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箱防护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8313阅读:37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护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音箱防护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户外活动也越来越多,而移动音箱也成了人们外出旅行的必备品,但是现有技术对音箱的保护措施不够,只是做了简单的棱角保护处理,对音箱的整体保护不足,当音箱意外掉落时容易出现损坏,不利用外出携带。

综上可知,现有技术在实际使用上显然存在不便与缺陷,所以有必要加以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音箱防护装置,其可以全面保护音箱,保障音箱的使用寿命。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音箱防护装置,所述音箱防护装置包括音箱、至少一防护盖和支撑架,所述防护盖连接于音箱箱体外部,所述支撑架位于音箱底部,所述防护盖分为五部分,分别为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并且左盖和右盖均包括一直线段、直线段两端的弧形段及设于弧形段末端的延伸段,所述直线段、弧形段及延伸段之间通过粘接方式连接,并且所述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与音箱通过卡接方式连接,所述前盖拐角处和两侧中间安装有螺纹孔,所述左盖和右盖分别对应安装有螺纹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前盖材料为铝。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前盖为网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后盖上面安装有一个天线,所述天线可旋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上盖上面有功能键。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支撑架为两个脚垫。

本实用新型通过音箱防护装置包括音箱、至少一防护盖和支撑架,所述防护盖连接于音箱箱体外部,保护音箱外部不受损害,所述支撑架位于音箱底部,支撑音箱,所述防护盖分为五部分,分别为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并且左盖和右盖均包括一直线段、直线段两端的弧形段及设于弧形段末端的延伸段,所述直线段、弧形段及延伸段之间通过粘接方式连接,并且所述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与音箱通过卡接方式连接,结构简单能有效的保护音箱,所述前盖拐角处和两侧中间安装有螺纹孔,所述左盖和右盖分别对应安装有螺纹孔,可以使防护盖更牢固,加强保护,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对音箱的多方位保护,减少了音箱的损害程度,增长了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在图中,1-前盖,2-右盖,3-左盖,4-上盖,5-音箱,6-支撑架,7-后盖,8-天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所述音箱防护装置包括音箱5、至少一防护盖和支撑架6,所述防护盖连接于音箱5箱体外部,所述支撑架6位于音箱5底部,该支撑架6为两个脚垫,在支撑音箱5的前提下节约了材料,所述防护盖分为五部分,分别为前盖1、上盖4、左盖3、右盖2和后盖7,所述前盖1为铝制,并且左盖3和右盖2均包括一直线段、直线段两端的弧形段及设于弧形段末端的延伸段,所述直线段、弧形段及延伸段之间通过粘接方式连接,并且所述前盖1、上盖4、左盖3、右盖2和后盖7与音箱5通过卡接方式连接,结构简单,方便拆装,能有效的保护音箱,所述前盖1拐角处和两侧中间安装有螺纹孔,所述左盖3和右盖4分别对应安装有螺纹孔,可以使防护盖更牢固,加强保护。

优选的是,所述音箱防护装置前盖1为网状,可以在保证音量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保护音箱5,前盖1也可以采用防水透音膜,使其具有防水功能。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的音箱防护装置,所述后盖7上面安装有一个天线8,该天线8呈旋转设置,其连接内部的音箱控制器,并可以无线连接外部的控制端,使的用户可以通过控制端在一定距离范围内无线控制音箱,大大提高用户体验。

更好的,所述上盖4上面有功能键,用户也可以通过所述功能键来实现音箱的调节。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通过一种音箱防护装置,所述音箱防护装置包括音箱、至少一防护盖和支撑架,所述防护盖连接于音箱箱体外部,保护音箱外部不受损害,所述支撑架位于音箱底部,支撑音箱,所述防护盖分为五部分,分别为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并且左盖和右盖均包括一直线段、直线段两端的弧形段及设于弧形段末端的延伸段,所述直线段、弧形段及延伸段之间通过粘接方式连接,并且所述前盖、上盖、左盖、右盖和后盖与音箱通过卡接方式连接,结构简单能有效的保护音箱,所述前盖拐角处和两侧中间安装有螺纹孔,所述左盖和右盖分别对应安装有螺纹孔,可以使防护盖更牢固,加强保护,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通过对音箱的多方位保护,减少了音箱的损害程度,增长了使用寿命。

当然,本实用新型还可有其它多种实施例,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及其实质的情况下,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当可根据本实用新型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但这些相应的改变和变形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所附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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