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74655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属于模具制作领域。



背景技术:

模具是用来成型物品的工具,这种工具由各种零件构成。它主要通过所成型材料物理状态的改变来实现物品外形的加工。通常使用在工业中,用以注塑、吹塑、挤出、压铸或锻压成型、冶炼、冲压、拉伸等方法得到所需产品的各种模子和工具。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201120059467.5一种具有定位结构的O型圈模具,包括上模具和下模具,上模具和下模具之间通过导柱、导套配合连接和定位,模槽位于导柱、导套的内侧,在上模具和下模具的模槽内侧的位置设置有圆环形的定位环,定位环嵌入安装在下模具的连接面上,所述定位环与模槽同心,对应定位环的镶嵌位置,在上模具的连接面设置有与定位环连接的环形的嵌槽。定位环与上下模稳固配合并不允许有松动,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一整体与上模具对合面、下模具对合面配合稳固;定位环与上、下模具紧配,与导柱一起将模具稳固定位。改进后的模具将胶料直接通过定位环加到模具上,加料方便并节约了胶料。加料的过程中,不需要用加料器加料,省去了制作加料器的复杂工序。现在生产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大多是玻钢材料为主,金属构件为辅的结构方式,产品生产过程大致为在玻钢外模上铺设增强纤维层,内、外模合模后注射树脂固化成型后脱模,这种模具结构首先要制作母模,其次模具制作过程工艺较复杂,且使用寿命短。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以解决现在生产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大多是玻钢材料为主,金属构件为辅的结构方式,产品生产过程大致为在玻钢外模上铺设增强纤维层,内、外模合模后注射树脂固化成型后脱模,这种模具结构要求制作模具精良且使用寿命短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其结构包括底座、中间联接支座、上平板、侧面立板、加热装置,所述底座由金属平板和两根槽梁螺栓联接组成,所述底座作为整个金属模具的基准构件,两个以上所述中间联接支座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底座上,所述两个以上上平板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中间联接支座上,所述两个以上侧面立板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中间联接支座上,所述加热装置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侧面立板外侧和底座下面。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装置包括加热板、磁板、加热金属板、导热板、固体电解质层、涂层。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板连接有磁板。

进一步地,所述磁板连接有加热金属板。

进一步地,所述加热金属板连接有导热板。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板设有固体电解质层。

进一步地,所述导热板设有涂层。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寿命长,钢制模具至少1万件以上;结构为分块组合,且不需要制作母模。大大降低模具制造成本:加热固化使制品一是强度高,二是缩短固化时间提高生产率。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复合材料包装箱的模具剖面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加热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底座-1、中间联接支座-2、上平板-3、侧面立板-4、加热装置-5、加热板-6、磁板-7、加热金属板-8、导热板-9、固体电解质层-10、涂层-11。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其结构包括底座1、中间联接支座2、上平板3、侧面立板4、加热装置5,所述底座1由平块钢板或铝板和两根槽梁螺栓联接组成,所述底座1作为整个钢制或铝制模具的基准构件,两个以上所述中间联接支座2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底座1上,所述两个以上上平板3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中间联接支座2上,所述两个以上侧面立板4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中间联接支座2上,所述加热装置5通过螺栓联接固定在侧面立板4外侧和底座1下面,所述加热装置5包括加热板6、磁板7、加热金属板8、导热板9、固体电解质层10、涂层11,所述加热板6连接有磁板7,所述磁板7连接有加热金属板8,所述加热金属板8连接有导热板9,所述导热板9设有固体电解质层10,所述导热板9设有涂层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寿命长,金属模具至少1万件以上;结构为分块组合,且不需要制作母模。大大降低模具制造成本:加热固化使制品一是强度高,二是缩短固化时间提高生产率。

在进行使用时,模具采用分块加工再组合的方式,通过金属良好的导热性,在模具外面铺设加热装置,使制品快速固化。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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