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以及积木机器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40978阅读:460来源:国知局
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以及积木机器人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积木设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以及包含该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积木机器人。



背景技术:

当前,对于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齿轮减速电机多采用平行轴齿轮传动,需要较大的传动比时,齿轮和轴的数量比较多(如图1所示),占用空间比较大,造成结构上的臃肿。

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致力于开发一种结构设计更紧凑、外形更美观的齿轮减速电机。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更紧凑、外形更美观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齿轮减速电机、以及包含该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积木机器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包括:中心轮、多个少齿差行星轮、偏心轴以及转臂;其中,所述中心轮用于接受动力输入,而且所述中心轮与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啮合以便将输入的动力传递给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而且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固定在所述偏心轴上;所述偏心轴安装在所述转臂上;所述转臂用于输出动力。

优选地,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的数量为2-4个。

优选地,所述偏心轴以可转动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转臂上。

优选地,偏心轴两端的偏心轴段与少齿差行星轮连接,并偏心轴相对少齿差行星轮可转动,使得少齿差行星轮相对于转臂的运动不包括相对转动。

优选地,所述塑料齿轮减速电机还包括:与电机箱体形成一体的少齿差内齿轮。

优选地,在少齿差行星轮在偏心轴的带动下与转臂相对平动的过程中,少齿差行星轮与少齿差内齿轮啮合;而且,少齿差行星轮在与少齿差内齿轮啮合过程中带动转臂整体转动,从而通过与少齿差内齿轮的啮合实现减速,并通过带动转臂整体转动将动力输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包含上述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积木机器人。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采用少齿差行星传动形式,在较小的空间实现较大的传动比,使得结构设计更紧凑,外形更美观。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示出了现有技术的齿轮减速电机的部分内部结构。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部分内部结构示意图。

需要说明的是,附图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注意,表示结构的附图可能并非按比例绘制。并且,附图中,相同或者类似的元件标有相同或者类似的标号。

具体实施方式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截面结构示意图。

如图2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包括:中心轮10、多个少齿差行星轮20、偏心轴30以及转臂40。

其中,所述中心轮10用于接受动力输入,而且所述中心轮10与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20啮合以便将输入的动力传递给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20;而且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20固定在所述偏心轴30上;所述偏心轴30安装在所述转臂40上;所述转臂40用于输出动力。

优选地,所述多个少齿差行星轮20的数量为2-4个(图3示出了4个少齿差行星轮20的示例)。

优选地,其中,所述偏心轴30以可转动的方式安装在所述转臂40上。

而且优选地,偏心轴30两端的偏心轴段与少齿差行星轮20连接,并可以相对少齿差行星轮20转动,使得少齿差行星轮相对于转臂的运动不包括相对转动,只包括相对平动。

而且,一般,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还包括:与电机箱体形成一体的少齿差内齿轮50。具体地,少齿差内齿轮50固定在电机箱体的基座上。

此外,一般,如图1所示,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还包括:固定在电机箱体上的用于支撑转臂的转臂支撑轴60。

这样,在少齿差行星轮在偏心轴带动下与转臂相对平动的过程中,少齿差行星轮与少齿差内齿轮50啮合;少齿差行星轮在与少齿差内齿轮啮合过程中,带动转臂整体转动,从而通过与少齿差内齿轮的啮合实现减速,并通过带动转臂整体转动将动力输出。

根据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例的用于积木机器人的塑料齿轮减速电机采用少齿差行星传动形式,在较小的空间实现较大的传动比,传动比范围大(传动比实现介于20~100之间),使得结构设计更紧凑,外形更美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优选实施例,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一种包含上述塑料齿轮减速电机的积木机器人。

上述说明示出并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如前所述,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并非局限于本文所披露的形式,不应看作是对其他实施例的排除,而可用于各种其他组合、修改和环境,并能够在本文所述实用新型构想范围内,通过上述教导或相关领域的技术或知识进行改动。而本领域人员所进行的改动和变化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则都应在本实用新型所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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