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466838阅读:461来源:国知局
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管片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



背景技术:

在管片生产过程中,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由于使用时间长、受力频繁,其后期基准定位难,使得管片生产不流畅,需专业机修人员时刻进行驻守处理,严重影响管片生产效率,提高管片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包括位置指向固定板;所述位置指向固定板的左侧安装有无刷电机,位置指向固定板的右侧固定有斜坡引向板;所述无刷电机通过传动轴与变速箱内部的第四齿轮和第二齿轮固定连接,所述第二齿轮与第一齿轮之间啮合连接,且第一齿轮连接的转动轴上安装有正转收卷滚,所述第四齿轮与第三齿轮之间啮合连接,第三齿轮连接的转动轴上安装有反转收卷滚;所述正转收卷滚通过钢索绕过导向轮后与反转收卷滚连接;所述导向轮通过固定架与运输小车连接,所述运输小车的底部安装的滚轮与导轨之间滚动连接,且导轨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为10度。

优选的,所述钢索分别与位置指向固定板和斜坡引向板上的通孔之间间隙连接。

优选的,所述运输小车与运输小车之间通过销轴穿过两个U型接头上的通孔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导轨的一端与斜坡引向板的右端连接,且斜坡引向板右端连接的导轨的一端为最高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主要由三个部件构成,位置指向固定板、导向轮、斜坡引向板,当运输小车在平移过程中,将到达指定位置时,由导向轮将运输小车经过斜坡引向板引上位置指向固定板的位置处,而该位置处即为运输小车指定位置处,解决了基准定位难,使得管片生产不流畅的问题,提高了管片生产效率,降低了管片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俯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变速箱的连接示意图。

图中:1-位置指向固定板;2-导向轮;3-斜坡引向板;4-无刷电机;5-运输小车;6-正转收卷滚;7-反转收卷滚;8-钢索;9-固定架;10-滚轮;11-导轨;12-变速箱;13-第一齿轮;14-第二齿轮;15-第三齿轮;16-第四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管片生产流水线运输小车导向定位装置,包括位置指向固定板1;所述位置指向固定板1的左侧安装有无刷电机4,位置指向固定板1的右侧固定有斜坡引向板3;所述无刷电机4通过传动轴与变速箱12内部的第四齿轮16和第二齿轮14固定连接,所述第二齿轮14与第一齿轮13之间啮合连接,且第一齿轮13连接的转动轴上安装有正转收卷滚6,所述第四齿轮16与第三齿轮15之间啮合连接,第三齿轮15连接的转动轴上安装有反转收卷滚7;所述正转收卷滚6通过钢索8绕过导向轮2后与反转收卷滚7连接;所述导向轮2通过固定架9与运输小车5连接,所述运输小车5的底部安装的滚轮10与导轨11之间滚动连接,且导轨11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为10度;所述钢索8分别与位置指向固定板1和斜坡引向板3上的通孔之间间隙连接;所述运输小车5与运输小车5之间通过销轴穿过两个U型接头上的通孔固定连接;所述导轨11的一端与斜坡引向板3的右端连接,且斜坡引向板3右端连接的导轨11的一端为最高端。

工作原理和主要操作流程:本装置主要由三个部件构成,位置指向固定板1、导向轮2、斜坡引向板3,当运输小车5在平移过程中,将到达指定位置时,由导向轮2将运输小车5经过斜坡引向板3引上位置指向固定板1的位置处,而该位置处即为运输小车5指定位置处,无刷电机4提供动力,当变速箱12内的第二齿轮14与第一齿轮13的啮合连接,带动正转收卷滚6的旋转,进而使得钢索8带动运输小车5移动,当变速箱12内的第四齿轮16与第三齿轮15啮合连接,带动反转收卷滚7的旋转,从而方便钢索8回到原长度,方便下次的使用,导轨11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为10度,使得运输小车5在使用后,在重力的推动下返回原处,方便运输小车5的再次运输。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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