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机动车辆的有传动机构的致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891273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用于机动车辆的有传动机构的致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更具体地说,用于机动车辆的座椅的致动装置, 它包括有输出轴的电动机;包括蜗杆、主轴螺母和主轴的传动机构,所述蜗杆转 动地连接于所述输出轴,所述主轴螺母包括啮合于所述蜗杆的蜗轮以及还包括一段 啮合于所述主轴的主轴螺纹,所述蜗杆有一蜗杆轴线,以及所述主轴螺母有一主轴螺母轴线,本发明还涉及一种装有这种致动装置的纵向调整装置。可从wo03/068551 Al、 US 5,924,668 A、 US 5,860,319 A和US 6,260,922 Bl 了解这种型式 的致动装置。
背景技术
蜗杆轴线可以以90。的角度或O。的角度相对于主轴的纵向延伸,而主轴的纵 向重合于主轴螺母的轴线。通常,电动机通过可弯曲的轴连接于传动机构,就是连 接于蜗杆。已经发现,在使用中,这一可弯曲的轴可能产生噪声,这种噪声在大多 数情况中不是连续不断地产生,而是在某些情况中在向一个方向调整时可能产生。 这种噪声是很令人厌烦的。为了降低或抑制这种噪声,人们已经做了许多努力。许多致动装置,例如美国专利No.6,260,922 Bl揭示的那一种,把电动机定位 在两对导轨上的两个蜗杆之间的一条连线上。可弯曲的轴或多或少地直线延伸。因 而,电动机被定位在机动车辆座椅下空间极小的地方,就是基本上直接处在乘客臀 部之下。如果想要在机动车辆内把乘客座椅设置得尽可能低一些,在乘客臀部底下 留给电动机的空间就会太小。但是,如果把电动机在X方向向前移一些,例如移 到乘客大腿部位的下面,则有空间可用。发明内容这就是本发明的用意所在。本发明的一个目的是把电动机在X方向相对于座 椅的最深陷点布置得向前更远一点,从而可降低总的座椅结构高度,这意味着,可 使乘客坐得比以往更靠近机动车辆的底盘。这一目的可用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特征的致动装置和以进一步开发的方式实施的有权利要求5所述的特征的纵向调整装置来实现。因此,本发明提出不再把蜗杆布置为相对于主轴螺母成90。或0°的角度,而 是使它们之间的角度处在迄今已知的这两个角度之间的一个角度范围内。这一作法 使得可将电动机和传动机构之间的连线不再平行于Y方向而是以大于5°的角度 相对于这个方向。这样,可将电动机布置成在X方向不与传动机构对齐。于是, 可将传动机构定位在座椅的最深陷点的区域,而电动机可定位在传动机构之前,或 根据需要也可定位在其之后,就是说,定位在乘客需要较小空间的地方。这样,可 将电动机例如布置在乘客大腿所在位置之下,这意味着可将其布置得比现有技术的 作法更接近座椅的前边缘。优选的是,蜗杆通过可弯曲的轴连接于电动机的输出轴,而这个可弯曲的轴是 曲线的,蜗杆和输出轴之间的可弯曲的轴的弯曲方向可被保持为或者向右弯的曲线 或者向左弯的曲线,在任何情况中,都没有拐折点。在致动装置上,输出轴和蜗杆 之间的连接轴不再是直线的而是曲线的,而且是仅向一个方向弯曲的曲线。已经发 现,与直线延伸的可弯曲轴和在弯曲曲线上有拐折点的可弯曲轴相比,只向一个方 向弯曲的可弯曲轴产生的噪声小得多。优选的是,两对导轨的两个传动机构的两个蜗杆轴线定义一个平面,并且电动 机的输出轴或者定位在这一平面内或者在Z方向向上或向下偏置于该平面最大 30mm,优选的是最大10mm。这样可以空出一个可为电动机提供足够大空间的地 方。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这种致动装置构成包括两对导轨的纵向调整装置的一部 分。电动机被设置在这两对导轨之间,并且是定位成在X方向在至少一个主轴螺 母之前,更具体地说,在至少一个主轴螺母之前至少10mm,优选的是30mm。本 发明的致动装置可优先地适用于机动车辆上的,特别是机动车辆座椅的纵向调整装 置,但也可用于其它的调整装置。优选的是,电动机定位在两对导轨的中央或从中央向两对导轨之一偏置至少 10mm。这使得可以有利地定位电动机。


本发明的其它特点和优点将在权利要求书和以下参照附图举例给出的本发明 的一个实施例的非限制性说明中显现出来。各附图中图1是机动车辆座椅的纵向调整装置的几个最重要零件的从负的z方向观看的简化俯视图,这个座椅有两对导轨,其中一对上导轨以剖视图表示出来,以便能看见传动机构;图2是现有技术的机动车辆座椅的侧视图,人坐在这个座椅上;以及 图3类似于图2,不过是按照本发明的。
具体实施方式
从图1可见,电动机20的两端分别连接于挠性轴22和24。这两个挠性轴连 接于电动机20的输出轴26。每个挠性轴22、 24又分别连接于有蜗杆轴线30的蜗 杆28。这个蜗杆28是有主轴螺母32和主轴34的传动机构的一部分。主轴螺母32 的主轴螺母轴线36重合于主轴34的轴线。这个传动机构是设置在传动箱38内。 要了解这种传动机构以及传动箱的详情,读者可参阅以上提到的现有技术。蜗杆轴线30和主轴螺母轴线36是布置成互相之间有一个角度a ,对于图1 的上部,这个角度约为65。,而对于图l的下部,这个角度约为60。。在下部, 还表示出挠性轴24的替换配置,就是标号24'所指的那种实施方式,其像现有技 术中那样直线地延伸,在这一情况中,角度a是9(T 。延伸于输出轴26和上蜗杆28之间的挠性轴22是以曲线延伸,只有一个弯曲 方向,就是在从电动机20那一端观看时,挠性轴22是向右弯。它没有拐折点。其 弯曲曲线的一阶导数总是大于O或小于O,决不会等于O。挠性轴22是处于其所在 图的平面内。挠变更大的下挠性轴24 (在实施方式24中)也有一个弯曲度,它也 是向一个方向弯曲,再次在从下方的电动机20观看时,挠性轴24是向左弯。同样, 它也没有拐折点。这个挠性轴24也是处于其所在图的平面内。电动机20的,更确切地说,是它的输出轴26的转动轴线是以90°的角度垂 直于两对导轨40、 42的纵向轴线。也可把电动机20布置成不是垂直于导轨轴线, 而是以例如80°的角度倾斜于导轨轴线。但是,倾斜角度与直角的偏差应该小于 角度a,与直角的偏差应该是例如最大20。,特别是最大15。。在图l给出的图示中,电动机20到两对导轨40、 42的距离是不相等的,到第 二对导轨42的距离较近一些。其它的配置也是可以的,特别是可把电动机20布置 在两对导轨的中央。图1中的d表示电动机20的输出轴26偏置于一条线44的距离,这条线延伸 于图l的平面内,垂直于主轴螺母的轴线36,并穿过上蜗杆28的中心。按照现有技术,输出轴26是处在这条线44上。电动机20可在X方向(基本上是在这一方 向)向前偏置一距离d。除此之外,也可把电动机20相对于图1中的图示向Z方向偏置,这意味着可 将它布置成高于或低于该图的平面。以这种方式,可以给电动机20找到在空间上 最有利的位置。图2表示出在现有技术中电动机20是被布置成很靠近座椅的最低点。除此之 外,图中还以虚线表示出弹性挠变,看上去似乎电动机20已经碰到了虚线表示的 挠变线,因而没有了缓冲衬垫。两个相反的箭头48表示挠变路径。对比之下,在本发明的配置中,如图3所示,电动机20在X方向向前偏置一 距离d,看上去它不再碰虚线表示的最大挠变线,而是电动机20在座椅的最深陷 点46之前并与之间隔足够远。除电动机20的位置不同之外,图2和图3实际上没 什么不同。
权利要求
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更具体地说,用于机动车辆的座椅的致动装置,它包括有输出轴(26)的电动机(20);包括蜗杆(28)、主轴螺母(32)和主轴(34)的传动机构,所述蜗杆(28)转动地连接于所述输出轴(26),所述主轴螺母(32)包括啮合所述蜗杆(28)的蜗轮以及还包括一段啮合所述主轴(34)的主轴螺纹,所述蜗杆(28)有一蜗杆轴线(30),以及所述主轴螺母(32)有一主轴螺母轴线(36),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轴线(30)和所述主轴螺母轴线(36)以在85°和5°之间的,优选的是70°和40°之间的角度彼此相对倾斜。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28)通过挠性 轴连接于所述电动机(20)的所述输出轴(26)。
3. 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挠性轴是弯曲的并 且弯曲的方向保持在所述蜗杆(28)和所述输出轴(26)之间,形成或者向右弯或 者向左弯的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拐折点。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机(20)的所述 输出轴(26)是以约90°的角度,优选的是,以在75°和105°之间的角度相对 于所述主轴螺母轴线(36)延伸。
5. —种装有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致动装置的纵向调整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纵向调整装置包括两对导轨(40、 42),并且所述电动机(20)设置在这两对 导轨(40、 42)之间,在X方向,所述电动机(20)定位在至少一个主轴螺母(32) 之前,更具体地说,定位在至少一个主轴螺母(32)之前至少10mm,优选的是 30mm。
6.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纵向调整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一对导轨(40、 42) 关联于传动机构,所述电动机(20)是定位在两个挠性轴(22、 24)之间, 一个所 述传动机构的所述蜗杆轴线(30)和所述主轴螺母轴线(36)之间的角度等于或者 以至少5。不同于另一个所述传动机构的所述主轴螺母轴线(36)和所述蜗杆轴线(30)之间的角度。
7. 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纵向调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机(20)定位在所述两对导轨(40、 42)之间的中央,或者是从所述中央向所述一对所述导轨 (40、 42)偏置至少10mm。
8.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纵向调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两对导轨(40、 42 )的所述两个传动机构的所述蜗杆轴线(30 )定义一个平面,以及所述电动机(20 ) 的所述输出轴(26)或者处在这一平面内或者在Z方向向上或向下偏置最大30mm, 优选的是最大10mm。
全文摘要
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致动装置,它有电动机(20)和传动机构,电动机有输出轴(26),而传动机构包括蜗杆(28)、主轴螺母(32)、以及主轴(34)。蜗杆(28)是可转动地连接于输出轴(26)。主轴螺母(32)包括啮合于蜗杆(28)的蜗轮以及还包括一段啮合于主轴(34)的主轴螺纹。蜗杆(28)有一蜗杆轴线(30),以及主轴螺母(32)有一主轴螺母轴线(36)。蜗杆轴线(30)和主轴螺母轴线(36)以一个角度α相交,这个角度在85°和5°之间,优选的是在70°和40°之间。
文档编号B60N2/04GK101327751SQ200810110269
公开日2008年12月24日 申请日期2008年6月19日 优先权日2007年6月19日
发明者B·贝克尔, W·本内克尔 申请人:C.劳勃 汉默斯坦两合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