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带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包括船体(1),所述船体(1)内设置有污水处理装置(2),所述污水处理装置(2)底部设置有排水管(3),所述排水管(3)延伸至船体(1)外侧壁上的排水口,其特征在于:
所述排水口处设置有回弹板(5),所述回弹板(5)与船体(1)之间设置有弹簧(52);
所述污水处理装置(2)包括壳体(21)、设置在壳体(21)内的格栅板(7)、设置在格栅板(7)下方的臭氧处理层(10)、设置在臭氧处理层(10)下方的活性炭处理层(11)以及设置在活性炭处理层(11)下方的分离层(12),所述壳体(21)上端设置有进水口(6),所述格栅板(7)一侧设置有喷水泵(8),所述格栅板(7)另一侧设置有排污口(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栅板(7)水平设置,所述喷水泵(8)的喷水口与格栅板(7)的上表面相贴近。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分离层(12)的两侧设置有多个搅拌桨(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污水处理装置的船舶,其特征在于:所述回弹板(5)与船体(1)之间设置有两个弹簧(52),所述船体(1)上设置有两个凹槽(51),所述弹簧(52)设置在所述凹槽(51)内,所述回弹板(5)与船体(1)的外壁相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