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剂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23001阅读:85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剂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医药领域,具体来说涉及一种用于治疗癌症的药剂。
背景技术
癌症(cancer),医学术语亦称恶性肿瘤(malignant neoplasm),为由控制细胞生长增殖机制失常而引起的疾病。癌细胞除了生长失控外,还会局部侵入周遭正常组织甚至经由体内循环系统或淋巴系统转移到身体其他部分。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治疗癌症的药剂。
为了实现本发明的目的,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剂,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猕猴桃根30-60份、北沙参10-30份、鱼腥草1-20份、木槿根30-60份、百合 1-20份、花椒根30-60份、桔梗1-20份、水杨梅根30-60份、茯苓1_20份、白花蛇舌草1_20 份、白芨1-20份、绞股蓝1-20份、山楂10-20份、穿心莲1-20份、浙贝母1_20份、筋骨草 1-20份、赤苟1-20份、重楼1-20份、八角莲1-20份和二叶青1-20份。
优选地,本发明所述的治疗癌症的药剂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猕猴桃根50份、北沙参15份、鱼腥草10份、木槿根50份、百合10份、花椒根50份、桔梗15份、水杨梅根50份、茯苓15份、白花蛇舌草15份、白芨10份、绞股蓝15份、山楂15份、穿心莲15 份、浙贝母15份、筋骨草5份、赤芍15份、重楼10份、八角莲10份和三叶青10份。
如本文中使用的,术语“猕猴桃根”是指为猕猴桃科植物猕猴桃Actinidia chinensis Planch.的根。术语“木槿根”是指锦葵科植物木槿的根。术语“花椒根”是指芸香科植物花椒的根。术语“水杨梅根”是指蔷薇科植物日本水杨梅的根茎。
三叶青学名为三叶崖爬藤Tetrastigma hemsleyanum Diels et Gilg,来源为葡萄科崖爬藤属植物三叶青 Tetrastigma hems leyanum Diels etGilg.。
优选地,所述药剂为片剂、分散片、口含片、散剂或汤剂。
本发明的药剂无明显毒副作用,效果明确,治愈后不易复发,可有效地治疗癌症。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
的描述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这并非是对本发明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可以做出各种修改或改进,但是只要不脱离本发明的基本思想,均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实施例I
称取猕猴桃根50克、北沙参15克、鱼腥草10克、木槿根50克、百合10克、花椒根 50克、桔梗15克、水杨梅根50克、茯苓15克、白花蛇舌草15克、白芨10克、绞股蓝15克、 山楂15克、穿心莲15克、浙贝母15克、筋骨草5克、赤芍15克、重楼10克、八角莲10克和三叶青10克,加入2000毫升水,在一个标准大气压和回流的条件下加热5小时,冷却至室温。过滤,滤液即为本发明的汤剂I。
实施例2
称取猕猴桃根30克、北沙参30克、鱼腥草I克、木槿根30克、百合I克、花椒根60 克、桔梗20克、水杨梅根60克、茯苓I克、白花蛇舌草20克、白芨I克、绞股蓝I克、山楂10 克、穿心莲I克、浙贝母20克、筋骨草I克、赤芍I克、重楼I克、八角莲20克和三叶青20 克,加入2000毫升水,在一个标准大气压和回流的条件下加热5小时,冷却至室温。过滤, 滤液即为本发明的汤剂2。
实施例3
称取猕猴桃根60克、北沙参10克、鱼腥草20克、木槿根60克、百合20克、花椒根 30克、桔梗I克、水杨梅根30克、茯苓20克、白花蛇舌草I克、白芨20克、绞股蓝20克、山楂20克、穿心莲20克、浙贝母I克、筋骨草20克、赤芍20克、重楼20克、八角莲I克和三叶青I克,加入2000毫升水,在一个标准大气压和回流的条件下加热5小时,冷却至室温。 过滤,滤液即为本发明的汤剂3。
实验例I子宫肌瘤的治疗
诊断标准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中关于《中药治疗子宫肌瘤的指导原则》,结合西医高等院校统编教材《妇产科学》(第5版)中有关“女性生殖系统肿瘤”的诊断标准来制定。(I)西医诊断标准综合临床症状、妇科检查及两次以上B超, 临床诊断为子宫肌瘤。(2)中医辨证标准下腹部包块,固定不移,小腹腰骶坠胀隐痛,白带增多,色黄有异味,月经量多或经期延长,经色鲜红或暗红,经期腹痛加重,尿黄,舌质暗红, 边有痕斑点,舌下络脉增粗增长,苔白厚或黄腻,脉弦数或滑数。
病例
共治疗60例,年龄30-50岁,子宫体未超过3个月妊娠大小,瘤体直径彡6cm,多发性肌瘤最大直径< 6cm,病例排除年龄在30岁以下或50岁以上者、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
将上述患者分为3组,每组20例,分别使用汤剂1-3进行治疗,每天2次,每次50 毫升,连续3个月为一个疗程,共治疗两个疗程。
疗效判定标准
痊愈症状消失,月经(量、周期)恢复正常;显效症状基本上小时,瘤体大小减小,子宫大小恢复正常;无效B超检查肌瘤体积基本不变或者增加。
经过治疗,发现
对于汤剂I,痊愈16例,显效4例;
对于汤剂2,痊愈6例,显效7例,无效7例;
对于汤剂3,痊愈4例,显效8例,无效8例。
由此可见,汤剂I的疗效出乎意料地高于汤剂2和3。
实验例2胃肠癌症的治疗
病例I :
张XX,男61岁,诊断为胃癌中期,术中发现腹腔内淋巴结广泛转移,服用实施例I 中制备的汤剂进行治疗,每天2次,每次50毫升,连续3个月为一个疗程,共治疗两个疗程, 痊愈,随访I年,未复发。
病例2
张XX,女75岁,08年为诊断结肠癌,服用实施例I中制备的,痊愈,随访I年,未复发。
病例3
许XX,女68岁,诊断为直肠癌,服用实施例I中制备的汤剂进行治疗,每天2次,每次50毫升,连续3个月为一个疗程,共治疗两个疗程,肿瘤组织消失,随访I年未复发。
权利要求
1.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猕猴桃根30-60份、北沙参10-30份、鱼腥草1-20份、木槿根30-60份、百合1_20份、花椒根30-60份、桔梗1-20份、水杨梅根30-60份、茯苓1-20份、白花蛇舌草1_20份、白芨1_20份、绞股蓝1-20份、山楂10-20份、穿心莲1-20份、浙贝母1-20份、筋骨草1_20份、赤芍1_20份、重楼1-20份、八角莲1-20份和二叶青1-20份。
2.根据权利要求I所述的治疗癌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猕猴桃根50份、北沙参15份、鱼腥草10份、木槿根50份、百合10份、花椒根50份、桔梗15份、水杨梅根50份、茯苓15份、白花蛇舌草15份、白芨10份、绞股蓝15份、山楂15份、穿心莲15份、浙贝母15份、筋骨草5份、赤芍15份、重楼10份、八角莲10份和三叶青10份。
3.根据权利要求I或2所述的治疗癌症的药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剂为片剂、分散片、口含片、散剂或汤剂。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癌症的药剂,它是由下列原料药按重量份计制成猕猴桃根、北沙参、鱼腥草、木槿根、百合、花椒根、桔梗、水杨梅根、茯苓、白花蛇舌草、白芨、绞股蓝、山楂、穿心莲、浙贝母、筋骨草、赤芍、重楼、八角莲和三叶青。本发明的药剂无明显毒副作用,效果明确,治愈后不易复发,可有效地治疗癌症。
文档编号A61K36/898GK102973808SQ20121056827
公开日2013年3月20日 申请日期2012年12月25日 优先权日2012年12月25日
发明者郑定富 申请人:郑定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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