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设备,特别是针对一种钢铁材料打磨用的打磨机。
背景技术:
人们在使用砂轮打磨机对工件进行打磨时,打磨掉产生的细小粉末将在空气中漂浮,其很有可能在工作人员呼吸时被吸进肺部,因此长久从事此工作很可能使人患职业病,危害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而且飘散在空气中的粉末,也很可能会通过机器上的空洞和缝隙进入到机器的内部,其将加剧机器内部的磨损,影响机器的正常使用寿命。并且在对钢铁等工件进行打磨加工时将产生大量的金属屑,而现有的普通打磨机上并没有专门的回收装置,这将造成很大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结构简单、可以有效防止打磨加工产生的粉末在空气中飘散的打磨机。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打磨机,包括有机架、电机,所述电机固定在机架上,所述电机两端电机轴上均安装有砂轮,所述砂轮上方设置有防护罩,所述砂轮后方均挡尘罩,所述挡尘罩内部安装有风扇,且所述挡尘罩后端开孔且孔口套接有排风管,所述排风管末端管口连接在集屑箱左侧的进风口上,所述进风口与所述集屑箱内部风道连通,所述风道上下内壁分别安装有上磁性板和下磁性板,所述集屑板右侧所述风道出口位置还套有透气集尘袋。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上磁性板上设置有均匀拍列的上挡风板,所述下磁性板上设置有均匀拍列的下挡风板,且上挡风板与下挡风板相互错开。
进一步,所述上挡风板与下挡风板在高度方向上部分重叠。
进一步,所述上磁性板和下磁性板均由电磁铁提供磁性。
进一步,所述下磁性板可从所述集屑箱左端面抽出。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在所述砂轮后方设置所述挡尘罩和所述风扇,可以将打磨产生的金属屑、粉末连同空气一起吸入到排风管内,再由排风管将混合有金属屑和粉末的空气送入到所述集屑箱内,由于所述集屑箱内部安装有上、下磁性板,因此可以将混合空气中的金属屑吸附到上、下磁性板上,而剩余的粉尘和空气经过所述集屑箱后进入到集尘袋中,由于集尘袋可以使空气透出而粉尘无法通过,最终粉尘将聚集在集尘袋中。所以本实验新型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粉末在空气中的任意飘散、降低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机器设备的损伤,而且还可以对金属屑进行吸附收集并进行再次利用,有利于节能环保。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中集屑箱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2,本发明的一种打磨机,包括有机架1、电机2,所述电机2固定在机架1上,所述电机1两端电机轴上均安装有砂轮3,所述砂轮3上方设置有防护罩4,所述砂轮3后方均挡尘罩5,所述挡尘罩5内部安装有风扇6,且所述挡尘罩5后端开孔且孔口套接有排风管7,所述排风管7末端管口连接在集屑箱8左侧的进风口81上,所述进风口81与所述集屑箱8内部风道82连通,所述风道82上下内壁分别安装有上磁性板83和下磁性板84,所述集屑板8右侧所述风道82出口位置还套有透气集尘袋9。本发明通过在所述砂轮3后方设置所述挡尘罩5和所述风扇6,可以将打磨产生的金属屑、粉末连同空气一起吸入到排风管7内,再由排风管7将混合有金属屑和粉末的空气送入到所述集屑箱8内,由于所述集屑箱8内部安装有上磁性板83、下磁性板84,因此可以将混合空气中的金属屑吸附到上磁性板83、下磁性板84上,而剩余的粉尘和空气经过所述集屑箱8后进入到所述集尘袋9中,由于集尘袋可以使空气透出而粉尘无法通过,最终粉尘将聚集在集尘袋9中。所以本实验新型不仅可以有效地防止粉末在空气中的任意飘散、降低对工作人员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机器设备的损伤,而且还可以对金属屑进行吸附收集并进行再次利用,有利于节能环保。
所述上磁性板83上设置有均匀拍列的上挡风板831,所述下磁性板84上设置有均匀拍列的下挡风板841,且上挡风板831与下挡风板841相互错开。上述结构可以降低混合空气在所述风道82内的风速,有利益所述上磁性板83、下磁性板84充分吸附金属屑。
所述上挡风板831与下挡风板841在高度方向上部分重叠。上述结构可以将所述风道82分割为一个个小的风室,进一步降低混合空气在所述风道82内的风速。
所述上磁性板83和下磁性板84均由电磁铁提供磁性。采用电磁铁可以使所述上磁性板83、和下磁性板84在电磁铁通电时具有磁性,而断电时失去磁性;因此在需要取出金属屑时,切断电磁铁的电源,就可以使金属屑从所述上磁性板83和下磁性板84上自动脱离。
所述下磁性板84可从所述集屑箱8左端面抽出,上述结构可以方便将所述集屑箱8内部的金属屑和粉尘取出;当把为所述上磁性板83提供磁性的电磁铁的电源切断时,位于所述上磁性板83上的金属屑将在重力和所述下磁性板84吸附力的作用下掉落到所述下磁性板84上,此时抽出所述下磁性板84就可以将所述集屑箱8内部的金属屑全部清理出去,以便于下一次的使用。
以上所述只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但本发明并不限于上述实施例,只要其以任何相同或相似手段达到本发明的技术效果,都应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