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物件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561304阅读:284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轻便物件夹具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夹具,特别涉及一种于双手同时工作时,用以夹持轻便物件,而不会妨碍双手工作之轻便物件夹具。
为人所知,需双手同时工作的人在工作时,其他所需之轻便物件常不知安放于何处,置于手中又将会妨碍工作之进行,故相当不便;例如,尽管不提倡,但有些驾车者由于长途开车之疲累,当需抽一根烟以提神醒脑,然而开车时不如平常,不可以一手持烟一手从事其他工作,如此不但转动方向盘十分不便,而且亦容易造成危险,所以,于开车抽烟时,常将香烟放置于车内之烟灰缸中,但由于在取用或置放香烟时,亦会分神无法专心驾驶,行车不安全;而且,将香烟置放于烟灰缸中,由于车辆行进震动常易使香烟滑落于车底或车座上,而使车底或车座被烧成若干孔洞,倘若及时发现香烟滑落,必然分神去将香烟拾起,极易发生意外事故。
另外,办公人员亦常需同时使用双手工作,诸如电脑键入等工作,假如于双手使用电脑之同时点燃香烟,则不可能将香烟持手中,含于嘴中又常会被香烟之烟雾熏到眼睛,故常将香烟置于烟灰缸中,再取用吸食,然而由于电脑体积甚大,放置烟灰缸必然更占用空间,工作上相当不便;若将烟灰缸置于远离电脑之位置,于取用香烟时亦十分不便。
又如修车技工,于修车时当然以双手操作,若点燃香烟夹于污秽之手指间,不但造成工作之不便,而且亦相当不卫生。
以上数例,系对于双手工作者于工作时不便吸烟。此外,有些工作常需使用多种不同颜色之笔,例如制图等设计工作,进行此类工作时,常将数种笔具散落一桌,如此,于需使用一特定之笔具时,常需于工作桌上翻寻半天才找得到,不但延误时间,而且亦相当不便。
本实用新型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套戴于手指上,而于双手同时工作时可夹持轻便物件之轻便物件夹具。
本实用新型之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使用方便之轻便物件夹具。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轻便物件夹具,它包括一有一适当之大小且可套戴于使用者之手指上的套戴部,于该套戴部之适当位置处系形成一可夹持轻便物件的夹持部,且上述套戴部所在之平面与夹持部所在之平面夹有一适当之角度。而藉此可将香烟等之轻便物件夹持于上述之夹持部中,并将本夹具套戴于手指上,则于欲吸烟时,便顺手将套戴有本夹具之手臂抬起,将香烟置于口中吸食即可,这样,便可免于夹烟之麻烦,而使需要双手工作者可相当方便地一边工作一边抽烟。
有关本实用新型为达到上述目的、特征而采用之技术手段及其功效,兹例举几个实施例,并配合其
如下,得以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图1系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的最佳实施例之立体图;图2系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的最佳实施例之第一使用示意图;图3系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的最佳实施例之第二使用示意图;图4系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之另一实施例;图5系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之再一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大体上包括一套戴部1及一夹持部2。
其中该套戴部1大体上系为一环形体,而有一大小适中之环口12,且于其底端系形成一开口10,于该套戴部1相对于形成开口10之处系形成一平台11,于该平台11横向之两侧系分别向上延伸而形成一环形之夹持部2,该夹持部2亦系有一适当大小之环口20,且于该夹持部相对于固设套戴部1之位置处亦系形成一开口21;上述套戴部1环口12所形成之平面系与夹持部2环口20所形成之平面相互垂直为较佳。
如图2所示,于使用本实用新型之夹具时,将套戴部1套戴于使用者之手指上,若使用者于办公途中想要抽烟,便将香烟夹持于上述之夹持部2中,由于该套戴部1与夹持部2之环口平面系相互垂直,故当夹持香烟时,香烟系与手指相互垂直,因此,便不会由于夹持香烟而防碍进行工作;再看图3,使用者于欲吸烟时,将套戴本夹具之一手抬起靠近嘴部,而使夹持于夹持部2中之香烟置于口中吸食,如此反复动作,则不会由于手夹香烟而造成诸多不便。
又如图4所示,系本实用新型之另一实施例,于上述夹持部2所形成开口21之两侧,系可分别形成一适当斜度之导板22,该两导板22系相对向夹持部之外侧倾斜;因此,当欲将香烟夹持于夹持部2中时,则可藉该两导板22引导而更轻易地自开口21进入夹持部2中。
再如图5所示,系本实用新型之再一实施例,其中夹持部2亦系可为一钩式之夹持部,而上述之开口21系形成于邻近套戴部1处,而自该开口21将香烟夹持于夹持部2中。
上述三实施例,于套戴部之底端系皆形成一开口10,藉该开口10系可弹性地改变套戴部1之大小,而可适用于粗细不同之手指;此外,于上述诸实施例中,于夹持部2中均系夹持香烟1而本实用新型之用途并不仅限于此,亦可夹持如笔具等轻便物件,以方便取用。
由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轻便物件夹具系可夹持香烟并套戴于使用者手指上,则可令使用者于工作时免于夹烟所造成诸多之不便,且本实用新型亦不仅限于夹持香烟,亦可夹持其他轻便物件,而为取用者所方便。
凡熟悉本技术领域者,其按本实用新型的精神而所做之各种等效变化或修改,皆应复盖在以下本实用新型之专利权范围内。
权利要求1.一种轻便物件夹具,它包括一有适当之大小且可套戴于手指上的套戴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套戴部的外侧上固设一具有一适当之大小且可夹持轻便物的夹持部,且所述夹持部之平面系与所述套戴部之平面夹一适当之角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轻便物件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套戴部上有一开口,所述夹持部位于相对于所述套戴部开口之处。
3.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轻便物件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平面与套戴部平面所夹之角度以90度为较佳。
4.如权利要求1所述之轻便物件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设有一开口。
5.如权利要求4所述之轻便物件夹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口之两侧系设有导引板。
专利摘要一种轻便物件夹具。它包括一套戴于手指上的套戴部及一固设于套戴部外侧的夹持部,套戴部的外侧上固设一具有一适当大小且可夹持轻便物的夹持部,夹持部之平面系与套戴部之平面夹一适当角度,当双手同时工作时可将所需之轻便物件夹持于夹持部中,随时取用,十分方便,而不会妨碍双手工作。
文档编号F16B2/02GK2058944SQ8921662
公开日1990年7月4日 申请日期1989年9月8日 优先权日1989年9月8日
发明者洪大成 申请人:翁氏兴业有限公司, 张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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