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318417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主要涉及汽车轮毂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



背景技术:

轮毂,汽车轮胎内以轴为中心用于支撑轮胎的圆柱形金属部件,通俗地说,就是车轮中心安装车轴的部位,是连接制动鼓(制动盘)、轮盘和半轴的重要零部件。

在汽车轮毂制造的市场上,轮毂的散热性和结构强度,一直是衡量轮毂质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影响着轮毂的使用寿命。

在现有的轮毂市场上,由于大多数的轮毂为了满足散热的特点,通常在轮辋和轴承安装座之间固定有多根辐条,导致轮毂的空心面积大,轮毂的抗压能力降低。

进一步的,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为了满足轮毂结构强度的要求,常常会将轮辋与轴承安装座之间辐条设置较少,轮辋与轴承安装座之间的空心面积小,导致其散热效果差。

据上述所得,现有市场上轮毂的结构未能将散热和结构强度要求充分结合,使得车轮毂的综合效果达到最大化。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主要提供了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用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现有轮毂的结构未能使散热效果和结构强度达到最大化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包括轮辋和固定在所述轮辋内的轴承安装座,所述轴承安装座通过多根辐条固定在所述轮辋内,相邻的所述辐条之间形成第一通风孔和第二通风孔,多个所述第一通风孔内,所述辐条与所述轮辋之间固定连接有连接杆;所述轮辋的内壁上固定有多根环形加强筋。

优选的,所述辐条在所述轮辋与所述轴承安装座之间相互对称安装有16根辐条,所述连接杆共设有八根。

优选的,远离所述轴承安装座一侧,所述轮辋的内壁上均匀设有三个环形安装槽。

优选的,所述环形加强筋共设有三根,分别固定在三个所述环形安装槽内。

优选的,所述环形加强筋为环形钢管。

优选的,所述环形加强筋的最顶端凸出所述环形安装槽端面3-5mm的高度。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通过多个通风孔的设计,不仅满足了车轮毂结构轻量化的设计,节约了制造成本,同时,可有效实现了轮毂散热的目的;进一步的,由于通过连接杆与环形加强筋的作用,可最大化的加强轮毂的结构强度;该实用新型不仅实现了最大化的散热效果,同时,也最大化的满足了轮毂的结构强度。

以下将结合附图与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内侧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外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将参照相关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加全面的描述,附图中给出了本实用新型的若干实施例,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通过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不限于文本所描述的实施例,相反的,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公开的内容更加透彻全面。

需要说明的是,当元件被称为“固设于”另一个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目的。

除非另有定义,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术和科学术语与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通常连接的含义相同,本文中在本实用新型的说明书中所使用的术语只是为了描述具体的实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及/或”包括一个或多个相关的所列项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组合。

实施例,请参照附图1-2,一种新型的汽车轮毂结构,包括轮辋1和固定在所述轮辋1内的轴承安装座2,所述轴承安装座2通过多根辐条3固定在所述轮辋1内,相邻的所述辐条3之间形成第一通风孔31和第二通风孔32,多个所述第一通风孔31内,所述辐条3与所述轮辋1之间固定连接有连接杆4;所述轮辋1的内壁上固定有多根环形加强筋51。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在轮毂上设有多个通风孔,从而可最大化的实现轮毂散热的目的;进一步的,通过多根连接杆4和环形加强筋51的作用,可最大化的满足轮毂结构强度的需求。

请着重参照附图1,所述辐条3在所述轮辋1与所述轴承安装座2之间相互对称安装有16根辐条3,所述连接杆4共设有八根。

请着重参照附图2,远离所述轴承安装座2一侧,所述轮辋1的内壁上均匀设有三个环形安装槽5,所述环形加强筋51共设有三根,分别固定在三个所述环形安装槽5内。

所述环形加强筋51为环形钢管,所述环形加强筋51的最顶端凸出所述环形安装槽5端面3-5mm的高度。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将环形加强筋51固定在环形安装槽5内,不仅加强了轮毂的结构强度,同时,也增加轮毂的内部空间,避免了环形加强筋51与内部零件发生摩擦的现象。

进一步的,通过利用环形钢管制成环形加强筋51,从而可最大化的实现轮毂结构加强的作用。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某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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