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0752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一种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卫生用品加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吸收性物品的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吸收性物品被广泛的使用。在尿不湿、纸尿裤、拉拉裤、卫生巾的流水化生产中,经常会遇到将诸如棉芯层、小包贴、搭扣等产品或材料变间距输送的问题,传统装置多利用与旋转轴偏心的变速导向器来改变传送部件的传送速度,进而实现材料的变间距输送。然而当设备需要改码时,需要更换整台设备,拆装过程十分繁琐,且费时费力,另外也必然增加了设备的制造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解决现有装置改码时间长,制造成本高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用以将一个恒速输入转换为n个变速输出,包括与驱动源相连的驱动轴、n个非圆齿轮副、n个圆柱齿轮副、静轴、和n个相互独立的回转部件。

其中,上述非圆齿轮副具有相互啮合的第一主动轮和第一从动轮,圆柱齿轮副具有相互啮合的第二主动轮和第二从动轮。第一主动轮固定在驱动轴上,且各相邻第一主动轮相位角相差360°/n。在静轴上安装有第一从动轮,以及可在第一从动轮带动下同步转动的第二主动轮。第二从动轮与回转部件对应相连;前述n≥1。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上述n≥2,并且每一个非圆齿轮副具有相同的节曲线形状。进一步的,上述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还包括与回转部件固接的材料保持部件。该装置通过非圆齿轮副和圆柱齿轮副,将一个恒速输入转换为n个变速输出,n个变速输出分别驱动相互独立的n个回转部件,经由回转部件固接的n个材料保持部件,实现材料变间距输送。材料在材料接收区以第一传送速度拾起,并在材料释放区以第二传送速度释放,前述第一传送速度与第二传送速度不相同。

进一步的,第一从动轮与静轴保持相对转动关系,各个第一从动轮均输出变速运动规律,各相邻第一从动轮相位角相差360°/n。第一从动轮与圆柱齿轮副的第二主动轮固接。

为了方便安装,在前述n个非圆齿轮副上还设置有用于标记齿轮初始装配位置的标识结构,该标识结构可以设置在第一主动轮和/或第一从动轮上。

为减少设备的换码时间,由前述n个非圆齿轮副和n个圆柱齿轮副的第二主动轮组成本实用新型的变速传动部件,与n个圆柱齿轮副的第二从动轮、回转部件和材料保持部件组成回转传送部件采用分离式设计。具体的,第一主动轮、第一从动轮、第二主动轮与第二从动轮采用可拆卸方式连接。进一步的,上述材料可以是卫生制品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中的任意一种。

上述变间距输送装置还包括在变间距输送过程中使材料的方向改变的调向结构,该调向结构为现有技术,具体可参阅中国授权公告号CN 1178828C,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具有成本低、传动效率高、刚性好、结构紧凑的优点,另外将变速传动部件与回转传动部件采用分离式设计,可实现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的标准化设计,进而实现产品的快速改码,从而省去了更换整套装置的繁琐工作,节约了设备的制造成本。本实用新型彻底改变了目前行业所面临的设备改码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的通病,具有结构简洁,改码方便,制造成本低的优点,符合实际生产需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除去第二从动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四个非圆齿轮副的初始位置示意图。

图4是四个非圆齿轮副的组装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说明。

实施例,

请一并参阅图1至4,一种材料变间距输送装置,包括与驱动源相连的驱动轴1,四个非圆齿轮副2,四个圆柱齿轮副3,一静轴4,四个相互独立的回转部件5,以及与回转部件对应固接的材料保持部件6。

其中,非圆齿轮副2具有相同的节曲线形状,其包括相互啮合的第一主动轮21和第一从动轮22,圆柱齿轮副3具有相互啮合的第二主动轮31和第二从动轮32。

第一主动轮21固定在驱动轴1上,且各相邻第一主动轮21相位角相差90°。

静轴4上安装有第一从动轮22,以及可在第一从动轮22带动下同步转动的第二主动轮31。第一从动轮22与静轴4保持相对转动关系,各个第一从动轮22均输出变速运动规律,各相邻第一从动轮22相位角相差90°。

第一从动轮22与圆柱齿轮副的第二主动轮31固接,第一主动轮21、第一从动轮22、第二主动轮31与第二从动轮32采用可拆卸方式连接。具体的,可以在第一主动轮21、第一从动轮22和第二主动轮31处设置一个半封闭箱体,当需要改码时直接换上新的齿轮箱即可。

在非圆齿轮副2上还设置有用于标记齿轮初始装配位置的标识结构7。

以上所述及图中所示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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