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02661阅读:362来源:国知局
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锁扣检测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



背景技术:

发动机罩锁扣是每个车身上必有的零部件,发动机罩锁扣焊接后位置精度对于发舱盖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直接关系到发动机罩的锁紧。而发动机罩锁扣作为机加件,在焊接为总成后检测操作困难,例如中国专利申请号为201420048774.7一种发动机盖锁扣检测装置,包括底座、型块、自润滑轴承和检测单元,所述型块固定在所述底座的上部,所述型块上设有两个垂直设置的端头,所述型块两个垂直设置的端头上均设有圆孔,所述两个圆孔内均设有自润滑轴承,两个所述检测单元分别穿过两个自润滑轴承,所述检测单元上设有检测头,所述两个检测单元的检测头相对垂直设置,该装置检测时间较长、过程相对复杂,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传统的检测检具检测时间较长、过程相对复杂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包括检具底座,所述检具底座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垫块,所述检具底座的顶部设置有两组检具定位支撑块,两组所述检具定位支撑块之间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副锁扣检测块和主锁扣检测块,所述副锁扣检测块和主锁扣检测块的底部均与检具底座的顶部连接,所述副锁扣检测块的顶部设置有副锁扣卡扣,所述副锁扣检测块与副锁扣卡扣的连接处开有副锁扣插口,所述主锁扣检测块的顶部设置有主锁扣卡扣,所述主锁扣检测块与主锁扣卡扣的连接处开有主锁扣插口,两组所述检具定位支撑块的顶部设置有机罩锁扣支架,且机罩锁扣支架的底部分别与副锁扣卡扣和主锁扣卡扣的顶部连接,所述机罩锁扣支架的顶部设置有两组定位销,所述定位支撑块的顶部开有与定位销适配连接的销孔。

优选的,所述检具底座的左右两端通过螺钉与垫块的顶部连接。

优选的,所述副锁扣卡扣和主锁扣卡扣的外壁均开有长孔,且长孔呈两端开有弧形的长方体状。

优选的,所述副锁扣卡扣和主锁扣卡扣均为一体成型式铸造。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检具底座的底部四角均设置有垫块,垫块起到减震缓冲作用,减少在使用时产生震动对该装置的本体造成损坏,机罩锁扣支架起到固定加强作用,检具定位支撑块起到支撑并定位零件的作用,该装置使用时,快捷方便、检测效果较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俯视图。

图中:1检具底座、2垫块、3检具定位支撑块、4副锁扣检测块、5主锁扣检测块、6副锁扣卡扣、7主锁扣卡扣、8副锁扣插口、9主锁扣插口、10机罩锁扣支架、11定位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机罩锁扣快速检测检具,包括检具底座1,所述检具底座1的底部四角均安装有垫块2,所述检具底座1的顶部设置有两组检具定位支撑块3,两组所述检具定位支撑块3之间的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副锁扣检测块4和主锁扣检测块5,所述副锁扣检测块4和主锁扣检测块5的底部均与检具底座1的顶部连接,所述副锁扣检测块4的顶部设置有副锁扣卡扣6,所述副锁扣检测块4与副锁扣卡扣6的连接处开有副锁扣插口8,所述主锁扣检测块5的顶部设置有主锁扣卡扣7,所述主锁扣检测块5与主锁扣卡扣7的连接处开有主锁扣插口9,两组所述检具定位支撑块3的顶部设置有机罩锁扣支架10,且机罩锁扣支架10的底部分别与副锁扣卡扣6和主锁扣卡扣7的顶部连接,所述机罩锁扣支架10的顶部设置有两组定位销11,所述定位支撑块3的顶部开有与定位销11适配连接的销孔。

其中,所述检具底座1的左右两端通过螺钉与垫块2的顶部连接,通过螺钉连接,结构较稳固,所述副锁扣卡扣6和主锁扣卡扣7的外壁均开有长孔,且长孔呈两端开有弧形的长方体状,长孔减轻质量、节省材料、增加结构强度,所述副锁扣卡扣6和主锁扣卡扣7均为一体成型式铸造,一体成型式铸造,结构强度较为均匀、使用寿命更加持久。

工作原理:检具底座1起到支撑作用,垫块2起到减震作用,使用时,将副锁扣和主锁扣分别插入副锁扣插口8和主锁扣插口9中,通过调节副锁扣卡扣6和主锁扣卡扣7,从而对副锁扣和主锁扣进行位置调整,通过副锁扣检测块4和主锁扣检测块5对副锁扣和主锁扣进行检测,定位销11固定机罩锁扣支架10与检具定位支撑块3。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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