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61317阅读:90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焚烧炉,确切地说是城市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可用于填埋垃圾的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越来越多的大、中型城市积极探索采用焚烧方式处理城市垃圾。
如深圳市98年从日本引进了两套日处理量150吨的垃圾焚烧炉,该炉为马丁炉排炉,垃圾在内可以达到完全焚烧的效果,废气中粉尘和有害气体可在除去装置中得到有效消除,废热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发电或供应热水,但是投资巨大,国内仅有少数大城市才有能力采用。
又如北京建成了一座日处理120m3的间歇式垃圾焚烧炉,其焚烧工艺采用的是内核烧结法。其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是,当炉温达到1200℃时,炉渣易粘结,造成出渣困难,影响炉的正常工作,只能间歇运行。
再如上海多灵建材装备公司研制的日处理50m3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由于采用间歇加料、连续出料方式工作,废气排出温度不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焚烧后残渣也不能达到国家环保要求,处理能力太小,不能满足规模化处理需要。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有效控制二次污染,使废气和焚烧残渣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的城市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
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解决方案是这样的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包括炉体、炉篦、进风口、烟囱及卸料装置,其特征在于炉体为立式,炉体的上部设有二次燃烧室、烟囱和由一组翻板闸门、回转刮料器组成的加料装置;烟囱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的中央,且伸入二次燃烧室内的距离为烟囱有效内径的0.5~1.5倍,烟囱的有效内径为炉体有效内径的0.4~0.65倍,翻板闸门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烟囱的周围,回转刮料器设于其上方的烟囱外壁上。所述的二次燃烧室其高度按照烟气可停留1~3秒设置,即高度范围为2~3.5米。
所述的翻板闸门共有6~12扇,每扇门为扇面形,均布有二次燃烧室顶部烟囱的周围,门轴设于扇面形的中部,且门轴一端伸至炉体外,其外端上设有电动、手动执行器。
本实用新型具有三方向的优点一、由于将二次燃烧室设于炉体上部,使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分、有害气体等直接经过二次燃烧得以降解和消除,不再需要利用辅助燃料,具有节能降耗的作用。
二、其加料装置采用了一组翻板闸门的结构形式,故可实现小断面批量加料,保证焚烧炉排烟温度稳定。
三、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紧凑,集预热、分解、焚烧、冷却于一体,运行可靠性高,运行技术要求低,运行费用低,运行过程中NOx生成量少,制造成本低,可广泛使用于我国的中、小城市。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2为图1的A-A剖视图;图3为图2翻板闸门全开时的状态图。
以下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地说明。
由图1、图2、图3可见,该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包括炉体4、耐火材料5、炉篦6、铁衬板7、进风口8、传动装置9和卸料装置10等。炉体4为立式,炉体4内径为1.8米,炉体4的上部向上延伸为二次燃烧室3。二次燃烧室3的顶部中央安装着烟囱1,烟囱1的有效内径1米,烟囱1伸入二次燃烧室3内的距离为0.6米是烟囱1有效内径的0.6倍。
由一组8个翻板闸门11和回转刮料器12组成的加料装置安装在二次燃烧室3顶部烟囱1的周围。见图2翻板闸门11为扇面形,门轴安装在扇面形的中部,使门可沿车轴旋转,门轴一端外伸,外伸端上安装着电动、手动执行器13。回转刮料器12安装在翻板闸门11上方烟囱1外壁上。
其工作过程是当垃圾由进料设备送入加料装置2后,由回转刮料器12将垃圾刮至每个翻板闸门11上,且使每个翻板闸门11上的垃圾量相同。当某只翻板闸门11上的垃圾由于开启闸门而喂入炉内后,回转刮料器12会将新送入的垃圾刮至该只翻板闸门11上而重新形成各处垃圾量相同的情况。
翻板闸门11由执行器13带动,可以360°转动(正、反转),当翻板闸门11开启后有大块结团垃圾堵塞下料口时,可以使用翻板闸门转动180°将大块结团垃圾压入炉内;当有塑料、橡胶等物体由于高温而粘附着翻板闸门11时,可将其翻面,将粘附物体烧去。各翻板闸门11之间既可以按一定时间间隔单运行,又可根据情况任意开启任一只。执行器采用电动、手动二用,当电气部分发生故障时,也可采用手动控制开启。
垃圾在炉内燃烧时,炉内排出的烟气到达烟囱时,由于断面积突然缩小,而造成烟气产生涡流,由于烟气的涡流现象,而使得排烟充分混合,使得有机化合物和氧气含量的成分趋近均匀,而消除了局部或因有机化合物含量低或因温度低而造成的有机化合物不能在炉内高温火焰的加热下直接燃烧的情况,从而保证炉内排出的烟气中有机化合物含量,低于国标。
本焚烧炉可整体移动,也可拆卸移动。
权利要求1.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包括炉体、炉篦、进风口、烟囱及卸料装置,其特征在于炉体为立式,炉体的上部设有二次燃烧室、烟囱和由一组翻板闸门、回转刮料器组成的加料装置;烟囱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的中央,且伸入二次燃烧室内的距离为烟囱有效内径的0.5~1.5倍,烟囱的有效内径为炉体有效内径的0.4~0.65倍,翻板闸门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烟囱的周围,回转刮料器设于其上方的烟囱外壁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次燃烧室其高度按照烟气可停留1~3秒设置,即高度范围为2~3.5米。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翻板闸门共有6~12扇,每扇门为扇面形,均布在二次燃烧室顶部烟囱的周围,门轴设于扇面形的中部,且门轴一端伸至炉体外,其外端上设有电动、手动执行器。
专利摘要一种城市生活垃圾立式焚烧炉。该炉包括炉体、炉箅、进风口、烟囱及卸料装置,其特征在于:炉体的上部依次设有二次燃烧室、加料装置,加料装置由一组翻板闸门及回转刮料器组成。烟囱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的中央,翻板闸门设于二次燃烧室顶部烟囱的周围,回转刮料器设于其上方的烟囱外壁上。该炉可将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分、有害气体等直接经过二次燃烧得以降解和消除。且运行可靠性高,可广泛用于我国的中、小城市。
文档编号F23G5/00GK2341028SQ98242578
公开日1999年9月29日 申请日期1998年11月5日 优先权日1998年11月5日
发明者王盛, 薛世浩, 刘卫东, 陈新宁, 邱殿春, 王克林 申请人:安徽省建筑材料科学技术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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