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抛光组件、遮挡组件以及抓取组件,所述底座中开设有液体收容槽,所述液体收容槽的底部周缘开设有储液环槽,所述底座的顶部周缘向外凸设形成支撑台面,所述抛光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底座内的驱动件以及连接于所述驱动件上的抛光轮,所述抛光轮设置于所述液体收容槽中,所述遮挡组件包括升降件、传动杆以及挡圈,所述升降件设置于所述底座的一侧,所述传动杆穿设于所述底座中,所述挡圈环绕所述液体收容槽的侧面并露出于所述底座上侧,所述挡圈与所述传动杆连接,所述抓取组件包括邻近所述底座设置的机械手以及设置于所述机械手上的夹具;
其中,所述夹具包括主体部以及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两端的夹爪部,所述主体部连接于所述机械手上,所述夹爪部包括定位柱以及围绕所述定位柱的多个卡止柱,所述卡止柱相对所述定位柱倾斜设置,所述定位柱的端部形成有柔性定位盘,所述柔性定位盘中形成吸附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还包括两个连接横杆,所述连接横杆的两端分别连接所述主体部与所述夹爪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横杆为圆柱形杆。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止柱的直径沿远离所述连接横杆的方向逐渐增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定位盘包括基体部以及形成于所述基体部上的弹性碗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体部为圆柱形。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弹性碗部的外径大于所述基体部的直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夹具还包括夹紧组件,所述夹紧组件包括设置于所述主体部上的移动件以及与所述移动件连接的套设环。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表面处理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设环套设于所述两个夹爪部上,以使所述两个夹爪部相向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