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检测封装和包括该光检测封装的便携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3650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光检测封装,包括:

封装主体,其配置成具有形成于封装主体中的向上开口的凹槽单元;

安装在凹槽单元的底部表面上且与外部电连接的光检测设备;以及

安装于凹槽单元的由底部表面周边上的倾斜表面形成的内表面上且与外部电连接的发光二极管(LED)。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检测封装,其中凹槽单元的LED安装于其上的内表面具有大于0°直至50°或更小的倾斜角。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检测封装,其中凹槽单元的内表面包括:

第一倾斜表面,其被配置成将LED安装于第一倾斜表面上,以及

与第一倾斜表面相比形成于外侧上且配置成具有比第一倾斜表面大的倾斜角的第二倾斜表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检测封装,进一步包括封装盖,其与封装主体结合且配置成封盖凹槽单元的开口顶部。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检测封装,其中封装盖包括石英玻璃板。

6.一种便携设备,其包括:

主体单元;

安装在主体单元上的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检测封装;以及

形成于主体单元中且配置成显示与光检测设备或LED的操作有关的信息的显示单元。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主体单元盖,其与主体单元结合且配置成打开或封闭光检测封装的暴露在外的部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于主体单元盖的面向光检测封装的一个表面上且配置成对光产生全反射的材料层。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于主体单元中的功能按钮单元。

10.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彩色显示单元,其形成于主体单元中且配置成显示与光检测设备所检测的信息对应的特定颜色。

11.一种便携设备,包括:

主体单元;

安装单元,其被配置成将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光检测封装安装于安装单元上;

从安装单元延伸、连接主体单元且配置成电连接光检测封装和主体单元的信号传输线;以及

形成于主体单元中且配置成显示与光检测设备或LED的操作有关的信息的显示单元。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于安装单元中的把手单元。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安装单元盖,其与安装单元结合且配置成打开或封盖光检测封装的暴露在外的部分。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材料层,形成于安装单元盖的面向光检测封装的一个表面上且配置成对光产生全反射。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形成于主体单元中的功能按钮单元。

16.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便携设备,进一步包括彩色显示单元,其形成于主体单元中且配置成显示与光检测设备所检测的信息对应的特定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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