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63832阅读:103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注塑模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



背景技术:

在塑料注塑生产中,经常会遇到因产品排气不良而在产品表面产生熔接痕或困气烧焦现象,目前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增加一件镶件来解决排气问题,但因注塑参数的微调或注塑机不稳定等因素,将导致产生熔接痕的位置不在镶件镶拼位置,而无仍无法排气,无法有效解决困气问题,或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调节,将走胶末端赶到镶拼位置排气,这将严重影响到注塑生产效率及产品良品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解决了生产效率低和产品良品率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包括排气镶件,所述排气镶件包括多个从左到右依次叠加的排气板,每个所述排气板的上都设有左右贯穿对应所述排气板的通孔,多个所述通孔构成销钉孔,所述销钉孔上插接有销钉,每个所述排气板左端面都设有引气槽,每个所述排气板底端面都设有排气口,多个所述排气口构成排气槽。

进一步地,所述排气镶件底端面设有螺栓孔。

进一步地,所述螺栓孔为两个。

进一步地,每个所述排气板的上都设有两个左右贯穿对应所述排气板的通孔,所述销钉孔两个。

进一步地,所述引气槽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上引气槽和下引气槽,所述上引气槽深度为0.02mm,所述下引气槽深度为0.1~0.2mm,所述排气口深度为0.3mm。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排气镶件包括多个排气板,多个排气板通过销钉连接在一起,每个排气板上都单独设有引气槽和排气口,从而使排气镶件能在多处位置排气,避免因走胶不稳定而无法排气的问题,能有效的加大注塑参数调整范围,而使调机变得容易,也能有效的改善因注塑生产时的不稳定致使走胶末端偏离镶件镶拼位太远导致无法有效排气的问题,从而增加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良品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一个实施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附图序号及其说明:

1、排气板;2、上引气槽;3、通孔;4、下引气槽;5、螺栓孔;6、排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参照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注塑模具排气镶件,包括排气镶件,排气镶件包括多个从左到右依次叠加的排气板1,每个排气板1的上都设有左右贯穿对应排气板的通孔3,多个通孔3构成销钉孔,销钉孔上插接有销钉(图中未画出),每个排气板1左端面都设有引气槽,每个排气板1底端面都设有排气口6,多个排气口6构成排气槽。排气镶件顶面为胶位面,排气镶件顶面的两个凹槽为产品注胶槽,这样的结构使用普通的排气镶件排气困难,采用本技术方案可以快速的排气。排气镶件与模芯的材质相同,这样使注胶出来的产品质量更好。最左的排气板1左前边缘、最左的排气板1左后边缘、最右的排气板1右前边缘和最右的排气板1右后边缘都设有倒圆角,这样可以避免零件受碰撞损坏,还可避免锋利角对操作者造成割伤手等事故。本技术方案的排气镶件包括多个排气板1,多个排气板1通过销钉连接在一起,每个排气板1上都单独设有引气槽和排气口6,从而使排气镶件能在多处位置排气,避免因走胶不稳定而无法排气的问题,能有效的加大注塑参数调整范围,而使调机变得容易,也能有效的改善因注塑生产时的不稳定致使走胶末端偏离镶件镶拼位太远导致无法有效排气的问题,从而增加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良品率,而且这样的结构设计加工简单,成本低。

排气镶件底端面设有螺栓5,螺栓孔为两个。这样可以使排气镶件与模具连接的更加紧固。

每个排气板1的上都设有两个左右贯穿对应排气板1的通孔,销钉孔两个。两个销钉孔左右排列,这样可以使各个排气板1连接的更加紧固。

引气槽包括从上到下依次连接的上引气槽2和下引气槽4,上引气槽2深度为0.02mm,下引气槽4深度为0.1~0.2mm,排气口6深度为0.3mm。通过上引气槽2的较小深度可以加快引气的数量,利于排气。上引气槽2、下引气槽4和排气口6具体的深度可以根据排气镶件的大小等需求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采用排气镶件包括多个排气板,多个排气板通过销钉连接在一起,每个排气板上都单独设有引气槽和排气口,从而使排气镶件能在多处位置排气,避免因走胶不稳定而无法排气的问题,能有效的加大注塑参数调整范围,而使调机变得容易,也能有效的改善因注塑生产时的不稳定致使走胶末端偏离镶件镶拼位太远导致无法有效排气的问题,从而增加了生产效率及产品良品率。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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