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五金加工用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90701阅读:34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五金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五金加工用夹具。



背景技术:

在加工五金件的过程中,常常使用到夹具对其进行夹持定位作用,夹具的夹持定位可靠性通常会影响到加工的准确性,传统夹具的夹持部一般为光滑端面,夹持定位效果不佳,尤其对于圆形五金件,很容易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松动,从而影响加工准确性,同时目前用夹具的夹持稳定性不好。现有实用新型专利(公告号:CN204843572U,公告日:2015.12.09)公开了一种五金件加工用夹具,虽然解决了夹持稳定性的问题,但是其是通过导向块及限位块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是非常麻烦的,影响加工效率,同时该装置对一些形状不规则的五金件的夹持效果不好,难以夹持牢固,往往出现为了夹持牢固而损坏五金件的情况。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五金加工用夹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五金加工用夹具,包括机架及U形座,所述机架前端悬设有U形座,所述U形座开口朝前设置,所述U形座左部右侧面上设置有V形槽,所述V形槽前后两侧均设置有夹持齿;所述U形座内设置有与V形槽相配合的夹持板,所述夹持板左侧面设置有与夹持齿适配的夹持槽;所述夹持板右侧设置有螺杆,所述螺杆穿过U形座右端与旋转手柄相连;所述U形座右部右侧固定设置有调节块,所述调节块套设于螺杆外,所述调节块上设置有用于防止螺杆松动的锁紧螺栓,所述锁紧螺栓自由端设置有调节手柄;所述U形座左部前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后侧面铰接有与之适配的旋转辅助夹板,所述旋转辅助夹板右侧面初始时与U形座左部右侧面齐平;所述U形座左部前端设置有延伸至凹槽内并与旋转辅助夹板左侧面相抵的螺旋顶杆。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调节块内设置有与锁紧螺栓适配的螺纹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V形槽与夹持齿的过渡拐角为圆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新型通过增设旋转辅助夹板,在不影响夹持圆形五金件的同时,通过螺旋顶杆调节使旋转辅助夹板与五金件相抵,辅助夹持,能在夹持形状不规则的五金件时保持较好的稳定性;同时增设调节块及锁紧螺栓,在夹持板夹持稳定后,通过调节手柄使锁紧螺栓锁死螺杆,避免后续加工时出现松动,提高加工准确的,同时操作方便,提高加工效率。

综上所述,本新型是对现有五金夹具的改进,使得其兼具夹持不规则五金件的功能,同时夹持稳定,不会在加工过程中出现松动,提高精度;操作方便,提高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五金加工用夹具的俯视图。

图中:1-U形座,2-夹持齿,3-V形槽,4-旋转辅助夹板,5-螺旋顶杆,6-突齿,7-夹持槽,8-夹持板,9-螺杆,10-旋转手柄,11-调节手柄,12-锁紧螺栓,13-调节块,14-机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五金加工用夹具,包括机架14及U形座1,所述机架14前端悬设有U形座1,所述U形座1开口朝前设置,所述U形座1左部右侧面上设置有V形槽3,所述V形槽3前后两侧均设置有夹持齿2;所述U形座1内设置有与V形槽3相配合的夹持板8,所述夹持板8左侧面设置有与夹持齿2适配的夹持槽7;所述夹持板8右侧设置有螺杆9,所述螺杆9穿过U形座1右端与旋转手柄10相连;所述U形座1右部右侧固定设置有调节块13,所述调节块13套设于螺杆9外,所述调节块13上设置有用于防止螺杆9松动的锁紧螺栓12,所述锁紧螺栓12自由端设置有调节手柄11;所述U形座1左部前端设置有凹槽,所述凹槽内后侧面铰接有与之适配的旋转辅助夹板4,所述旋转辅助夹板4右侧面初始时与U形座1左部右侧面齐平;所述U形座1左部前端设置有延伸至凹槽内并与旋转辅助夹板4左侧面相抵的螺旋顶杆5。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新型通过增设旋转辅助夹板4,在不影响夹持圆形五金件的同时,通过螺旋顶杆5调节使旋转辅助夹板4与五金件相抵,辅助夹持,能在夹持形状不规则的五金件时保持较好的稳定性;同时增设调节块13及锁紧螺栓12,在夹持板夹持稳定后,通过调节手柄11使锁紧螺栓12锁死螺杆9,避免后续加工时出现松动,提高加工准确的,同时操作方便,提高加工效率。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左”、“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