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发光装置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的制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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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发光装置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说明书是有关于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有机发光装置是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及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的一或多个有机材料层的有机发光装置,且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材料层中的至少一个层是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层,且相较于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λmax,第二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λm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
【专利说明】
有机发光装置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
技术领域
[00011 本申请要求2014年1月10日在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的韩国专利申请No. 10-2014-0003503的优先权,在此援引该专利申请的全部内容作为参考。
[0002 ]本说明书是有关于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
【背景技术】
[0003] 使用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可具有与标准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sro)类似的光谱功 率分布,以达成高显色指数。在使用先前技术的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中,通常使用红色(R)、 绿色(G)、及蓝色(B)的发光材料,但在绿色(G)发光峰值与蓝色(B)发光峰值之间,发光相对 较低,因而存在显色指数(CRI)低的限制。
[0004] 为弥补前述限制,已尝试引入一种通过调整绿色(G)发光腔来增加绿色(G)发光峰 值的宽度、或增加发光掺杂剂的浓度,从而减小发光微弱区域的方法,但在获得90%或更高 CRI时仍存在限制且随之发生功率效率降低,在制造时还存在构造具有不同腔的产品过于 不便的问题。

【发明内容】

[0005] [技术问题]
[0006] 本说明书阐述一种能够提供具有改良的显色指数(CRI)特性的白色光照的有机发 光装置以及包括该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
[0007] [技术方案]
[0008] 本说明书的不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 以及一或多个有机材料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其中有机发光层中的至少一 层是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层,且相较于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 波长Xmax,第二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rn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
[0009] 根据本说明书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的一种有机发光装置除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 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层外,还包括额外的发光层。
[0010]在本说明书的再一示例性实施方式中,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0011]本说明书的又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照明设备,其包括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或 所述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0012][有益效果]
[0013]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可通过使用蓝色发光材料连同蓝绿色(bluish green)发光材料来达成与标准光源的SH)类似的发光波长,由此提高显色指数(CRI)。此外, 蓝色发光材料与蓝绿色发光材料可如上所述一起使用,因而相较于使用单一发光材料的情 形,可有望根据发光材料的选择来达成预期发光波长并提高装置的效率及/或寿命。
【附图说明】
[0014] 图1说明先前技术中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的白色有 机发光装置与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将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 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一起使用的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可达成的发光波长的比较。
[0015] 图2说明包含萤光基质(host)、萤光蓝色掺杂剂、及萤光蓝绿色掺杂剂的发光层中 的发光机制。
[0016] 图3说明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的有机发光装置的堆叠结构的实例。
[0017] 图4及图5说明在包括单一发光层的有机发光装置中,其中应用Amax为515nm的材 料作为蓝绿色萤光掺杂剂的情形以及其中应用Amax为500nm的材料作为蓝绿色萤光掺杂剂 的情形的发光波长。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以下,将详细地阐述本发明。
[0019] 本发明的示例性实施方式是一种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以及设置于第一电极 与第二电极之间的一或多个有机材料层的有机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有机材料层中的至 少一层是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层,且相较于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 峰值波长Xmax,第二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
[0020]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第一发光材料可以是蓝色发光材料,且第二发 光材料可以是蓝绿色发光材料。
[0021]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形成包含蓝绿色发光材料连同蓝色发光材料的 发光层。在此种情形中,蓝绿色光是通过接收蓝色能量而发出,因而不需要堆叠另一层,由 此简化工艺。亦即,不必使用绿色及蓝绿色两个层来增大显色指数(CRI)。此外,蓝绿色发光 材料的寿命长于蓝色发光材料的寿命,由此有助于提高寿命。此外,当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 色发光材料二者皆使用萤光材料时,所有萤光蓝色光及萤光蓝绿色光均具有大的能量,因 而当对每种颜色的发光层进行堆叠时,电压增大程度大,而相较于电压增大可获得的效率 不尚。
[0022]在本说明书中,颜色还原是由颜色的三个要素,即颜色样品(对象)、光源、及眼睛 之中的光源的特性造成的,且意指其中同一颜色样品根据光源特性而看起来具有不同颜色 的现象。在户外看起来美丽的衣服的颜色在萤光灯下看起来显微弱的现象是人们容易遇到 的颜色还原现象的实例。尤其是,尽管萤光灯具有与日光色温类似的色温,但萤光灯的光谱 分布具有与日光非常不同的一面。因此,基于日光及普朗克辐射体的光谱分布来评价光源 的颜色还原。
[0023] 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极、及设置于第 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的一或多个有机材料层的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其中在第一电极与第 二电极之间包括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材料、红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 光材料中的一或多者。举例而言,所述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包括: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 材料、蓝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 红色发光材料;或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 光材料。
[0024] 在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中,绿色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波长是约545nm,黄色 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波长是约560nm,且红色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波长是约610nm〇
[0025]图1说明先前技术中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的白色有 机发光装置与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使用蓝色发光材料、蓝绿色发光材料、绿色发 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的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可达成的发光波长的比较。根据图1,根据先 前技术的有机发光装置在蓝色与绿色之间500nm左右的频率处发光微弱,因而在提高CRI水 准方面存在限制,但当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将蓝色发光材料与蓝绿色发光材料一 起使用时,在500nm左右的频率处的发光得到补充,因而可达成与标准光源的光谱功率分布 (SPD)类似的水准。
[0026]尤其是,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当相较于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 值波长Xmax,第二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时,有机发光 装置可呈现出更为优异的效果。
[0027]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蓝绿色发光材料是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大于 500nm且等于或低于550nm的发光材料。
[0028]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蓝绿色发光材料是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等于 或大于505nm且等于或低于530nm的发光材料。
[0029]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蓝绿色发光材料是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为 515nm的发光材料。
[0030] 作为本
【发明人】所进行实验的结果,当将最大发光峰值波长为前述值的蓝绿色发光 材料与蓝色发光材料混合进行使用时,获得了如下优异结果:蓝绿色发光材料的发光波长 产生蓝色位移(blue shift),以填补具有500nm波长的光。当蓝绿色发光材料的发光波长与 蓝色发光材料的发光波长的交叠较大时,蓝色发光材料的发光能量被传给蓝绿色发光材 料。因此,当蓝绿色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太小时,蓝色发光会非常快地减少,因而 在实际实现装置时可能存在问题。
[0031]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发光层包含发光基质及发光掺杂剂。在此种情 形中,发光掺杂剂可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此外,第一发光材料可以是蓝色发 光掺杂剂,且第二发光材料可以是蓝绿色发光掺杂剂。发光基质是通过将激发能量传送至 发光掺杂剂而有助于发光掺杂剂发光的材料,激发能量是通过使分别自第一电极及第二电 极接收的空穴与电子结合来形成。
[0032]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发光层包含萤光发光基质及萤光发光掺杂剂。 在此种情形中,萤光发光掺杂剂可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此外,第一发光材料 可以是蓝色发光掺杂剂,且第二发光材料可以是蓝绿色发光掺杂剂。
[0033] 举例而言,蓝色发光掺杂剂是通过自发光基质接收激发能量而被激发且在自激发 态转变至基态时发出蓝色光的材料。蓝绿色发光掺杂剂是通过自发光基质及/或蓝色发光 掺杂剂接收激发能量而被激发且在自激发态转变至基态时发出蓝绿色光的材料。根据一个 实例,如图2所示,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S1能级低于蓝色发光掺杂剂的S1能级,且蓝色发光 掺杂剂的S1能级低于发光基质的S1能级。在图2中,S1是使萤光材料具有发光光谱的激发能 级,且T1是使磷光材料具有发光光谱的激发能级。
[0034]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在包含发光基质、蓝色发光掺杂剂及蓝绿色发 光掺杂剂的发光层中,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浓度低于蓝色发光掺杂剂的掺杂浓度。如上所 述,通过使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含量低于蓝色发光掺杂剂的含量,可最小化由蓝色发光掺 杂剂造成的蓝色发光强度降低。更特别地,如图2所示,类似于能量自发光基质转移至蓝色 发光掺杂剂,能量可自蓝色发光掺杂剂转移至蓝绿色发光掺杂剂,因而通过使蓝绿色发光 掺杂剂的掺杂浓度低于蓝色发光掺杂剂的掺杂浓度,可减小蓝色发光掺杂剂中的发光强度 降低。
[0035] 根据一个特定实例,在包含发光基质、蓝色发光掺杂剂及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发 光层中,蓝色发光掺杂剂的含量为2重量%至10重量%,且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含量小于1 重量%。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含量可为0.01重量%至小于1重量%。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含 量可为0.01重量%至5重量%。
[0036]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通过在有机发光装置的萤光发光层上共同沉积 蓝色发光掺杂剂及蓝绿色发光掺杂剂,能量可自具有高能量的蓝色发光掺杂剂传递至蓝绿 色发光掺杂剂。在此种情形中,在使蓝色光强度的降低及蓝绿色发光的降低最小化的同时, 使得在先前技术中发光非常微弱的区域中产生光来提高CRI颇为重要。因此,当蓝色发光掺 杂剂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Xmax与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之间的差较 小时,本质上所需的蓝色发光变得非常小,因而极大地发出蓝绿色光。如上所述,当蓝色发 光掺杂剂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Xmax与蓝绿色发光掺杂剂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之间的 差较小时,例如,当蓝色发光掺杂剂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是500nm时,可能存在有机发 光装置的色温显著降低的问题。此外,当掺杂少量的蓝绿色发光掺杂剂时,蓝色发光显著减 少,因而可能存在大规模生产力亦会降低的问题。
[0037]因此,在本申请案中,相较于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第二发光材 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Xm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使得可减小蓝色发光降低且可保持有 机发光装置的色温,并且可提高CRI。在此种情形中,第一发光材料可以是蓝色发光掺杂剂, 且第二发光材料可以是蓝绿色发光掺杂剂。
[0038]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可使用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材料作为发光基质、 蓝色发光掺杂剂、及蓝绿色发光掺杂剂,举例而言,可使用具有以下能级的材料。
[0039] 发光基质:HOMO 6eV/LUM0 3eV
[0040] 蓝色发光掺杂剂:HOMO 6eV/LUM0 3.2eV [0041 ]蓝绿色发光掺杂剂:HOMO 5.3eV/LUM0 2.8eV
[0042]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包含前述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 层的厚度不受特别限制,而是例如可为200 A至500 A,于具体实例中可为约3?)〇Α。所述 发光层可由真空热沉积来形成。
[0043] 除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光材料的发光层外,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 的有机发光装置还包括一或多个发光层。所述发光层的数目不受特别限制,而是可包括具 有二个层、三个层、或四或更多个层的发光层。
[0044] 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第 二电极;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中 的至少一者;以及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及第二发 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在此种情形中,第一发光层与第二发光层的堆叠次 序不受限制。举例而言,第一发光层可设置成较第二发光层更靠近第一电极,且第一发光层 可设置成较第二发光层更靠近第二电极。本
【发明人】发现,当所述二个发光层如上所述进行 堆叠时,会提高CRI。
[0045] 本说明书的再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第 二电极;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红色发光层中的至少一者;以及第 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及第二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 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46] 本说明书的又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白色有机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第 二电极;第一发光层,包含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中的至少一者、以及绿色发光材 料;以及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及第二发光层设置 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47]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 以及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及第二发光层设置于 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48]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第一发光层是磷光发光层,且第二发光层是萤 光发光层。
[0049]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包括:第一电极;第二电 极;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中的至 少一者;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蓝色发 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中的至少一者,第一发光层、第二发 光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本
【发明人】发现,当所述三个发光层如 本不例性实施方式进彳丁堆置时,会大大提尚CRI。
[0050]在此种情形中,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与第三发光层的堆叠次序不受限制。举例 而言,所述发光层可具有其中在第一电极上依序堆叠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 层的结构,其中在第一电极上依序堆叠第三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一发光层的结构,其中 在第一电极上依序堆叠第一发光层、第三发光层及第二发光层的结构,以及其中在第一电 极上依序堆叠第二发光层、第一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的结构。
[0051 ]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 黄色发光材料;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 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 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2]根据本说明书的再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 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 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 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3]根据本说明书的又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 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第 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4] 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 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 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5] 根据本说明书的再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 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 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 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6] 根据本说明书的又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包括: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第二发光层,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 蓝绿色发光材料;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第一发光层、第二 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
[0057] 根据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包括发光层的白色有 机发光装置,其中依序堆叠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的第一发光层、包含蓝色发 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的第二发光层、以及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的第三发 光层,所述发光层设置于第一电极与第二电极之间。图3说明在堆叠有三个发光层的结构 中,将仅包含蓝色发光材料的第二发光层改良成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色发光材料二者 的结构的实例。
[0058]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自第一电极依序堆叠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 层、及第三发光层。
[0059]根据本发明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第一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是磷光发光层,且 第二发光层是萤光发光层。
[0060] 在本技术领域中,使用绿色及/或红色磷光发光掺杂剂作为磷光发光层的材料,但 当蓝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与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及/或红色磷光发光掺杂剂一起使用时, 存在可能需要进一步堆叠额外层来施用蓝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的问题,且存在蓝绿色磷光 发光材料寿命短的问题,因而使大规模生产力下降。此外,存在如下缺点:为将所有蓝绿色 磷光发光掺杂剂、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及红色磷光发光掺杂剂施用于一个磷光发光层,会 难以控制工艺。此外,当蓝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与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及红色磷光发光掺 杂剂一起使用时,需要以最大浓度包含蓝绿色磷光发光掺杂剂,因为位能(energy potential)自蓝绿色转移至绿色,且自绿色转移至红色,但因如上所述的较差寿命特性,难 以实作此种前述构造。因此,根据前述示例性实施方式,实现包含蓝绿色萤光发光掺杂剂连 同蓝色萤光发光掺杂剂的有机材料层。
[0061] 本说明书的另一示例性实施方式提供一种照明设备,所述照明设备包括所述有机 发光装置或所述白色有机发光装置。
[0062] 根据本说明书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可通过使用如下有机发光装置来达成 与标准光源的sro水准类似的水准,所述有机发光装置使用同时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绿 色发光材料的发光层。由此,根据本说明书若干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可达到90%或 更高的CRI,并且可超过92 %的CRI且达到为93 %或更高的CRI。相较于包括先前技术有机发 光装置的照明设备的85 %的CRI,所述值增大5.8 %或更多,较佳地增大9 %或更多。
[0063]已引入光谱带方法及颜色测试方法作为定义CRI的方法,但国际照明委员会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I'Eclairage)认可了颜色测试方法的效能并推荐颜色 测试方法。
[0064] 光谱带方法是针对每一波长范围为光源的光谱分布分配预定加权值并指出光源 与日光(普朗克辐射体)之间差异的方法。同时,在颜色测试方法中,通过CIE No. 13.2(TC-3.2)1974方法将标准光源(具有与测试光源的色温相同温度的普朗克辐射体)下的颜色坐 标值与测试光源下的颜色坐标值进行比较,并且基于色度(A E)计算若干颜色样品的颜色。
[0065] 在本说明书中,基于比较用光源的标准样品相对于作为标准光源的太阳光的相对 反射率来测量CRI的值。
[0066]此外,在根据本说明书若干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中,R9可达到40%或更高。 相较于包括先前技术有机发光装置的照明设备的22%的R9,所述值增大约82% 49表示的 是在用于评价CRI的标准样品中与深红色对应的标准样品的CRI。当R9高时,意味着红色的 颜色重现性非常优异。
[0067] 此外,在根据本说明书若干示例性实施方式的照明设备中,相关色温(CCT)超过3, OOOKo
[0068]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所述有机发光装置可在包含发光材料的有机材 料层与电极之间、或在包含发光材料的有机材料层之间还包括额外的有机材料层。额外的 有机材料层可以是空穴注入层、空穴传输层、电子阻挡层、电子传输层、电子注入层、空穴阻 挡层、缓冲层、或类似层。有机材料层可使用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及构造。
[0069] 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除包含蓝色发光材料及蓝红色发光材料的发光 层之外,所述有机发光装置还包括一或多个发光层,且在所述发光层之间包括中间电极或 电荷产生层。中间电极及电荷产生层亦可分别由单层构成,且亦可具有包括二或更多层的 堆叠结构。
[0070] 中间电极可包括一个层、或二或更多个层,并包含可用作第一电极或第二电极的 材料的导电金属、金属氧化物、或导电聚合物。
[0071] 电荷产生层可包括一个层、或二或更多个层,并包含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及结 构。举例而言,电荷产生层可具有其中自阳极侧依序堆叠 η型有机材料层,使η型有机材料层 与ρ型有机材料层形成ΝΡ结的结构。可在η型有机材料层的阳极侧中另外包括η型的掺杂有 机材料层。
[0072]根据一个特定实例,有机发光装置可由阳极(IT0)/HIL/HTL 1/HTL 2/磷光G+R/ ETL/CGL/HIL/HTL1/HTL 2/萤光B+BG/ETL/CGL/HIL/HTL 1/HTL 2/磷光G+R/ETL/EIL/阴极 (铝或银)构成。
[0073] 第一电极及第二电极中的任一者可以是阳极,而另一者是阴极。第一电极及第二 电极可使用此项技术中已知的材料及技术形成。另外可视需要额外使用辅助电极。
[0074] 照明设备亦可仅由前述有机发光装置形成,或者可另外包括框架,提供所述框架 是为了易于安装于建筑物的天花板或墙壁上、或安装于电源连接部件上。
[0075][实施本发明的模式]
[0076]以下,将通过实例更详细地例证本说明书中所述的示例性实施方式。然而,下文的 实例仅用于说明目的,而并非旨在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0077]〈实验性实例〉
[0078] 图4及图5说明当形成包含蓝色萤光掺杂剂及蓝绿色萤光掺杂剂的单一发光层时, 其中应用Xmax为515nm的材料作为蓝绿色萤光掺杂剂的情形以及其中应用Amax为500nm的 材料作为蓝绿色萤光掺杂剂的情形的发光波长。参见图4及图5,可以看出,由于蓝绿色萤光 掺杂剂的发光波长的蓝色位移现象,相较于Xmax为500nm的材料,Amax为515nm的材料可补 充500nm波长的发光。此外,当使用Amax为515nm的材料时,存在增大蓝色发光峰值下降的问 题。因此,可以看出,较佳是应用具有515nm发光波长的蓝绿色萤光掺杂剂。
[0079] 〈实例 1>
[0080] 制造了一种有机发光装置,所述有机发光装置在阳极与阴极之间包括:第一发光 层,包含0.45重量%的红色磷光掺杂剂及10重量%的绿色磷光掺杂剂;第二发光层,包含5 重量%的蓝色萤光掺杂剂及〇 . 25重量%的蓝绿色萤光掺杂剂;以及第三发光层,包含0.45 重量%的红色磷光掺杂剂及10重量%的绿色磷光掺杂剂。
[0081] 〈比较例1>
[0082] 通过与实例1相同的方法制造了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只是在形成第二发光层时,未 使用蓝绿色萤光掺杂剂,且仅掺杂了5重量%的蓝色萤光掺杂剂。
[0083] 测量了实例1及比较例1的有机发光装置的CRI等参数并表示在下表1中。
[0084] [表1]
[0085]
[0086] 在结果中可以看出,根据本说明书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可通过使用蓝色发光材料 连同蓝绿色发光材料来达成与标准光源的sro类似的发光波长,由此提高CRI。此外,蓝色发 光材料与蓝绿色发光材料可如上所述一起使用,因而相较于使用单一发光材料的情形,可 有望根据发光材料的选择来达成预期发光波长并提高装置的效率及/或寿命。
【主权项】
1. 一种有机发光装置,包括: 第一电极; 第二电极;以及 一或多个有机材料层,设置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 其中所述有机材料层中的至少一层是发光层,所述发光层包含第一发光材料及第二发 光材料, 相较于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值波长Amax,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的最大发光峰 值波长Xmax具有40nm至80nm的差值。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材料是蓝色发光材料,且所述 第二发光材料是蓝绿色发光材料。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的所述最大发光峰值波 长Amax是505nm或更高以及530nm或更低。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的所述最大发光峰值波 长 Amax是 515nm 〇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层包含发光基质及发光掺杂剂, 所述发光掺杂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层包含萤光发光基质及萤光发光 掺杂剂, 所述萤光发光掺杂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二发光掺杂剂的浓度低于所述第一 发光材料的掺杂浓度。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层内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的含量是2 重量%至1〇重量%,且所述发光层内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的含量小于1重量%。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层还包含红色发光材料、绿色发光 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中的一或多者。10.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所述 第二发光材料、红色发光材料、及绿色发光材料;所述第一发光材料、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红 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或者所述第一发光材料、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红色发光材料、 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1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还包括: 除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的所述发光层之外的一或多个发光层。12.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第一发光层与第二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 光材料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第二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1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第一发光层与第二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者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 光材料, 所述第二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14.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是磷光发光层,且所述第 二发光层是萤光发光层。15.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 光材料中的至少一者, 所述第二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 所述第三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黄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 料中的至少一者。16.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包括: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与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第一发光层、第二发光层、及第三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 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料, 所述第二发光层包含所述第一发光材料及所述第二发光材料, 所述第三发光层包含绿色发光材料及红色发光材料、或绿色发光材料及黄色发光材 料。17.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发光层及所述第三发光层是磷 光发光层,且所述第二发光层是萤光发光层。18. 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还包括: 设置于所述发光层之间的中间电极或电荷产生层。19.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发光装置的显色指数(CRI)是 90%或更高。20.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发光装置的R9是40 %或更高。21.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发光装置的相关色温(CCT)超过 3,000K〇22. 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其中所述有机发光装置是白色有 机发光装置。23. -种照明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有机发光装置。
【文档编号】H01L51/50GK105900256SQ201580004058
【公开日】2016年8月24日
【申请日】2015年1月9日
【发明人】朴珉春, 李在仁, 文济民, 刘珍雅, 金沃槿
【申请人】乐金显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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