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接收车辆构件的切口部;以及
用于将所述切口部围绕所述车辆构件固定的重叠连锁接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叠连锁接头包括带凸缘的公部和配合母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边缘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内部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的至少一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构造用于连接至行李箱盖的底部表面或行李箱内部表面。
7.一种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
8.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用于接收车辆构件的切口部;以及
用于将所述切口部围绕所述车辆构件固定的重叠连锁接头,所述重叠连锁接头包括带凸缘的公部和配合母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边缘上。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内部中。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由柔性材料制成的至少一部分。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构造用于连接至行李箱盖的底部表面或行李箱内部表面。
13.一种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机动车辆的装饰件。
14.一种用于机动车辆装饰件的重叠连锁接头,其特征在于,包括:
带凸缘的公部;以及
配合母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重叠连锁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边缘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重叠连锁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母部限定在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的内部中。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重叠连锁接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重叠连锁接头由柔性材料制成。
18.一种机动车辆装饰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4所述的重叠连锁接头。
19.一种机动车辆,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所述的机动车辆装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