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31304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感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



背景技术:

电感器是能够把电能转化为磁能而存储起来的元件。电感器的结构类似于变压器,但只有一个绕组。电感器具有一定的电感,它只阻碍电流的变化。如果电感器在没有电流通过的状态下,电路接通时它将试图阻碍电流流过它;如果电感器在有电流通过的状态下,电路断开时它将试图维持电流不变。电感器又称扼流器、电抗器、动态电抗器。

在电感器的使用中,有些电感器因为铁磁体直径较小,在使用中如果收到较大的震动,则铁磁体容易出现裂纹甚至断裂的现象,从而影响了电感器的使用,同时,传统的电感器的参数值一般为固定值,不能调节,限制了使用的调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包括芯体,所述芯体呈圆柱状结构,芯体的一端依次开设有圆形的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和安装槽,芯体的另一端开设有第四通孔和第五通孔,且第四通孔和第五通孔分别与第三通孔连通,所述第一通孔的内部通过螺纹安装有柱状的压板,所述压板靠近第二通孔的一端安装有柱状的铁磁体,所述铁磁体远离压板的一端依次贯穿第二通孔和第三通孔,铁磁体的外部套接有电感线圈,且电感线圈位于第三通孔内,所述电感线圈上设有第一接线柱和第二接线柱,且第一接线柱位于第五通孔内,第二接线柱位于第四通孔内,安装槽的内部安装有柱状的减震垫片,压板远离铁磁体的一端安装有调节旋钮,芯体的外部粘贴有封装皮。

优选的,所述第一通孔、第二通孔、第三通孔和安装槽同轴心,第一通孔的直径大于第二通孔的直径,第三通孔的直径等于第一通孔的直径,第二通孔的直径等于安装槽的直径。

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其特征在于,优选的,所述压板与铁磁体通过卡槽连接。

优选的,所述铁磁体的直径等于第二通孔的直径。

优选的,所述芯体采用绝缘材料模压一体成型。

优选的,所述压板靠近调节旋钮的一侧粘贴有密封垫。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中芯体采用绝缘材料模压一体成型,结构非常紧凑、牢固;通过设置减震垫片,可以有效的避免铁磁体在受到较大震动时发生断裂的现象,从而有效的保护铁磁体,同时,由于减震垫片可调整大小,从而可以方便的改变铁磁体的插入深度,从而改变电感器的参数,使用非常灵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的芯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芯体、2封装皮、3第一接线柱、4第二接线柱、5减震垫片、6电感线圈、7铁磁体、8压板、9调节旋钮、10密封垫、11第一通孔、12第二通孔、13第三通孔、14第四通孔、15安装槽、16第五通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带减震垫的电感器,包括芯体1,芯体1呈圆柱状结构,芯体1的一端依次开设有圆形的第一通孔11、第二通孔12、第三通孔13和安装槽15,芯体1的另一端开设有第四通孔14和第五通孔16,且第四通孔14和第五通孔16分别与第三通孔13连通,第一通孔11的内部通过螺纹安装有柱状的压板8,压板8靠近第二通孔12的一端安装有柱状的铁磁体7,铁磁体7远离压板8的一端依次贯穿第二通孔12和第三通孔13,铁磁体7的外部套接有电感线圈6,且电感线圈6位于第三通孔13内,电感线圈6上设有第一接线柱3和第二接线柱4,且第一接线柱3位于第五通孔16内,第二接线柱4位于第四通孔14内,安装槽15的内部安装有柱状的减震垫片5,压板8远离铁磁体7的一端安装有调节旋钮9,芯体1的外部粘贴有封装皮2,第一通孔11、第二通孔12、第三通孔13和安装槽15同轴心,第一通孔11的直径大于第二通孔12的直径,第三通孔13的直径等于第一通孔11的直径,第二通孔12的直径等于安装槽15的直径,压板8与铁磁体7通过卡槽连接,铁磁体7的直径等于第二通孔12的直径,芯体1采用绝缘材料模压一体成型,压板8靠近调节旋钮9的一侧粘贴有密封垫10。

工作原理:根据电感器需要的参数值,确定减震垫片5的厚度,确定好后通过调节旋钮9将铁磁体7的一端压在减震垫片5上,将第一接线柱3和第二接线柱4接入电路中,在使用过程中,如果电感器受到较大震动,铁磁体7通过减震垫片5进行减震,从而不会发生因震动而断裂的现象。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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