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093853阅读:303来源:国知局
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薄坯板连铸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



背景技术:

薄板坯连铸是钢铁铸造较新的技术,由于结晶器的特殊性,浇钢过程中,钢水在其内部极易产生大的波动,从而引起卷渣,使钢坯夹杂报废,也会使钢坯因冷却不均匀而产生裂纹。薄板坯浸入式水口的形状比较特殊,高度一般大于1050mm,宽度比较大,目前最大的达到320mm多,厚度比较薄,有厚度在60mm左右的,同时水口内设置导流板或导流块。当今世界上,浇钢拉速达7m/min的是无头连铸连轧(ESP),其设计能力220万吨钢/年,300吨钢包,钢板连铸连轧后最薄为0 .8mm,宽度达1600mm,由于拉速高通钢量大,所以原有类型的薄板坯浸入式水口已不能适应连铸连轧生产线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包括水口本体、内流层和变径口,所述内流层设置在水口本体内部,并与水口本体形成有夹层,所述变径口设置在水口本体的底部,所述变径口的末端固定连接有变径口二,且变径口二内壁上镶嵌有渣线区,所述变径口内设置有导流块,所述导流块的端部对应水口本体内部底部设置,所述水口本体的顶部内部通过内流层设置有流入口。

优选地,所述内流层的末端与水口本体的末端一致,且内流层末端与水口本体呈开放式设置。通过内流层增加薄坯板铸造进入水口本体内钢水的流量,稳定钢水流床。

优选地,所述水口本体、变径口和变径口二的厚度一致。增加本装置使用寿命,避免其长时间受到钢水的腐蚀而影响水口本体的正常使用。

优选地,所述变径口和变径口二的方向一致。确保水口本体内的钢水流入结晶器内的流速稳定,提高生产质量。

优选地,所述流入口呈碗口状设置,所述流入口的流入方向对应水口本体内部设置。增加钢水进入水口本体内的流量同时,避免钢水溢出水口本体。

优选地,所述导流块的内部直径小于水口本体的内部直径。水口本体内的钢水进入变径口处后通道导流块将钢水流入结晶器,提高钢水进入结晶器的效率。

本实用新型中,钢水通过水口本体内壁上的流入口进入水口本体内,水口本体内的内流层将溢出的钢水通过夹层流入,变径口内的导流体将流入水口本体内的钢水导流入结晶器内,保持钢水在水口本体内流动的大流量,以及流动的稳定性。该薄坯板用浸入式水口,结构简单,生产效率高,有效提高钢水流入结晶器内的流量以及流量流动的稳定性,增加生产效益,适合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宽度向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厚度向上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的A-A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口本体;11流入口;2内流层;21夹层;3变径口;31变径口二;32渣线区;33导流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薄板坯用浸入式水口,包括水口本体1、内流层2和变径口3,所述内流层2设置在水口本体1内部,并与水口本体1形成有夹层21,所述内流层2的末端与水口本体1的末端一致,且内流层2末端与水口本体1呈开放式设置。通过内流层2增加薄坯板铸造进入水口本体1内钢水的流量,稳定钢水流床。所述变径口3设置在水口本体1的底部,所述变径口3的末端固定连接有变径口二31,且变径口二31内壁上镶嵌有渣线区32,所述水口本体1、变径口3和变径口二31的厚度一致。增加本装置使用寿命,避免其长时间受到钢水的腐蚀而影响水口本体1的正常使用。所述变径口3和变径口二31的方向一致。确保水口本体1内的钢水流入结晶器内的流速稳定,提高生产质量。所述变径口3内设置有导流块33,所述导流块33的端部对应水口本体1内部底部设置,所述水口本体1的顶部内部通过内流层2设置有流入口11。所述流入口11呈碗口状设置,所述流入口11的流入方向对应水口本体1内部设置。增加钢水进入水口本体1内的流量同时,避免钢水溢出水口本体1。所述导流块33的内部直径小于水口本体1的内部直径。水口本体1内的钢水进入变径口3处后通道导流块33将钢水流入结晶器,提高钢水进入结晶器的效率。

本实用新型中,钢水通过水口本体1内壁上的流入口11进入水口本体1内,水口本体1内的内流层2将溢出的钢水通过夹层21流入,变径口3内的导流体33将流入水口本体1内的钢水导流入结晶器内,保持钢水在水口本体1内流动的大流量,以及流动的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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