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02831阅读:124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旋转轴密封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旋转轴的密封采用机械密封,即由一个动环和一个静环的端面相贴合,形成密封面,动环一侧装有压缩弹簧,补偿密封面的磨损间隙。

旋转轴的机械密封中,虽然密封环表面经过耐磨处理,但表面线速度还是受到一定的限制,最大不超过10米/秒,这对高速旋转轴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同时由于是金属直接接触摩擦,会产生大量热量,如果热量不能及时带走,这对密封环的使用寿命是有很大的影响,导致磨损加快,使用寿命短,维修率高,严重影响生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上述不足,提供一种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密封腔体1、摩擦盘2、旋转轴3、橡胶密封圈4和密封盖7;所述的旋转轴3的一个端部设置有所述的摩擦盘2,所述的橡胶密封圈4 沿着旋转轴3的轴向固定在所述的旋转轴3上,并且设置在所述的摩擦盘2的内侧实现了旋转轴3和摩擦盘2的气密封;所述的摩擦盘2垂直于旋转轴3的轴向的外侧气密连接有所述的密封腔体1的后端部,所述的密封腔体1的前端部通过密封盖7固定在所述的旋转轴3上;并且所述的密封腔体1、旋转轴3和密封盖 7之间的连接处均留有间隙;所述的密封腔体1垂直于旋转轴3 的轴向设置有进气口5。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的密封腔体1和摩擦盘2接触面设置有密封圈8。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旋转轴3的另一个端部设置有锁紧螺母6,沿所述的旋转轴3的轴向固定所述的密封盖7。

在一个优选的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旋转轴3上设置有凸台销 9,所述的橡胶密封圈4固定在所述的凸台销9和摩擦盘2之间。

本实用新型装置的工作过程为:由密封腔体1、摩擦盘2、旋转轴3、橡胶密封圈4和密封盖7形成一个半开放式密封腔,高压气从进气嘴进入密封腔体内。在图示密封腔的右侧有橡胶密封圈4和摩擦盘2形成的密封面,压缩气体被封住,不能跑漏。在密封腔的左侧,由密封腔体1、旋转轴3和密封盖7组合形成多段小间隙曲折回转密封面,压缩气体可以从里向外快速流过,而外侧的低压气体或粉末介质被完全阻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保证了静态和动态零件不直接接触,无磨损,无冷却,无噪音,使用寿命长,维修率低,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密封腔体、2-摩擦盘、3-旋转轴、4-橡胶密封圈、 5-进气口、6-锁紧螺母、7-密封盖、8-密封圈、9-凸台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加以详细说明,应指出的是,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旨在便于对本实用新型的理解,而对其不起任何限定作用。

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叙述。如图1所示,在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包括密封腔体1、摩擦盘2、旋转轴3、橡胶密封圈 4和密封盖7;所述的旋转轴3的一个端部设置有所述的摩擦盘2,所述的橡胶密封圈4沿着旋转轴3的轴向固定在所述的旋转轴3 上,并且设置在所述的摩擦盘2的内侧实现了旋转轴3和摩擦盘 2的气密封;所述的摩擦盘2垂直于旋转轴3的轴向的外侧气密连接有所述的密封腔体1的后端部,所述的密封腔体1的前端部通过密封盖7固定在所述的旋转轴3上;并且所述的密封腔体1、旋转轴3和密封盖7之间的连接处均留有间隙;所述的密封腔体1垂直于旋转轴3的轴向设置有进气口5。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密封腔体1和摩擦盘2接触面设置有密封圈8。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旋转轴3的另一个端部设置有锁紧螺母6,沿所述的旋转轴3的轴向固定所述的密封盖7。

在另一个具体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旋转轴3上设置有凸台销 9,所述的橡胶密封圈4固定在所述的凸台销9和摩擦盘2之间。

本实用新型装置的工作过程为:由密封腔体1、摩擦盘2、旋转轴3、橡胶密封圈4和密封盖7形成一个半开放式密封腔,高压气从进气嘴进入密封腔体内。在图示密封腔的右侧有橡胶密封圈4和摩擦盘2形成的密封面,压缩气体被封住,不能跑漏。在密封腔的左侧,由密封腔体1、旋转轴3和密封盖7组合形成多段小间隙曲折回转密封面,压缩气体可以从里向外快速流过,而外侧的低压气体或粉末介质被完全阻挡。

本实用新型的旋转轴用迷宫式气密封装置保证了静态和动态零件不直接接触,无磨损,无冷却,无噪音,使用寿命长,维修率低,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该技术的人在本实用新型所揭露的范围内可理解想到的变换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包含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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