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限位器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49484阅读:571来源:国知局
车门限位器及汽车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制造技术,尤其涉及一种车门限位器及汽车。



背景技术:

车门限位器是汽车车门系统中非常关键的部件之一,其作用是限制车门最大开度,防止车门过开,提供车门开闭档位,以方便乘客上下车。车门系统对限位器的性能要求比较高,限位器在开启及关闭时应无噪音发生,且限位档位清晰。

现有技术中,车门限位器通常包括限位臂和限位壳,限位壳内设有弹簧和滑块,限位臂沿轴向设有多个凹槽,以使车门具有不同角度的开启档位;在车门开启过程中,限位臂推动限位壳内的滑块继而挤压限位壳内的弹簧,当滑块滑动至其中一个凹槽处时,撤销外力,则弹簧抵顶在凹槽内,使车门保持对应位置的开启。然而,在弹簧形变过程中,弹簧作用力会发生剧烈变化,导致限位器档位感不清晰。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门限位器及汽车,能够提高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方面是提供一种车门限位器,包括:限位器壳体,用于与车门连接,限位器壳体内设有两个液体胶滑块,两个所述液体胶滑块之间夹设有限位臂,且所述限位臂穿过所述限位器壳体。

进一步地,所述液体胶滑块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有液体胶制成的支撑部。

所述外壳上设有至少一个充液嘴。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器壳体包括:盖板及具有开口的盒体,所述盒体具有向外延伸的翻边,所述盖板覆盖所述开口并与所述翻边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臂的外侧套设有尼龙层。

进一步地,所述尼龙层上设有多个凹槽。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臂的第一端与安装支架固定连接,所述安装支架用于与车身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安装支架包括两个侧壁和连接在两个所述侧壁之间的底壁,两个所述侧壁用于与所述限位臂连接,所述底壁用于与所述车体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臂通过铆钉与所述安装支架连接;所述安装支架通过螺栓与所述车体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臂背离所述第一端的第二端设有止挡部。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是提供一种汽车,包括:车体、车门及连接所述车体、车门的车门限位器,所述车门限位器为前述任一项所述的车门限位器。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车门限位器及汽车,通过在所述限位器壳体内设有两个液体胶滑块,所述限位臂夹设在两个所述液体胶滑块之间,且限位臂穿过所述限位器壳体,以使限位器壳体能沿限位臂滑动,由于液体胶的流动性平缓,液体胶滑块在形变过程中不会出现剧烈变化,使得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清晰,也即提高了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中液体胶滑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中限位器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0-限位器壳体;11-盖板;12-盒体;20-液体胶滑块;21-外壳;30-限位臂;40-尼龙层;50-安装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下述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其中,“上”、“下”等的用语,是用于描述各个结构在附图中的相对位置关系,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方便描述不同的部件,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顺序关系、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中液体胶滑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车门限位器中限位器壳体的结构示意图。

请参照图1-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车门限位器,包括:限位器壳体10,用于与车门连接,限位器壳体10内设有两个液体胶滑块20,两个液体胶滑块20之间夹设有限位臂30,且限位臂30穿过限位器壳体10。

具体地,限位臂30可以呈板状,且具有一定的厚度,沿限位臂30的长度方向可以设置多个凹槽,以使车门可以在多个角度保持打开。本实施例对于液体胶滑块20的形状不做具体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例如液体胶滑块20可以呈球状。

此外,本实施例对于液体胶的具体成分不做具体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只要具有一定的流动性且能够夹持限位臂30的液体即可;例如:液体胶可以由:丙烯酰胺、醋酸丁酯、乙酸异炳烯酯等反应制成,或者液体胶可以由:聚乙酸乙烯醇、醋酸丁酯、丙酸醇等反应制成。

在车门开启的过程中,在用户推动车门时,限位器壳体10沿限位臂30移动,同时液体胶滑块20被挤压,当液体胶滑块20随着限位器壳体10滑动至其中一个凹槽处时,液体胶滑块20能够平稳地恢复一定的形变,用户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档位感,此时,若用户继续推动车门,则限位器壳体10继续沿限位臂30移动,若用户停止推动车门,则液体胶滑块20卡在凹槽处,使得车门保持在对应位置。

本实施例的车门限位器,通过在限位器壳体10内设有两个液体胶滑块20,限位臂30夹设在两个液体胶滑块20之间,且限位臂30穿过限位器壳体10,以使限位器壳体10能沿限位臂30滑动,由于液体胶的流动性平缓,液体胶滑块20在形变过程中不会出现剧烈变化,使得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清晰,也即提高了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并且结构简单,成本较低。

如图2所示,进一步地,液体胶滑块20与限位器壳体10接触的上表面以及与限位臂30接触的下表面为平面,以使液体胶滑块20的形变过程更加平稳;液体胶滑块20其中两个相对设置的侧面,可以包括:平面段和设置在平面段两端的斜面段,平面段用于与限位器壳体10接触,其中一斜面段用于连接平面段与上表面,另一斜面段用于连接平面段与下表面,从而为液体胶滑块20的变形留有空间。

进一步地,液体胶滑块20包括外壳21,外壳21内设有液体胶制成的支撑部。

其中,外壳21可以由具有弹性的橡胶等材料制成,或者由较软的尼龙等材料制成,以在液体胶滑块20挤压时产生形变;外壳21上开设有至少一个充液嘴,以便于补充或者释放液体胶。

本实施例中,液体胶滑块的衰减力矩较小,且可以通过调整外壳内的液体胶的量来调整液体胶滑块的力矩。

进一步地,限位器壳体10包括:盖板11及具有开口的盒体12,盒体12具有向外延伸的翻边,盖板11覆盖开口并与翻边固定连接。

具体地,限位器壳体10可以由金属或者塑料等材料制成,盖板11和盒体12中均开设有至少两个第一安装孔,盖板11和盒体12通过螺栓、铆钉、销钉等第一紧固件固定连接。此外,第一紧固件还可以穿过盖板11和盒体12与车门上的第一安装孔配合,从而将限位器壳体10固定在车门上。还可以在盖板11或者盒体12上开设第二紧固孔,在车门上也开设有第二紧固孔,通过第二紧固件将限位器壳体10固定在车门上。

进一步地,限位臂30的外侧套设有尼龙层40。

本实施例中,限位臂30可以呈长杆状或者长条状,限位臂30的外侧可以包覆有尼龙层40,沿限位臂30的长度方向,尼龙层40的厚度发生变化,例如可以在1.5-5毫米之间。

进一步地,可以通过尼龙层40的厚度变化,在尼龙层40上形成有多个凹槽,使得车门在开闭过程中可以由多个档位。对于凹槽的具体数量,本实施例不做具体限定,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设置。

进一步地,限位臂30的第一端与安装支架50固定连接,安装支架50用于与车身连接。

具体地,安装支架50包括两个侧壁和连接在两个侧壁之间的底壁;两个侧壁可以呈板状,用于与限位臂30连接,例如:两个侧壁和限位臂30上均开设有铆钉孔,通过铆钉将限位臂30与安装支架50固定连接;底壁也可以呈板状,底壁上可以开设有螺栓孔,通过螺栓将底壁与车体固定连接。较佳地,为了便于安装支架50与车体的连接,底壁可以形成由于翻边,且翻边沿背离侧壁的方向延伸,翻边上开设有螺栓孔;或者,底壁伸出侧壁预设距离,在底壁伸出侧壁的部分开设有螺栓孔。

进一步地,限位臂30背离第一端的第二端设有止挡部,止挡部用于限制限位器壳体10移动;当限位器壳体10滑动至与止挡部接触时,车门打开最大角度。

具体地,止挡部可以呈块状,套设在限位臂30上,并通过固定销钉固定在限位臂30上,或者在限位臂30上、止挡部背离第一端的一侧设置限位销钉;或者,止挡部为限位臂30的第二端向两侧延伸形成的杆状结构;或者,止挡部为垂直限位臂30设置的板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是提供一种汽车,包括:车体、车门及连接车体、车门的车门限位器,车门限位器为前述任一项的车门限位器。

其中,车门限位器的结构、功能与前述实施例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的汽车,通过在限位器壳体内设有两个液体胶滑块,限位臂夹设在两个液体胶滑块之间,且限位臂穿过限位器壳体,以使限位器壳体能沿限位臂滑动,由于液体胶的流动性平缓,液体胶滑块在形变过程中不会出现剧烈变化,使得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清晰,也即提高了车门限位器的档位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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