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处理基底的有益递送颗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921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用于吸收有气味的化合物的颗粒,其中所述颗粒包含:

(a)包含第一疏水聚合物的固体核,和

(b)包含第二疏水聚合物的壳,

其中所述第一疏水聚合物的Tg低于所述第二疏水聚合物的Tg;其中所述颗粒具有小于1微米、优选地0.1至0.3微米的平均粒度,其中所述有气味的化合物为异味化合物并且其中(a):(b)的比率大于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a):(b)的比率为2:1至10:1、优选地2:1至9:1。

3.根据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核包含聚丙烯酸酯聚合物。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聚丙烯酸酯聚合物选自聚甲基丙烯酸丁酯、聚甲基丙烯酸苄酯、聚甲基丙烯酸月桂酯、聚甲基丙烯酸2-羟乙酯、聚甲基丙烯酸2-羟丙酯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壳包含选自聚脲和聚氨酯的聚合物,优选聚氨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壳包含由二异氰酸酯与二醇的反应形成并由多胺或多元醇交联的聚氨酯。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核还包含有益剂。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有益剂选自香料、皮肤护理剂、抗氧化剂、维生素、抗菌剂、抗炎活性物、止汗剂、皮肤调理剂、防晒剂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有益剂为香料。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颗粒包含第二壳。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颗粒,其中所述颗粒包含沉积助剂。

12.一种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定义的颗粒,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活性成分。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为家庭或个人护理组合物,其选自除臭剂、止汗剂、洗发剂、毛发调理剂、皮肤护理剂、皮肤清洁产品、洗衣洗涤剂、洗衣调理剂、硬表面清洁剂、地板清洁剂和软表面清新剂。

1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权利要求1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活性成分选自表面活性剂、清洁剂、溶剂、聚合物、止汗剂活性物以及它们的混合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组合物,所述组合物为含表面活性剂的洗衣或个人护理组合物并且其中所述颗粒的含量为以总组合物的0.001重量%至10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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