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057859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混凝土搅拌领域,涉及一种混凝土搅拌器,具体是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



背景技术:

混凝土,简称为砼,是指由胶凝材料将骨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统称。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骨料;与水(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但是当前混凝土搅拌完成下料的时候,经常存在下料不充分的情况,导致会有部分混凝土经常存在搅拌器内,长时间混凝土就会凝固在内,影响后续的混凝土搅拌,长此以往也会造成物料浪费。为解决上述缺陷,现提供一种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包括搅拌腔,搅拌腔内部设有推杆腔,推杆腔内壁上设有第一滑道,第一滑道顶端设有一限位块,第一滑道上设有第一滑块,第一滑块上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第一滑块上铰接有一推杆;

推杆腔内还设有一推动装置,推动装置上设有支座;推动装置包括下料片,下料片包括第一下料片,第二下料片,第一下料片顶端设有第二滑道,第一下料片和第二下料片之间连接有若干弹簧,第二下料片上均设有一滑片;

搅拌腔底部还开有一下料口,下料口上设有一铰接在搅拌腔底部下料盖;搅拌腔内部还设有一搅拌装置,搅拌装置连接在搅拌电机上,搅拌电机上方设有第二电动伸缩杆。

进一步地,所述搅拌腔为圆筒状。

进一步地,所述推杆腔为一矩形腔,推杆腔长度为搅拌腔直径的2/3。

进一步地,所述推杆与支座铰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下料片的左右两端均设有第二下料片,第二下料片通过内部的第二滑块连接在第一下料片上。

进一步地,所述推动装置在推杆腔内时弹簧为压紧状态。

进一步地,所述滑片为一圆柱。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附图说明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部分结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主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推杆腔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下料片主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下料片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5所示,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包括搅拌腔1,搅拌腔1为圆筒状,搅拌腔1内部设有推杆腔2,推杆腔2为一矩形腔,推杆腔2长度为搅拌腔1直径的2/3,推杆腔2内壁上设有第一滑道201,第一滑道201顶端设有一限位块202,第一滑道201上设有第一滑块203,第一滑块203上连接有第一电动伸缩杆204,第一电动伸缩杆204通过电来控制伸缩,第一滑块203上铰接有一推杆205;

推杆205与推动装置3通过推动装置3上的支座307与推动装置3铰接,当第一电动伸缩杆204推动第一滑块203向下移动的时候,推杆205推动推动装置3往前移动,推动装置3设在推杆腔2内;推动装置3包括下料片308,下料片308包括第一下料片301,第二下料片303,第一下料片301顶端设有第二滑道302,第一下料片301的左右两端均设有第二下料片303,第二下料片303为一个与第一下料片;第二下料片303通过内部的第二滑块304连接在第一下料片301上,第一下料片301和第二下料片303之间连接有若干弹簧305,推动装置3在推杆腔内时弹簧305为压紧状态,当推动装置3被推出推杆腔2外时弹簧305会将第二下料片303推出,从而通过第二下料片303与第一下料片301的组合延长下料片308的长度,第二下料片303上均设有一滑片306,滑片306为一圆柱,便于推动装置3被推出推杆腔2时在搅拌腔1内滑动;

搅拌腔1底部还开有一下料口4,下料口4上设有一铰接在搅拌腔1底部下料盖401,下料盖401在不需要下料的时候封住下料口4,使得搅拌器在工作时不会漏料。

搅拌腔1内部还设有一搅拌装置5,搅拌装置5连接在搅拌电机6上,搅拌电机6上方设有第二电动伸缩杆7,搅拌完成之后第二电动伸缩杆7可将搅拌装置5收起到搅拌腔1的上方。

一种混凝土搅拌器的下料装置,在工作时,填充进入物料搅拌完成之后,打开下料盖通过下料口下料,通过第二电动伸缩杆将搅拌装置收起到搅拌腔的上方之后,利用第一电动伸缩杆推动第一滑块顶住推杆将下料片从推杆腔推出,利用弹簧扩大下料片把混凝土从搅拌腔内部推到下料口完成下料;本实用新型通过推杆和第一滑块以及下料片的设置,能够将所有搅拌完成之后的混凝土从搅拌腔内推出来,避免了下料不充分时会有部分混凝土留存在搅拌器内的情况,不会出现因为混凝土凝固在内,影响后续的混凝土搅拌和造成物料浪费的情况出现。

以上内容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结构所作的举例和说明,所属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做各种各样的修改或补充或采用类似的方式替代,只要不偏离实用新型的结构或者超越本权利要求书所定义的范围,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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