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99408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纺织机械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



背景技术:

纺织的过程中,需要预先对纱线进行整理,这样便于在纺织前将纱线导入到纺织机中。现有的纱线整理使用一普通的辊筒进行绕制,为了能够更为方便地将缠绕完毕的纱线由辊筒上取下,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将这些纱线缠绕在一个预先制作的具有更大直径的可拆卸的辊筒上,在缠绕完毕后,直接将这个辊筒取下进行下一道工序。由于进行纺织时需要多股纱线同时进行,因此在整理纱线时也会相对应地对多股纱线进行同时操作,这就需要多股纱线能够以一个相对稳定的速率前进,且应当尽可能第减少纱线在传输过程中的颤动。现有技术的问题是,不同股纱线在汇聚到一个装置上后,容易产生传输速率不稳定,颤动的问题。影响后以后的整理质量,也会极大地影响纺织面料的质量。由于多股纱线来自于不同的纱线卷筒,因此由纱线卷筒出发前进的纱线存在较大的震动,且纱线的横向位移严重,导致影响后一道工序对纱线的排列位置的稳定和精确。

因此,有必要对现有的技术进行改进,改变纱线整理过程中纱线导出装置的机械工艺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中,纱线由卷筒中导出时存在导出速率不均匀,导出的纱线横向偏移大影响以后的纱线整理和纺织质量的缺点,提供了一种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本装置为用于改善面料的质量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一部分,用于改进纺纱过程的各个机械装备,达到提高面料质量的目的。通过本装置的使用,整理好的纱线可以稳定地输出至缠绕设备上,纱线之间不会发生交叉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均匀每股纱线的受力,提高后期纺织的质量和纺织面料的质量。因此对于一些较薄的面料,例如围巾的织造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可采取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包括放置纱线卷筒的底座、设置于所述底座上方的横柱以及多个设置在所述横柱的位于纱线前进方向的前方的导线装置;

多个横柱间隔排列于所述底座的上方;横柱的截面为圆形;

所述横柱用于在纱线经过时,引导纱线朝向所述导线装置前进。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横柱大致位于稍低于导线装置的位置。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底座的朝向纱线前进方向的一侧设置有一固定装置,所述固定装置沿着所述横柱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导线装置间隔排列在并固定在所述固定装置上。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固定装置设置在由底座的四周向上延伸的立柱上。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在所述底座上方的不同的高度上分别设置有多个横柱。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导向装置分别设置于不同高度的横柱上。

进一步地,在本申请的实施例中,作为一种可选的方案,所述固定装置设置于所述横柱的朝向纱线前进方向的一侧。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的显著技术效果:

能够令由不同的卷筒导出的纱线以一个均一稳定的速率前进,且可以较好地减少纱线的横向颤动的问题,为进一步的纱线整理和纺织作为准备,并消除整理过程中的纱线定位不准确,排列不整齐的问题。且有助于最终提高面料的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的由纱线的前进方向的侧面进行观察的侧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经纱整理的纱线导出装置,包括放置纱线卷筒201的底座100、设置于所述底座100上方的横柱200以及多个设置在所述横柱200的位于纱线前进方向的前方的导线装置300;横柱200和底座100之间的连接可以通过下述的立柱102实现,或者可以实用各自的固定机构进行固定。在使用时,纱线绕过横柱改变方向朝向导线装置的方向前进。

多个横柱间隔排列于所述底座100的上方,横柱200通常为圆柱形的结构。多个横柱200的排列反向通常是垂直于纱线的前进方向,但其它的方向也可以应用。

所述横柱200用于在纱线经过时,引导纱线朝向所述导线装置300前进。

进一步地,所述横柱200大致位于稍低于导线装置300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底座100的朝向纱线前进方向的一侧设置有一固定装置101,所述固定装置101沿着所述横柱200的长度方向延伸;所述导线装置300间隔排列在并固定在所述固定装置101上。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装置101设置在由底座100的四周向上延伸的立柱102上。

进一步地,在所述底座100上方的不同的高度上分别设置有多个横柱200。

进一步地,所述导线装置300分别设置于不同高度的横柱200上。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装置101设置于所述横柱200的朝向纱线前进方向的一侧。

总之,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涵盖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