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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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除磁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锂系电池分为锂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手机和笔记本电脑使用的都是锂离子电池,通常人们俗称其为锂电池,而真正的锂电池由于危险性大,很少应用于日常电子产品。

然而现有的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首先,其除磁大多只经过除磁板除磁,这种流通的方式除磁精度较低,往往达不到工作所要求的效果;其次,装置的混合仓及除磁板在清洗时均需要将其拆下才能进行清洗,这样会加大工作人员的工作量,且较为耗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除此效果不好和清洗不便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包括除磁装置本体和第一除磁板,所述除磁装置本体的上方安装有加热装置、混合仓和电机,且加热装置位于混合仓的左侧,混合仓位于电机的左侧,所述混合仓的上方通过铰链装置安装有顶盖,所述顶盖的下方通过连接装置安装有旋转装置,所述旋转装置的下方安装有喷头,所述混合仓的外侧安装有导热外壳,所述第一除磁板安装在混合仓的下方,且第一除磁板的内部安装有除磁管,所述第一除磁板的下方安装有第二除磁板,且第二除磁板的下方设置有出料口。

优选的,所述除磁装置本体的底部安装有支撑架,且支撑架共设置有四个。

优选的,所述出料口上安装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顶盖上安装有水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首先,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将材料通过除磁板除磁之前,先通过加热对其进行初步除磁,之后再由除磁板进行第二步除磁,从而既能使得材料达到除磁要求,又能很大程度的提高工作的效率;其次,在顶盖上安装有可拆卸的喷头,且喷头上安装有旋转装置,在对装置进行清洗时,可以在不拆卸装置的情况下即可得到很好的清洗效果,节省不必要的工作;最后,该装置的除磁板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除磁板上的除磁管交错安装,从而保证负极材料在流过除磁板时可以更全面的除磁。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顶盖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第一除磁板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的第二除磁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加热装置;2-除磁装置本体;3-第一除磁板;4-第二除磁板;5-阀门;6-出料口;7-支撑架;8-电机;9-混合仓;10-喷头;11-顶盖;12-水管;13-连接装置;14-旋转装置;15-铰链装置;16-导热外壳;17-除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包括除磁装置本体2和第一除磁板3,除磁装置本体2的上方安装有加热装置1、混合仓9和电机8,且加热装置1位于混合仓9的左侧,混合仓9位于电机8的左侧,混合仓9的上方通过铰链装置15安装有顶盖11,顶盖11的下方通过连接装置13安装有旋转装置14,旋转装置14的下方安装有喷头10,混合仓9的外侧安装有导热外壳16,第一除磁板3安装在混合仓9的下方,且第一除磁板3的内部安装有除磁管17,第一除磁板3的下方安装有第二除磁板4,且第二除磁板4的下方设置有出料口6,除磁装置本体2的底部安装有支撑架7,且支撑架7共设置有四个,出料口6上安装有阀门5,顶盖11上安装有水管12。

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下料用除磁装置安装好后,将负极材料注入混合仓9中,启动加热装置1和电机8,材料通过加热进行初步除磁后,先后流经第一除磁板3和第二除磁板4进行进一步的除磁,之后即可由出料口6放出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在对装置清洗时,将水管12接通水源,由喷头10喷出水柱直接对装置内部进行清洗,旋转装置14的旋转可对装置内部进行冲分的清洗。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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