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26062阅读:89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容器,尤其涉及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



背景技术:

焦磷酸是一种无色黏稠性液体,放置久了会生成结晶,导致焦磷酸从液态变成固态,使用时需要先就固态的焦磷酸熔化呈液态才行,需要消耗时间,同时也提高了使用成本,很不划算,若能使焦磷酸在放置的过程中始终处于液体状态,就能直接取用液态的焦磷酸,但是目前还没有一种装置能够使焦磷酸在长久的放置过程中始终处于液体状态。

有鉴于上述的缺陷,本设计人,积极加以研究创新,以期创设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使其更具有产业上的利用价值。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使焦磷酸始终处于液体状态,避免出现结晶的焦磷酸放置容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塑料内胆、玻璃外壳、塑料盖子、电动搅拌器、电加热板和控制器,所述塑料内胆固定在所述玻璃外壳中,所述塑料内胆与玻璃外壳之间设有真空层,所述塑料盖子可拆卸连接所述玻璃外壳上,所述电动搅拌器固定安装在所述塑料外壳上,所述电加热板固定在所述塑料内胆的底部,所述玻璃外壳的下端固定套设有一圈金属套,所述控制器固定在所述金属套的外壁上,所述电加热板与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所述金属套上设有电源线,所述控制器和电加热板均通过导线与所述电源线电连接,所述电动搅拌器的上端安装有电池盒,所述电池盒中可拆卸安装有电池,所述电动搅拌器与所述电池盒电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电动搅拌器包括电机、塑料搅拌杆和塑料搅拌叶片,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塑料盖子的上端中间,所述塑料搅拌杆的上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电机的转轴上,所述塑料搅拌叶片固定连接在所述塑料搅拌杆的下端。

进一步的,所述玻璃外壳的上端边缘部分设有外螺纹,所述塑料盖子的内部设有内螺纹,所述塑料盖子通过螺纹可拆卸旋合连接在所述玻璃外壳上。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器上设有显示屏、电源开关按钮和温度设定旋钮。

进一步的,所述电池盒固定在所述电机的上端。

进一步的,所述电池盒上设有电机启动开关。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该焦磷酸放置容器先通过控制器控制电加热板的加热温度,使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处于液体状态,通过塑料内胆与玻璃外壳之间的真空层启到保温作用,从而降低耗电量,通过电动搅拌器来搅拌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防止焦磷酸出现结晶,保证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始终处于液体状态。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一种焦磷酸放置容器,包括塑料内胆1、玻璃外壳2、塑料盖子3、电动搅拌器4、电加热板5和控制器6,所述塑料内胆固定在所述玻璃外壳中,所述塑料内胆与玻璃外壳之间设有真空层7,所述塑料盖子可拆卸连接所述玻璃外壳上,所述电动搅拌器固定安装在所述塑料外壳上,所述电加热板固定在所述塑料内胆的底部,所述玻璃外壳的下端固定套设有一圈金属套8,所述控制器固定在所述金属套的外壁上,所述电加热板与所述控制器通信连接,所述金属套上设有电源线9,所述控制器和电加热板均通过导线19与所述电源线电连接,所述电动搅拌器的上端安装有电池盒10,所述电池盒中可拆卸安装有电池11,所述电动搅拌器与所述电池盒电连接。

所述电动搅拌器包括电机12、塑料搅拌杆13和塑料搅拌叶片14,所述电机固定安装在所述塑料盖子的上端中间,所述塑料搅拌杆的上端固定连接在所述电机的转轴上,所述塑料搅拌叶片固定连接在所述塑料搅拌杆的下端。

所述玻璃外壳的上端边缘部分设有外螺纹,所述塑料盖子的内部设有内螺纹,所述塑料盖子通过螺纹可拆卸旋合连接在所述玻璃外壳上。

所述控制器上设有显示屏15、电源开关按钮16和温度设定旋钮17。

所述电池盒固定在所述电机的上端。

所述电池盒上设有电机启动开关18。

该焦磷酸放置容器的工作方式为:焦磷酸放置在塑料内胆中,塑料盖子盖设在玻璃外壳上,先通过控制器上的温度设定旋钮设定加热温度,然后使电加热板的加热,使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处于液体状态,电加热板的加热温度达到设定范围后,停止加热,从而降低耗电量,通过塑料内胆与玻璃外壳之间的真空层启到保温作用,然后通过电动搅拌器来搅拌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防止焦磷酸出现结晶,从而保证塑料内胆中的焦磷酸始终处于液体状态。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