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的制作方法_6

文档序号:8227044阅读:来源:国知局
被固定于连杆机构5的下横向部件52。
[0247]当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车身框架21处于直立状态的车辆I时,只要在与右前轮31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转向机构7的下缘MDER和右前轮31的上端WUR的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R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221a的右下缘⑶ER相比靠下方的位置配置至少一部分即可,右前挡泥板223R的形状可以适当选择。
[0248]当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车身框架21处于直立状态的车辆I时,只要在与左前轮32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转向机构7的下缘MDEL和左前轮32的上端WUL的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L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221a的左下缘⑶EL相比靠下方的位置配置至少一部分即可,左前挡泥板223L的形状可以适当选择。
[0249]参照图9及图10,说明这样的变形例。图9和图10示意性地示出该变形例的结构的一部分。图9的(a)是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该结构的主视图。图9的(b)是从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左方观察该结构的左视图。图9的(C)是本变形例的右前挡泥板223R和左前挡泥板223L的从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观察到的俯视图。
[0250]在从前方观察车身框架21为直立状态的车辆I时,本变形例的右前挡泥板223R具有比右前轮31更向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左方延伸的第一右突出部223dR、比右前轮31更加向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延伸的第二右突出部223kR。
[0251]在从前方观察车身框架21为直立状态的车辆I时,本变形例的左前挡泥板223L具有比左前轮32更向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的右方延伸的第一左突出部223dL、比左前轮32更加向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的上方延伸的第二左突出部223kL。
[0252]第一右突出部223dR、第二右突出部223kR、第一左突出部223dL及第二左突出部223kL被设置成能够根据转向机构7的动作而相对于车身框架21进行位移。如图7所示,当驾驶员对车把23进行操作时,经由转向力传递机构6而使右托架317和左托架327以右中心轴X和左中心轴Y为中心,相对于右侧向部件53和左侧向部件54进行旋转。由此,经由双头螺栓223a而与右托架317和左托架327连接的右前挡泥板223R和左前挡泥板223L以右中心轴X和左中心轴Y为中心,相对于右侧向部件53和左侧向部件54进行旋转。因此,第一右突出部223dR、第二右突出部223kR、第一左突出部223dL及第二左突出部223kL根据转向机构7的动作而在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位移。
[0253]如图8所示,当驾驶员使车辆I向左方倾斜时,连杆机构5工作。根据连杆机构5的动作而右托架317和左托架327相对于车身框架21的相对位置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变化。由此,固定于右托架317和左托架327的右前挡泥板223R和左前挡泥板223L相对于车身框架21的相对位置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变化。因此,第一右突出部223dR、第二右突出部223kR、第一左突出部223dL及第二左突出部223kL被设置成能够根据连杆机构5的动作相对于车身框架21进行位移。
[0254]第一右突出部223dR和第二左突出部223dL设为如上述那样即使根据转向动作及倾斜动作而第一右突出部223dR和第一左突出部223dL相对于车身框架21进行位移、相互也不会干涉的配置及形状。
[0255]右前挡泥板223R可以固定于右缓冲器33的右外筒312 (右缓冲器的下部的一例)。左前挡泥板223L可以固定于左缓冲器35的左外筒322 (左缓冲器的下部的一例)。这种情况下,右前挡泥板223R即使根据右缓冲器33的伸缩动作而向同方向位移,相对于车身框架21也能够位移。而且,左前挡泥板223L即使根据左缓冲器35的伸缩动作而向同方向位移,相对于车身框架21也能够位移。
[0256]另外如图12所示的例子那样,左前挡泥板223L可以与左托架327 —体成形。虽然省略图示,但是本变形例的右前挡泥板223R与右托架317 —体成形。
[0257]在此使用的用语及表达是为了说明而使用的,而不是为了限定性的解释而使用。必须认识到的是在此所示且叙述的特征事项的任意的等同物也没有排除,且容许本发明主张权利的范围内的各种变形。
[0258]到此为止的说明中使用的“分成”、“分离”、“分担”这样的表达并不是限定为将覆盖连杆机构的至少一部分的功能与抑制飞来物从右前轮及左前轮侵入至后方的功能完全分离的情况。在连杆罩部中,并没有排除抑制飞来物从右前轮及左前轮侵入至后方的功能的存在。在右保护部和左保护部中,也没有排除将连杆机构的至少一部分覆盖的功能的存在。
[0259]在本说明书中,“平行”也包括在±40°的范围内倾斜但作为部件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在本发明中,“沿?方向”及“沿?部件”等也包括在±40°的范围内倾斜的情况。在本发明中,“?方向延伸”也包括在±40°的范围内倾斜的情况。
[0260]本发明是以多种不同的方式具体化而得到的发明。其公开应看作是提供本发明的原理的实施方式的公开。这些实施方式没有将本发明限定于在此记载和/或图示的优选实施方式,在了解了这样情况的基础上,将多种图示实施方式记载于此。
[0261]将本发明的图示实施方式在此记载了几个。本发明并不局限于在此记载的各种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也包括基于其公开而包含通过本领域技术人员能识别的等同的要素、修正、删除、组合(例如,跨各种实施方式的特征的组合)、改良和/或变更的所有实施方式。权利要求的限定事项应基于该权利要求所使用的用语而作宽泛性的解释,不应局限于本说明书或本申请的执行中记载的实施方式。这样的实施方式应解释为不是排他性的。例如,在本公开中,“优选” “良好”这样的用语不是排他性的,是表示“虽然优选,但没有限定于此” “虽然良好,但没有限定于此”的意思。
[0262]本发明的车辆是具备可倾斜的车身框架和两个前轮的车辆。后轮的个数并不局限于一个,也可以为两个。
[0263]在上述的实施方式中,后轮4的在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央与在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右前轮31和左前轮32的间隔的中央一致。虽然这样的结构优选,但后轮4的在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中央与在车身框架21的左右方向上的右前轮31和左前轮32的间隔的中央可以不一致。
[0264]连杆机构5除了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之外还可以具备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和“下横向部件”只不过是基于相对的上下关系而命名的。上横向部件并不是表示连杆机构5中位置最靠上的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表示的是与其下方的其他横向部件相比靠上方的横向部件。下横向部件并不是表示连杆机构5中位置最靠下的横向部件。下横向部件表示的是与其上方的其他横向部件相比靠下方的横向部件。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的至少一者可以由右横向部件和左横向部件这两个部件构成。这样,上横向部件51和下横向部件52在具有连杆功能的范围内,可以由多个横向部件构成。
[0265]作为右保护部发挥功能的部分可以不是包含于车身罩22的右前挡泥板223R或右保护罩226R。当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车身框架21处于直立状态的车辆I时,只要在与右前轮31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转向机构7的下缘MDER和右前轮31的上端WUR的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R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221a的右下缘CDER相比靠下方的位置配置至少一部分即可,也可以通过多个棒或翅片的集合体来构成右保护部。这种情况下,形成右保护部的材料并不局限于树脂,也可以是金属等。
[0266]作为左保护部发挥功能的部分可以不是包含于车身罩22的左前挡泥板223L或左保护罩226L。在车身框架21为直立状态的车辆I的从车身框架21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时,只要在与左前轮32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转向机构7的下缘MDEL和左前轮32的上端WUL在车身框架21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L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221a的左下缘CDEL相比靠下方的位置配置至少一部分即可,也可以通过多个棒或翅片的集合体来构成左保护部。这种情况下,形成左保护部的材料并不局限于树脂,也可以是金属等。
[0267]本申请基于在2012年12月18日提出的日本国专利申请2012-276254,并将其内容作为参照而援引于此。
【主权项】
1.一种车辆,包括: 车身框架; 车把,所述车把被设置成能够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进行相对旋转; 车身罩,所述车身罩的至少一部分覆盖所述车身框架;右前轮及左前轮,所述右前轮及所述左前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左右方向上并列配置;转向机构,所述转向机构将所述车把的旋转向所述右前轮及所述左前轮传递;以及连杆机构,所述连杆机构被配置在与所述右前轮及所述左前轮相比靠上方的位置,改变所述右前轮及所述左前轮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的相对位置而使所述车身框架相对于竖直方向发生倾斜; 所述车身罩包含: 连杆罩部,所述连杆罩部覆盖所述连杆机构的至少一部分,被设置成不能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进行位移,且具有被配置在与所述右前轮及所述左前轮的各后端相比靠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的位置的前部,当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该前部的右下缘在所述右前轮的上方被配置在与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端相比靠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的上方的位置,且该前部的左下缘在所述左前轮的上方被配置在与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端相比靠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的上方的位置; 右保护部,所述右保护部被设置成能够根据所述连杆机构的动作而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进行位移,当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所述右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所述右前轮的上方的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缘和所述右前轮的上端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相比靠上方、且与所述连杆罩部的所述前部的所述右下缘相比靠下方的位置;以及 左保护部,所述左保护部被设置成能够根据所述连杆机构的动作而相对于所述车身框架进行位移,当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所述左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所述左前轮的上方的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缘和所述左前轮的上端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相比靠上方、且与所述连杆罩部的所述前部的所述左下缘相比靠下方的位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其中, 当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所述右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所述右前轮的上方的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缘和所述右前轮的上端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相比靠下方、且与所述右前轮的上缘相比靠上方的位置, 当从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所述车辆时,所述左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所述左前轮的上方的所述连杆机构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缘和所述左前轮的上端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相比靠下方、且与所述左前轮的上缘相比靠上方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所述右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与所述右前轮的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所述左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与所述左前轮的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所述右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与所述右前轮的后端相比靠前方的位置, 在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所述左保护部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上的与所述左前轮的后端相比靠前方的位置。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转向机构包含: 右缓冲装置,所述右缓冲装置在下部支承所述右前轮,对所述右前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相对于上部的位移进行缓冲; 左缓冲装置,所述左缓冲装置在下部支承所述左前轮,对所述左前轮在所述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相对于上部的位移进行缓冲; 右托架,所述右托架固定着所述右缓冲装置的上部; 左托架,所述左托架固定着所述左缓冲装置的上部; 转向轴,所述转向轴上安装有所述车把;以及 传递机构,所述传递机构将所述转向轴的旋转向所述右托架和所述左托架传递; 所述右保护部被固定于所述连杆机构、所述右缓冲装置、所述右托架及所述传递机构中的任一者上, 所述左保护部被固定于所述连杆机构、所述左缓冲装置、所述左托架及所述传递机构中的任一者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右保护部被固定在所述右缓冲装置的上部,所述左保护部被固定在所述左缓冲装置的上部。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当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从所述车身框架的侧方观察所述车辆时,所述右保护部的前缘以上端和下端中的至少一者位于与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方式倾斜, 当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从所述车身框架的侧方观察所述车辆时,所述左保护部的前缘以上端和下端中的至少一者位于与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方式倾斜。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当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从所述车身框架的上方观察所述车辆时,所述右保护部的前缘以右端和左端中的至少一者位于与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方式倾斜, 当所述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下从所述车身框架的上方观察所述车辆时,所述左保护部的前缘以右端和左端中的至少一者位于与前端相比靠后方的位置的方式倾斜。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其中, 所述右保护部覆盖所述右前轮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具有抑制所述右前轮卷起的泥水等的飞溅的挡泥板功能的至少一部分, 所述左保护部覆盖所述左前轮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具有抑制所述左前轮卷起的泥水等的飞溅的挡泥板功能的至少一部分。
【专利摘要】右前挡泥板(223R)被设置成能够根据连杆机构(5)的动作而相对于车身框架进行位移。当从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车辆时,右前挡泥板(223R)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右前轮(31)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所述转向机构的下缘(MDER)和右前轮(31)的上端(WUR)的在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R)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的右下缘(CDER)相比靠下方的位置。左前挡泥板(223L)被设置成能够根据连杆机构(5)的动作而相对于车身框架进行位移。当从车身框架的前后方向的前方观察车身框架处于直立状态的车辆时,左前挡泥板(223L)的至少一部分被配置在与左前轮(32)的上方的连杆机构(5)或转向机构的下缘(MDEL)和左前轮(32)的上端的在车身框架的上下方向上的中央(CL)相比靠上方、且与前罩(221)的前部的左下缘(CDEL)相比靠下方的位置。
【IPC分类】B62J17-00, B62K5-05, B62J15-00
【公开号】CN104540725
【申请号】CN201380038932
【发明人】佐佐木薰, 太田充昭
【申请人】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公开日】2015年4月22日
【申请日】2013年12月18日
【公告号】EP2921388A1, WO2014098137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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