定套的缺面和螺纹套的缺面平行且面向上方为止,由此组成一个完整的镟轮联接工装,随后就可以配合不落轮镟床上的电客车工装一起使用,给工程车镟轮。
对于不同规格的轴箱可调节螺杆进行适配。
优选地,所述圆销的直径为21mm-23mm,所述圆销的长度为60mm-62mm;所述固定套的长度为36mm-38mm,所述固定套的圆心与其缺面的间距为29mm-31mm;所述螺纹套的长度为36mm-38mm,所述螺纹套的直径为32mm-34mm,所述螺纹套的圆心与其缺面的间距为12mm-14mm。
优选地,所述的固定套与圆销为一体成型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适用于工程车轴箱的镟轮压紧,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不易损坏;
2、针对工程车轴箱的镟轮进行合理的尺寸设计,与工程车轴箱的镟轮配合更完美;
3、固定套与圆销为一体成型结构,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工装的牢固强度,延长了工装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圆销沿其轴向的截面示意图;
图3图1的右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0-圆销,11-螺纹盲孔,20-固定套,21-固定套的缺面,30-螺纹杆,40-调节螺母,50-螺纹套,51-螺纹套的缺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包括圆销10和螺纹杆30,所述圆销10的一端连接有圆缺状的固定套20,所述圆销10的另一端设置有螺纹盲孔11,螺纹盲孔11连接所述的螺纹杆30;所述的螺纹杆30上设置有调节螺母40和螺纹套50,所述的调节螺母40设置于所述螺纹套50和圆销10之间;所述圆销10、固定套20、螺纹杆30同轴心。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圆销10的直径为21mm,所述圆销10的长度为60mm;所述固定套20的长度为36mm,所述固定套20的圆心与其缺面21的间距为29mm;所述螺纹套50的长度为36mm,所述螺纹套50的直径为32mm,所述螺纹套50的圆心与其缺面51的间距为12mm。
所述固定套20与所述圆销10为一体成型结构。
实施例二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包括圆销10和螺纹杆30,所述圆销10的一端连接有圆缺状的固定套20,所述圆销10的另一端设置有螺纹盲孔11,螺纹盲孔11连接所述的螺纹杆30;所述的螺纹杆30上设置有调节螺母40和螺纹套50,所述的调节螺母40设置于所述螺纹套50和圆销10之间;所述圆销10、固定套20、螺纹杆30同轴心。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圆销10的直径为23mm,所述圆销10的长度为62mm;所述固定套20的长度为38mm,所述固定套20的圆心与其缺面21的间距为31mm;所述螺纹套50的长度为38mm,所述螺纹套50的直径为34mm,所述螺纹套50的圆心与其缺面51的间距为14mm。
所述固定套20与所述圆销10为一体成型结构。
实施例三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地铁工程车镟轮工装,包括圆销10和螺纹杆30,所述圆销10的一端连接有圆缺状的固定套20,所述圆销10的另一端设置有螺纹盲孔11,螺纹盲孔11连接所述的螺纹杆30;所述的螺纹杆30上设置有调节螺母40和螺纹套50,所述的调节螺母40设置于所述螺纹套50和圆销10之间;所述圆销10、固定套20、螺纹杆30同轴心。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圆销10的直径为22.4mm,所述圆销10的长度为61.6mm;所述固定套20的长度为37.2mm,所述固定套20的圆心与其缺面21的间距为30.8mm;所述螺纹套50的长度为37.5mm,所述螺纹套50的直径为33.6mm,所述螺纹套50的圆心与其缺面51的间距为13.6mm。
所述固定套20与所述圆销10为一体成型结构。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