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93871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蓝宝石加工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



背景技术:

由于蓝宝石具有硬度高、耐高温性、透光性好、电绝缘性优良、化学性能稳定等优点,广泛应用于机械、光学、信息等高技术领域。由于蓝宝石硬度高且脆性大,对其进行机械加工非常困难,目前我国蓝宝石加工工艺在批量生产中有如下不足之处,现有的夹具不容易定向,需要重新定向,导致磨削精度较差,降低了工作效率。在磨削过程中冷却液的使用不能循环使用,造成环境的污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针对现有的磨削机在加工过程中定位不准、工作效率低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方便定位、工作效率高、冷却液污染小的蓝宝石磨削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包括防护罩、底座、冷却液回流箱、工作平台、卡盘、动力元件、冷却液喷管、滑动导轨、操作面板和支撑板,所述底座设置于防护罩内,且防护罩上设置有操作面板;所述冷却液回流箱固定连接于底座的上方,支撑板设置于冷却液回流箱的上方,且支撑板的一端与底座侧边固定连接,工作平台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于支撑板上,支撑板上表面设置有锥形通孔,锥形通孔的一端设置有连接至冷却液回流箱内的导管;所述工作平台上安装有用于固定蓝宝石工件的卡盘;所述滑动导轨固定设置于底座的侧边,且滑动导轨的一端与支撑板连接;所述动力元件安装于主轴箱内,主轴箱通过主轴箱外设置的卡槽与截面为“工”字形的竖直滑动导轨连接,动力元件包括伺服电机和旋转主轴,旋转主轴竖直设置于主轴箱内,且旋转主轴的一端伸出主轴箱,伸出端安装有金刚石砂轮,旋转主轴通过传动皮带与伺服电机连接,旋转主轴侧边装配有冷却液喷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盘由两个开口相对的V型块组成,且V型块的V形槽内设有橡胶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动力装置上设有照明灯。

有益效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有益效果是: 磨削机构简单,操作方便,降低蓝宝石磨削加工成本。V型槽的使用,在磨削过程中,定位精确,磨削精度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冷却液回流箱的使用使冷却液能够重复使用,减少了冷却液对环境的污染,更加绿色环保。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 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1、防护罩,2、底座,3、冷却液回流箱,4、工作平台,5、卡盘,6、旋转主轴,7、伺服电机,8、冷却液喷管,9、滑动导轨,10、操作面板,11、支撑板,12、照明灯,13、主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是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并不限于此实施例。

结合附图详细描述实施例,一种蓝宝石磨削装置,包括防护罩1、底座2、冷却液回流箱3、工作平台4、卡盘5、动力元件、冷却液喷管8、滑动导轨9、操作面板10和支撑板11,所述底座2设置于防护罩1内,且防护罩1上设置有操作面板10;所述冷却液回流箱3固定连接于底座2的上方,支撑板11设置于冷却液回流箱3的上方,且支撑板11的一端与底座2侧边固定连接,工作平台4通过螺栓固定连接于支撑板11上,支撑板11上表面设置有锥形通孔,锥形通孔的一端设置有连接至冷却液回流箱3内的导管;所述工作平台4上安装有用于固定蓝宝石工件的卡盘5;所述滑动导轨9固定设置于底座2的侧边,且滑动导轨9的一端与支撑板11连接;所述动力元件安装于主轴箱13内,主轴箱13通过主轴箱13外设置的卡槽与截面为“工”字形的竖直滑动导轨9连接,动力元件包括伺服电机7和旋转主轴6,旋转主轴6竖直设置于主轴箱13内,且旋转主轴6的一端伸出主轴箱13,伸出端安装有金刚石砂轮,旋转主轴6通过传动皮带与伺服电机7连接,旋转主轴6侧边装配有冷却液喷管8。所述卡盘5由两个开口相对的V型块组成,且V型块的V形槽设有橡胶层;所述主轴箱13外设有照明灯12。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打开防护罩1,将蓝宝石待加工件通过卡盘5固定于工作平台4上,关闭防护罩1,通过操作面板10对动力元件进行控制,完成蓝宝石的磨削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冷却液对蓝宝石加工工件以及金刚石砂轮进行冷却降温,防止其由于温度过高而造成崩裂。使用过后的冷却液经管道流入冷却液回流箱3,冷却液回流箱3箱体底部装有过滤装置,能够将磨削屑进行过滤,过滤后的冷却液能够重复使用,继续对加工过程中的蓝宝石及金刚石砂轮进行冷却。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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