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676672阅读:306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包括管夹本体,所述管夹本体包括固定板,及设在该固定板一侧的硬管卡夹部,及与该硬管卡夹部相连的线束卡夹部。本实用新型通过安装该固定管夹,使汽车制动硬管和线束方便可靠地安装到该管夹上。本实用新型的管夹本体的材质优选为聚缩醛,该材质轻且耐用,其能降低固定管夹的成本,而且便于拆卸更换,同时使得整体布置美观、整洁。
【专利说明】 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零部件【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
【背景技术】
[0002]目前,整车管束和线束的种类及布置比较繁琐,同时,在保证管束和线束正常工作前提下,管束和线束布置的美观、整洁也是控制重点。目前国内未检索到相关的专利技术。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解决现有汽车管束和线束的种类及布置比较繁琐的问题。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包括管夹本体,所述管夹本体包括固定板,及设在该固定板一侧的硬管卡夹部,及与该硬管卡夹部相连的线束卡夹部。
[0005]其中,所述线束卡夹部和硬管卡夹部均包括一设有开口的圆弧形卡槽,所述开口宽度小于相应的硬管或线束直径。
[0006]其中,所述固定板、线束卡夹部以及硬管卡夹部均设于同一平面内。
[0007]其中,所述线束卡夹部垂直于固定板。
[0008]其中,所述线束卡夹部平行设有2组。
[0009]其中,所述管夹本体由聚缩醛制成。
[0010]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1]上述方案中,通过安装该固定管夹,使汽车制动硬管和线束方便可靠地安装到该管夹上。本实用新型的管夹本体的材质优选为POM(聚缩醛),该材质轻且耐用,其能降低固定管夹的成本,而且便于拆卸更换,同时使得整体布置美观、整洁。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是图1的俯视图。
[0014][主要元件符号说明]
[0015]1:制动管管夹;
[0016]2:硬管卡夹部;
[0017]3:线束卡夹部;
[0018]4:开口;
[0019]5:圆弧形卡槽。
【具体实施方式】[0020]为使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进行详细描述。
[0021 ]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汽车底盘管束种类及布置比较繁琐的问题,提供了 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
[0022]如图1和图2所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包括管夹本体,所述管夹本体包括固定板1,及设在该固定板I 一侧的硬管卡夹部2,及与该硬管卡夹部2相连的线束卡夹部3。所述线束卡夹部3和硬管卡夹部2均包括一设有开口 4的圆弧形卡槽5,所述开口 4宽度小于相应的硬管或线束直径。所述固定板1、线束卡夹部3以及硬管卡夹部2均设于同一平面内。所述线束卡夹部3垂直于固定板I。所述线束卡夹部3平行设有2组。
[0023]所述管夹本体由聚缩醛制成。
[0024]上述方案中,通过安装该固定管夹,使汽车制动硬管和线束方便可靠地安装到该管夹上。本实用新型的管夹本体的材质优选为POM(聚缩醛),该材质轻且耐用,其能降低固定管夹的成本,而且便于拆卸更换,同时使得整体布置美观、整洁。
[0025]以上所述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所述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包括管夹本体,所述管夹本体包括固定板,及设在该固定板一侧的硬管卡夹部,及与该硬管卡夹部相连的线束卡夹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束卡夹部和硬管卡夹部均包括一设有开口的圆弧形卡槽,所述开口宽度小于相应的硬管或线束直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线束卡夹部以及硬管卡夹部均设于同一平面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束卡夹部垂直于固定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所述线束卡夹部平行设有2组。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汽车制动管和线束固定管夹,其特征在于,所述管夹本体由聚缩醛制成。
【文档编号】F16L3/02GK203585548SQ201320626583
【公开日】2014年5月7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11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11日
【发明者】徐建国, 张康, 张庚昊 申请人:北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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