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74213阅读:242来源:国知局
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胶囊加工设备,特别是一种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

软胶囊在压制过程中具有一定的温度,其表面具有粘性,需要进行风干定型。因此,软胶囊在压制成形后,要通过输送带输送到料斗,再经料斗送入软胶囊干燥装置内进行定型。传统软胶囊定型干燥装置的风机出风口是正对转笼的底部,对转笼内的软胶囊进行吹风而风干定型。但由于软胶囊具有一定质量,在转笼在转动过程中,软胶囊是积集在转笼底部,要想将风透过软胶囊间的缝隙,其风机均需要有足够大的功率,其干燥效率低。还有的传统软胶囊干燥装置主要是靠加热板,对胶囊进行加热干燥的,因此常由于加热板的温度过高,造成胶囊变形、融化、以及粘连;或者由于受热不均匀造成胶囊外表面的部分硬化,严重影响胶囊的品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背景技术中的不足之处,提供一种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包括干燥箱、循环送料机构,所述循环送料机构设置于干燥箱内,所述循环送料机构包括上输送带、下输送带、上从动输送辊、上主动输送辊、下从动输送辊、下主动输送辊、支撑框架、驱动电机,所述支撑框架设置于干燥箱内,上从动输送辊、上主动输送辊分别设置于支撑框架内侧上部,所述下从动输送辊、下主动输送辊分别设置于支撑框架内侧下部,上从动输送辊、上主动输送辊、下从动输送辊、下主动输送辊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框架的前侧及后侧通过轴承座连接,且上主动输送辊、下主动输送辊前端或后端一侧分别伸出轴承座外,且伸出轴承座外一端分别连接有带轮,驱动电机通过同步带传动连接于各带轮,上从动输送辊与上主动输送辊之间套设有上输送带,下从动输送辊与下主动输送辊之间套设有下输送带,上输送带的上带副上端前后侧分别设有上挡板,下输送带的上带副与上输送带的上带副之间前后侧分别设有下挡板,干燥箱的左侧上方设有进料口,且该进料口与上输送带的上带副左侧上方连通,干燥箱的左侧或左侧下方设有出料口,且该出料口与下输送带的上带副左侧连通,所述干燥箱的右侧下方设有与干燥箱连通设置的干燥热风进管。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上主动输送辊伸出轴承座外一端连接有上带轮,下主动输送辊伸出轴承座外一端连接有下带轮,所述驱动电机设置于下带轮下方,下带轮右侧上方设有中间带轮,所述同步带依次顺时针绕经上带轮、逆时针绕经下带轮、顺时针绕经中间带轮后与驱动电机的驱动轮端连接。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所述干燥热风进管横向设置其一端与干燥箱内侧容腔连通,其另一端伸出干燥箱外作为干燥风接口。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干燥风接口外分别设置有干燥风供风管、吸尘抽管,干燥风供风管、吸尘抽管通过控制阀与干燥风进口连接,干燥箱外分别设置有干燥风供风设备、抽风吸尘设备,干燥风供风设备的出风管路与干燥风供风管连通连接,抽风吸尘设备的吸尘管路与吸尘抽管连通连接。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支撑框架外与干燥箱的箱壁之间上分别设有保温垫,支撑框架上方干燥箱内侧顶部与顶侧保温垫之间设有抽风槽,且该侧保温垫上均设有若干上下通透的抽风孔,干燥箱外设有与该抽风槽连通的抽风管道,抽风管道与抽风吸尘设备的吸尘管路连通连接,且该抽风管道上串接有抽风控制阀。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上输送带、下输送带均为网状输送带。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上输送带的上带副下侧横向、下输送带的下带副下侧横向分别设有输送带支撑框架。

对于本发明的一种优化,所述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还包括抛光装置,抛光装置包括抛光桶、传动电机、轴承、通风管、基座,通风管的中端径向开设有若干出风孔,抛光桶的轴向两端中心设有安装孔,通风管轴向贯穿抛光桶,且通风管的两端均通过轴承与安装孔连接,且通风管上轴承一侧分别套设有封圈,抛光桶径向一侧设有入料口,入料口上盖设有连接盖,通风管一端与设置于干燥箱外干燥风供风设备通过串接有第一控制阀的管路连通连接,其另一端封口;通风管的两端固定架置于基座上,抛光桶的径向外侧一周设有皮带槽,基座上抛光桶下方固定连接有传动电机,传动电机的输出带轮通过皮带传动套接于皮带槽。

本发明与背景技术相比,具有结合紧凑、合理,待干燥胶囊从其进料口进入,通过循环送料机构将待干燥胶囊在干燥箱进行一次轮回,并且通过干燥风供风设备往干燥热风进管吹入干燥气,从而对行走于循环送料机构输送带上的胶囊进行加温干燥,经过循环后的胶囊在同侧出料口输出,其中上输送带的右侧带副位于下输送带上侧带副的右侧上方,上输送带为顺时针送进模式,下输送带为逆时针送进模式,从而胶囊形成循环;上输送带、下输送带均为网状输送带,而网状输送带的带副为网状,其构成结构本身就包含均布的通孔,而胶囊置于该网状输送带后,其一方便在自胶囊落入输送带带副后,自然落入于网格通口上,并随输送带行进,另一方面干燥空气可以穿过网格通口,从而便于对输送带上的胶囊进行有效干燥;干燥风供风管、吸尘抽管通过控制阀与干燥风进口连接,设置控制阀的目的在于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进入干燥风进口的是干燥风还是抽尘吸风;抽风吸尘设备与吸尘抽管连通,从而通过干燥风进口对干燥箱的箱体进行吸尘除杂;支撑框架上方干燥箱内侧顶部与顶侧保温垫之间设置的抽风槽,以及该侧保温垫上均设有若干上下通透的抽风孔,干燥箱外设有与抽风槽连通的抽风管道,而抽风管道与抽风吸尘设备的吸尘管路连通连接,其目的在于通过抽风管道抽走干燥箱顶部的空气,从而吸走潮气,避免潮气积聚于干燥箱顶部;上挡板、下挡板的设置,其目的在于胶囊在输送过程中,防止胶囊从输送带的前后侧边缘跌出,设置挡板后则使得胶囊不会由间隙掉出,保持胶囊始终在输送带的带副上;干燥后的胶囊倒入抛光桶,进行抛光和二次风干工序,即在抛光桶内通入通风管,并且通风管内通入干燥气,干燥气由通风管中段的出风孔分散进入抛光桶,从而在抛光同时对胶囊进行二次风干干燥。

附图说明

图1是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原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抛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a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参照图1和3。一种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包括干燥箱1、循环送料机构,所述循环送料机构设置于干燥箱1内,所述循环送料机构包括上输送带2、下输送带3、上从动输送辊4、上主动输送辊5、下从动输送辊6、下主动输送辊7、支撑框架9、驱动电机10,所述支撑框架10设置于干燥箱1内,上从动输送辊4、上主动输送辊5分别设置于支撑框架9内侧上部,所述下从动输送辊6、下主动输送辊7分别设置于支撑框架9内侧下部,上从动输送辊4、上主动输送辊5、下从动输送辊6、下主动输送辊7的两端分别与支撑框架9的前侧及后侧通过轴承座连接,且上主动输送辊5、下主动输送辊7前端或后端一侧分别伸出轴承座外,且伸出轴承座外一端分别连接有带轮,驱动电机10通过同步带11传动连接于各带轮,上从动输送辊与4上主动输送辊5之间套设有上输送带2,下从动输送辊6与下主动输送辊7之间套设有下输送带3,上输送带2的上带副上端前后侧分别设有上挡板12,下输送带3的上带副与上输送带2的上带副之间前后侧分别设有下挡板13,干燥箱1的左侧上方设有进料口14,且该进料口14与上输送带2的上带副左侧上方连通,干燥箱1的左侧或左侧下方设有出料口15,且该出料口15与下输送带3的上带副左侧连通,所述干燥箱1的右侧下方设有与干燥箱1连通设置的干燥热风进管27。

上主动输送辊5伸出轴承座外一端连接有上带轮51,下主动输送辊7伸出轴承座外一端连接有下带轮71,所述驱动电机10设置于下带轮71下方,下带轮71右侧上方设有中间带轮8,所述同步带11依次顺时针绕经上带轮51、逆时针绕经下带轮71、顺时针绕经中间带轮8后与驱动电机10的驱动轮端连接。

上输送带2的右侧带副位于下输送带3上侧带副的右侧上方,上输送带2为顺时针送进模式,下输送带3为逆时针送进模式。所述干燥热风进管27横向设置其一端与干燥箱1内侧容腔连通,其另一端伸出干燥箱1外作为干燥风接口。

干燥风接口外分别设置有干燥风供风管17、吸尘抽管16,干燥风供风管17、吸尘抽管16通过控制阀18与干燥风进口连接,干燥箱1外分别设置有干燥风供风设备20、抽风吸尘设备19,干燥风供风设备20的出风管路与干燥风供风管17连通连接,抽风吸尘设备19的吸尘管路与吸尘抽管16连通连接。

支撑框架9外与干燥箱1的箱壁之间上分别设有保温垫21,支撑框架9上方干燥箱1内侧顶部与顶侧保温垫21之间设有抽风槽22,且该侧保温垫21上均设有若干上下通透的抽风孔23,干燥箱1外设有与该抽风槽22连通的抽风管道24,抽风管道24与抽风吸尘设备19的吸尘管路16连通连接,且该抽风管道上串接有抽风控制阀25。上输送带2、下输送带3均为网状输送带。上输送带2的上带副下侧横向、下输送带3的下带副下侧横向分别设有输送带支撑框架26。

实施例2:参照图1和2。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所述胶囊持续供料烘干装置还包括抛光装置,抛光装置包括抛光桶31、传动电机32、轴承33、通风管34、基座39,通风管34的中端径向开设有若干出风孔341,抛光桶31的轴向两端中心设有安装孔,通风管34轴向贯穿抛光桶31,且通风管34的两端均通过轴承33与安装孔连接,且通风管34上轴承33一侧分别套设有封圈35,抛光桶31径向一侧设有入料口36,入料口36上盖设有连接盖37,通风管34一端与设置于干燥箱1外干燥风供风设备20通过串接有第一控制阀38的管路连通连接,其另一端封口;通风管34的两端固定架置于基座39上,抛光桶31的径向外侧一周设有皮带槽311,基座39上抛光桶31下方固定连接有传动电机32,传动电机32的输出带轮通过皮带30传动套接于皮带槽311。

需要理解到的是:本实施例虽然对本发明作了比较详细的说明,但是这些说明,只是对本发明的简单说明,而不是对本发明的限制,任何不超出本发明实质精神内的发明创造,均落入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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