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13261阅读:1884来源:国知局
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属于汽车配件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汽车座椅调角器,用于改变靠背前倾后仰角度。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510138565.0的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该汽车座椅调角器,包括齿盖(1)、齿碗(2)、小齿片驱动机构(4)和包边圈(5)、其特征在于:小齿片(3)的厚度方向为厚薄二级阶梯结构,厚薄级差形成凹槽(34),其薄壁上有挂耳孔(32);凸轮板(41)还具有径向延伸的突出部位,在该突出部位上设有挂耳(412);在锁止状态下,凸轮板的挡凸(413)抵触在小齿片的两段底边(33)上;在解锁行程中,挂耳(412)在挂耳孔(32)内贴着孔壁移动,带动小齿片向中心轴(42)方向位移,使小齿片的齿牙与齿碗的齿圈处于分离状态。本发明解决了小齿片动作的持续一致性和可靠性等问题,解锁方便平稳,产品结构间隙小、体积小,组装方便,生产成本低。但该调角器需手动进行调节,使用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以解决需手动进行调节,使用不方便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其结构包括:转动机构、轴承、调角装置、遥控装置,所述转动机构与轴承固定连接,所述轴承与调角装置固定连接,所述遥控装置与转动机构固定连接,所述转动机构由电机座、电机、转轴组成,所述电机座固定装设有电机,所述电机与转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调角装置由小齿轮、凸块、固定环、滑轨凹槽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小齿轮固定装设有凸块,所述凸块与滑轨凹槽活动连接,所述滑轨凹槽固定装设在固定环,所述固定环固定装设在轴承,所述小齿轮与转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遥控装置由遥控器、处理中心、接收器组成。

进一步地,所述遥控器与处理中心固定连接,所述处理中心与接收器固定连接,所述接收器固定装设在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轴承固定装设在汽车座椅骨架,所述转轴与椅背靠底部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通过遥控器可进行汽车座椅角度的调节,无需人工操作,提高便利性,操作更加便捷高效,实用性强,便于推广。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调角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遥控装置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与座椅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转动机构-1、轴承-2、调角装置-3、遥控装置-4、电机座-101、电机-102、转轴-103、小齿轮-301、凸块-302、固定环-303、滑轨凹槽-304、遥控器-401、处理中心-402、接收器-403、汽车座椅骨架-5、椅背靠-6。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汽车座椅调角器,其结构包括:转动机构1、轴承2、调角装置3、遥控装置4,所述转动机构1与轴承2固定连接,所述轴承2与调角装置3固定连接,所述遥控装置4与转动机构1固定连接,所述转动机构1由电机座101、电机102、转轴103组成,所述电机座101固定装设有电机102,所述电机102与转轴103固定连接,所述调角装置3由小齿轮301、凸块302、固定环303、滑轨凹槽304组成,所述小齿轮301固定装设有凸块302,所述凸块302与滑轨凹槽304活动连接,所述滑轨凹槽304固定装设在固定环303,所述固定环303固定装设在轴承2,所述小齿轮301与转轴103固定连接,所述遥控装置4由遥控器401、处理中心402、接收器403组成,所述遥控器401与处理中心402固定连接,所述处理中心402与接收器403固定连接,所述接收器403固定装设在电机102,所述轴承2固定装设在汽车座椅骨架5,所述转轴103与椅背靠6底部固定连接,本实用新型通过遥控器可进行汽车座椅角度的调节,无需人工操作,提高便利性,操作更加便捷高效,实用性强,便于推广。

在进行使用时,启动电机102,通过遥控器401发出指令,经处理中心402进行信号处理将执行指令发送给接收器403,接收器403接收指令并控制电机102进行运转,电机102带动转轴103,转轴103带动小齿轮301在滑轨凹槽304上进行角度调节,当调整到想要的角后,遥控器401发出停止指令,电机102进行关闭。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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