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械式停车设备人车自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8667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用于机械式停车设备的人车自锁装置。



背景技术:

机械停车设备(Mechanical equipment for parking automobile)是机械式汽车库中运送和停放汽车设备的总称。可分为升降横移类停车设备(PSH)、垂直循环类停车设备(PCX)、巷道堆垛类停车设备(PXD)、水平循环类停车设备(PSX)、多层循环类停车设备(PDX)、平面移动类停车设备(PPY)、汽车专用升降机、垂直升降类停车设备(PCS)、及简易升降类停车设备(PJS)等。

目前市场上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没有安装类似“库内有无人自动判别”功能的设备,仅安装了一组用于防止有人进入光电开关,在运行过程中防止人车误入。如果后来车辆不注意,在前面车辆的驾驶员没有离开车库的情况下进入,就会让形成误判,有时会造成夹碎车门玻璃或者驾驶员与车辆同时升到所在车位。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机械停车设备人车自锁装置,用于判断驾驶员是否已从设备中走出。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机械停车设备人车自锁装置,包括前后安装于机械停车设备入口的两个感应器,以及与感应器连接的计数器;所述计数器与控制机械停车设备的控制器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所述感应器为光电开关。通过光电开关感知物体是否通过,准确快速,实现成本低廉。

作为一种改进,还包括与控制器相连的报警器。当计数器计数1后长时间无法为0,则通过报警器通知管理人员进行查看。

作为一种改进,还包括与控制器连接的计时器。用于设置感应器感应或者计数器计数1后的时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之处在于:

1替代原有紧靠光电开关限制人员进入,改进为即可限制人员进入又可判断车库内是否有人。

2、可在原有基础上,直接使用,不改变原有电路设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人车自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首先要说明的是,一般机械停车设备仅允许驾驶员一人进入,车上其他乘客需要提前下车。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中的机械停车设备人车自锁装置包括前后安装于机械停车设备入口的两个感应器,以及与感应器连接的计数器;所述计数器与控制机械停车设备的控制器连接。所述感应器为光电开关。还包括与控制器相连的报警器,以及与控制器连接的计时器。

通过上述装置可以让控制器准确的得知进入设备内的人是否全部离开设备,从而判断能否进行一步操作。其具体步骤为:

A.锁定机械停车设备;并通过在机械停车设备入口处前后设置的感应器采集物体通过的信号;首先,通过控制器将机械停车设备锁定,此时整个设备无法动作。并通过在设备入口处前后设置的感应器,用于感应是否有人车经过。计数器清零处理。

B.计数;前后感应器依次被触发则计1,感应器由后到前被触发则计-1;感应器被由前至后触发,说明有物体(通常是车)进入停车设备,此时计数器计数为1,且可累计。如果几辆车鱼贯进入,如3辆,此时感应器被由前至后触发3次,则计数器计数为3。当然,原则上仅允许一辆车进入,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多辆车进入时,能确保多辆车(至少其驾驶员)能退出设备后,设备才启动,以避免人身安全。当感应器由后至前被触发,说明有物体(通常是驾驶员,也可能是车)退出停车设备,此时计数器计-1,也可累计。

并且步骤B中,感应器被触发时计时器开始计时,若15秒内另一个感应器没有被触发则计数器不计数。即两个感应器必须连续触发计时器才能计数,否则控制器将其判断为感应器误触发。

C.判断;若计数器为0则解锁机械停车设备,若计数器不为0则继续锁定。该步骤的目的在于判断进入停车设备的驾驶员是否已经退出设备。如有三辆车依次进入停车设备,感应器被连续触发三次,计数器计数3。驾驶员进入停车设备后,发觉该停车设备仅允许一辆车进入,于是后面进入的两辆车又退出车库,计数器计数为3-2=1。最后,第一辆进入设备汽车的驾驶员完成停车动作,从设备退出,触发感应器,计数器又计数-1,此时计数器计数为1-1=0。说明所有的车/驾驶员已经退出车库,设备可以进行其他如提升等动作。于是控制器对停车设备解锁。如果计数器不为0,说明还有驾驶员没有退出,则继续锁定。

D.从计数器计数起计时器开始计时,若计数器在20分钟内计数都不为0,则通知管理人员。计数器由于某些原因偶尔也会出现误计数,倘若从第一次计数开始20分钟,计数器都还不能归零,说明出现了误计数。另外一种原因,就是由于某种情况驾驶员在20分钟内没有退出设备。上述两种原因都需要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排除故障或者帮助驾驶员。

以上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的是,上述优选实施方式不应视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为准。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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