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夹层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36751阅读:45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制糖设备,尤其涉及一种旋转夹层锅。



背景技术:

旋转夹层锅使用于高粘度食品物料预煮、配制、熬制浓缩产品,现有技术中的旋转夹层锅,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1Cr18Ni9Ti制作,夹套蒸汽加热、电加热两种、采用搅拌器搅拌,但是现有的夹层锅在搅拌时是固定不动的,因此搅拌效果较差,极易造成部分糖液被过度加热而发生苦涩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陷,提供一种旋转夹层锅,提高搅拌效果,保证糖的口味。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了一种旋转夹层锅,包括底座、与所述底座相固定连接的呈L形的支撑梁,所述底座上转动设置有旋转架,所述旋转架由第一电机驱动转动,所述旋转架的转动轴心线沿着铅垂方向延伸,所述旋转架上固定设置有夹层锅,所述夹层锅包括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内层以及外层,所述内层与所述外层之间具有密封的空腔,所述空腔内设置有电加热网,所述旋转架上设置有对所述电加热网进行供电的供电电源,所述支撑梁上转动设置有驱动转盘,所述驱动转盘由第二电机驱动转动,所述驱动转盘上通过转动关节连接有搅拌轴的上端部,所述搅拌轴的下端部固定连接有搅拌刮板,所述驱动转盘的转动轴心线沿着铅垂方向延伸,所述驱动转盘的转动方向与所述旋转架的转动方向相反。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搅拌刮板的底面呈与所述夹层锅的内表面相贴合的弧形。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搅拌刮板与所述搅拌轴的下端部铆接固定。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旋转架包括支撑底板、垂直固定设置于所述支撑底板上的若干支撑柱,所述夹层锅的上边缘部向外延伸形成安装环,所述安装环上开设有若干与所述支撑柱相对应的安装孔,所述支撑柱的上端部穿过所述安装孔通过锁紧螺栓固定。

进一步改进的是:所述底座的底部开设有安装腔,所述第一电机通过安装法兰设置于所述安装腔内。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在于:通过设置旋转架带动夹层锅转动,而驱动转盘带动搅拌轴转动,夹层锅的转动方向与搅拌轴的转动方向相反,从而大大提高了搅拌效果,从而防止搅拌不均匀带来糖口的改变,大大保证了糖的甜美口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示意图。

其中:1、底座;2、支撑梁;3、旋转架;4、夹层锅;5、电加热网;6、第一电机;7、驱动转盘;8、第二电机;9、搅拌轴;10、搅拌刮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描述。以下实施例仅用于更加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不能以此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一种旋转夹层锅4,包括底座1、与所述底座1相固定连接的呈L形的支撑梁2,所述底座1上转动设置有旋转架3,所述旋转架3由第一电机6驱动转动,所述旋转架3的转动轴心线沿着铅垂方向延伸,所述旋转架3上固定设置有夹层锅4,所述夹层锅4包括由不锈钢材料制成的内层以及外层,所述内层与所述外层之间具有密封的空腔,所述空腔内设置有电加热网5,所述旋转架3上设置有对所述电加热网5进行供电的供电电源,所述支撑梁2上转动设置有驱动转盘7,所述驱动转盘7由第二电机8驱动转动,所述驱动转盘7上通过转动关节连接有搅拌轴9的上端部,所述搅拌轴9的下端部固定连接有搅拌刮板10,所述驱动转盘7的转动轴心线沿着铅垂方向延伸,所述驱动转盘7的转动方向与所述旋转架3的转动方向相反。

本实施例中相对于现有技术而已,改进优化之处是在原先的底座1上设置了旋转架3,利用第一电机6驱动旋转架3旋转,而且夹层锅4直接固定设置在旋转架3上,从而夹层锅4被第一电机6驱动转动,控制第一电机6以及第二电机8的旋转方向使得两者方向相反,从而实现夹层锅4以及搅拌轴9的转动方向相反,继而提高了搅拌效果,从而在熬糖过程中,包装糖浆的口味。

本实施例中采用电加热的方式,当然现有技术中采用导热油加热的方式也同样适用。

为了防止糖浆黏附在夹层锅4表面发生焦糊现象,所述搅拌刮板10的底面呈与所述夹层锅4的内表面相贴合的弧形,因此搅拌轴9带动搅拌刮板10转动时,可以将夹层锅4表面黏附的糖浆刮除。

为了方便加工,所述搅拌刮板10与所述搅拌轴9的下端部铆接固定。

为了方便安装,所述旋转架3包括支撑底板、垂直固定设置于所述支撑底板上的若干支撑柱,所述夹层锅4的上边缘部向外延伸形成安装环,所述安装环上开设有若干与所述支撑柱相对应的安装孔,所述支撑柱的上端部穿过所述安装孔通过锁紧螺栓固定。

本实施例中优选的实施方式为,所述底座的底部开设有安装腔,所述第一电机通过安装法兰设置于所述安装腔内。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及其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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