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26594阅读:281来源:国知局
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车身结构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电动车车身后雾灯保护结构通常由后地板横梁、4个“几”字形保护支架共同组成。后地板横梁与后大梁采用点焊连接,4个支架与后地板横梁也采用点焊连接。后地板横梁仅上端与后地板进行焊接,下端自由状态。受到撞击X方向撞击力下端极易变形,无法起到保护雾灯的作用;几字形支架,受到X方向撞击力作用时,容易沿着支架根部朝Y方向一侧发生折弯,从而造车雾灯被挤压,无法起到有效地保护雾灯的作用;后地板横梁的开口结构强度/刚度差,容易造成地板变形,导致售后车身维修成本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而完成的,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其保证车身受后端低速碰后,雾灯仍能正常工作,提高了受低速后撞车辆的行驶安全性;减少后端低速碰对车身破坏,有效地提高后端结构的强度和刚度,降低售后维修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包括两个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和两个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左后雾灯的左侧,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右后雾灯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左后雾灯的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右后雾灯的左侧,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为一端开口的空心椎台体,所述椎台体的开口端横截面积大于另一端横截面积,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上部前面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 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下部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大于后雾灯的高度。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还可以是:

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包括上板和下板,所述上板的横向截面为U形,所述上板和所述下板之间为腔体,所述上板与所述后地板固定连接,所述下板与所述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

所述上板后边缘设有翻边,所述上板通过翻边与所述后地板和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

所述上板中部设置有至少一个诱导变形孔。

所述下板中部设置有至少一个诱导变形孔。

所述下板开口位置设有向前开口的“U”形槽。

后地板横梁内部对应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位置处设有后地板横梁支撑板。

所述后地板横梁内部对应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设有后地板横梁支撑板。

本实用新型的提供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包括两个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和两个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左后雾灯的左侧,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右后雾灯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左后雾灯的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设置在右后雾灯的左侧,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为一端开口的空心椎台体,所述椎台体的开口端横截面积大于另一端横截面积,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前面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下部与后地板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大于后雾灯的高度。这样,在发生低速碰撞时,由于两后雾灯之间设置有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且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大于后雾灯的高度,最先碰撞的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可以吸收大量的 碰撞力,实现保护后雾灯的作用,由于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处于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的高度和后雾灯的高度之间,当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因为撞击力较大,变形严重时,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发挥作用,对后雾灯进行进一步保护,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优点是:保证车身受后端低速碰后,雾灯仍能正常工作,提高了受低速后撞车辆的行驶安全性;减少后端低速碰对车身破坏,有效地提高后端结构的强度和刚度,降低售后维修成本。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后雾灯保护装置的上板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后雾灯保护装置的下板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后雾灯保护装置的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右后大梁;2: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3:后雾灯;4: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5:左后大梁;6:后地板横梁支撑板;7:后地板横梁;8:上板;9:下板;10:诱导变形孔;11:翻边;12:“U”形槽。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4所示,本实用新型的提供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包括两个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和两个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设置在左后雾灯4的左侧,一个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设置在右后雾灯4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设置在左后雾灯3的右侧,一个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设置在右后雾灯3的左侧,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为一端开口的空心椎台体,所述椎台体的开口端横截面积大于另一端横截面积,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与后地板横梁7固定连接,所述 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上部前面与后地板横梁7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下部与后地板横梁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的高度大于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的高度,所述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的高度大于后雾灯3的高度。这样,在发生低速碰撞时,由于两后雾灯3之间设置有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且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的高度大于后雾灯3的高度,最先碰撞的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可以吸收大量的碰撞力,实现保护后雾灯3的作用,由于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的高度处于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的高度和后雾灯3的高度之间,当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因为撞击力较大,变形严重时,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发挥作用,对后雾灯3进行进一步保护,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优点是:保证车身受后端低速碰后,后雾灯3仍能正常工作,提高了受低速后撞车辆的行驶安全性;减少后端低速碰对车身破坏,有效地提高后端结构的强度和刚度,降低售后维修成本。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如图1至图4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包括上板8和下板9,所述上板8的横向截面为U形,所述上板8和所述下板9之间为腔体,所述上板8与所述后地板固定连接,所述下板9与所述后地板横梁7固定连接。这样,采用上下板9结构,在加工时,可以对上板8和下板9分别加工,保证上板8和下板9厚度均匀,能够更好的承受撞击力的作用,相对于整体结构而言,避免了由于厚度不均匀导致厚度薄弱的区域受力变形量较大,失去对后雾灯3的保护作用,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的优点是,采用上下板9结构,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结构刚性和强度更高。更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上板8后边缘设有翻边11,所述上板8通过翻边11与所述后地板和后地板横梁7固定连接。这样,通过翻边11来增加上板8与后地板和后地板横梁7的连接面积,增加连接强度,局部强度和刚度均可以得到保证。更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上板8中部设置有至少一个诱导变形孔10。这样,当受到外力时,诱导变形孔10位置由于是开口结构,所以在发生变形时,诱导变形孔10起到诱导变形的作用,并配合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能够有 效地吸收低速后面正碰的能量,保证车身受撞击后,后雾灯3仍能正常工作,保证汽车行驶安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如图1至图4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所述下板9中部设置有至少一个诱导变形孔10。这样,当受到外力时,诱导变形孔10位置由于是开口结构,所以在发生变形时,诱导变形孔10起到诱导变形的作用,并配合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能够有效地吸收低速后面正碰的能量,保证车身受撞击后,后雾灯3仍能正常工作,保证汽车行驶安全。更优选的技术方案是:所述下板9开口位置设有向前开口的“U”形槽12。这样,在下板9上设置“U”形槽12,在下板9开口位置处设置“U”形槽12,可以增加下板9开口处的局部强度,保证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的整体结构稳定性。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后雾灯保护装置,如图1至图4所示,在前面描述的技术方案的基础上还可以是:后地板横梁7内部对应所述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位置处设有后地板横梁支撑板6。这样,在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和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对应位置的后地板横梁7腔体内焊接一个后后地板横梁支撑板6,以保证后端足够的强度,从而使第一后雾灯保护支架2和第二后雾灯保护支架4相对较弱的“吸能盒”结构充分的溃缩吸能。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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