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94793阅读:462来源:国知局
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涉及农业【技术领域】;包括以下步骤:主料准备、辅料准备、制作、装瓶等;本发明可以解决目前采用市场上销售的普通辣椒酱存在的食品安全达不到标准的问题。
【专利说明】 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农产品制造【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

【背景技术】
[0002]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较为严峻,各种农药、化肥、杀虫剂等的滥用,使得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深感忧虑,因此,绿色食品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欢迎;由于在海拔400米以上的高山上种植的蔬菜有着无污染、无公害、少虫害等优点,近年来,高山蔬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目前,市场上出售的辣椒酱都是用普通的辣椒制成,所用的食材也是市场上出售的,这些食材制成的辣椒酱无法达到生活质量较高的人群的食品安全标准。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高山辣椒酱,它可以解决目前采用市场上销售的普通辣椒酱存在的食品安全达不到标准的问题。
[0004]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这种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主料:采用海拔400米以上高山上种植的辣椒,成熟后采摘,晾晒成干辣椒,再用搅拌机搅碎备用;
B、辅料:
1)、豆豉用30°C?50°C温水浸泡15分钟?20分钟后,浙干水份备用;
2)、姜、蒜、八角用搅拌机搅碎成粉状备用;
3)、牛肉干切成颗粒状备用;
C、制作:在热锅将高山茶油用中火烧至70°C?90°C,转入小火,在锅内下姜、蒜和八角炒出红油,再依次将牛肉粒、豆豉与碎干辣椒下锅翻炒约十分钟,放入料酒后再炒一个小时,最后放食用盐、醫油、味精调味后再熬半小时媳火;
D、装瓶:待C步骤制作好的辣椒酱冷却后,装入瓶中,至此,高山辣椒酱制作完成。
[0005]以上技术方案中,进一步的方案是:所述主料、辅料配比为:辣椒1000克,高山茶油1000克,豆豉500克,姜粉50克,蒜粉100克,八角20克,牛肉粒300克,料酒50克,食用盐200克,味精50克,酱油300克,将上述材料拌匀。
[0006]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采用的主材是在海拔400米以上的高山上种植辣椒,再配以农家自制的豆豉、自养的牛肉、自种的姜、蒜、八角等辅材,制作的辣椒酱具备无公害,达到绿色食品的要求;
2、按本发明的制成的辣椒酱,具有独特的香味和口感,产品香辣开胃,营养丰富,百吃不厌,对人体具有多种上佳功效。

【具体实施方式】
[0007]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述:
这种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A、主料:采用海拔400米以上高山上种植的辣椒,成熟后采摘,晾晒成干辣椒,再用搅拌机搅碎备用;
B、辅料:
1)、豆豉用30°C?50°C温水浸泡15分钟?20分钟后,浙干水份备用;
2)、姜、蒜、八角用搅拌机搅碎成粉状备用;
3)、牛肉干切成颗粒状备用;
C、制作:在热锅将高山茶油用中火烧至70°C?90°C,转入小火,在锅内下姜、蒜和八角炒出红油,再依次将牛肉粒、豆豉与碎干辣椒下锅翻炒约十分钟,放入料酒后再炒一个小时,最后放食用盐、醫油、味精调味后再熬半小时媳火;
D、装瓶:待C步骤制作好的辣椒酱冷却后,装入瓶中,至此,高山辣椒酱制作完成。
[0008]所述主料、辅料配比为:辣椒1000克,高山茶油1000克,豆豉500克,姜粉50克,蒜粉100克,八角20克,牛肉粒300克,料酒50克,食用盐200克,味精50克,酱油300克,将上述材料拌匀。
【权利要求】
1.一种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 A、主料:采用海拔400米以上高山上种植的辣椒,成熟后采摘,晾晒成干辣椒,再用搅拌机搅碎备用; B、辅料: 1)、豆豉用30°C?50°C温水浸泡15分钟?20分钟后,浙干水份备用; 2)、姜、蒜、八角用搅拌机搅碎成粉状备用; 3)、牛肉干切成颗粒状备用; C、制作:在热锅将高山茶油用中火烧至70°C?90°C,转入小火,在锅内下姜、蒜和八角炒出红油,再依次将牛肉粒、豆豉与碎干辣椒下锅翻炒约十分钟,放入料酒后再炒一个小时,最后放食用盐、醫油、味精调味后再熬半小时媳火; D、装瓶:待C步骤制作好的辣椒酱冷却后,装入瓶中,至此,高山辣椒酱制作完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高山辣椒酱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料、辅料配比为:辣椒1000克,高山茶油1000克,豆豉500克,姜粉50克,蒜粉100克,八角20克,牛肉粒300克,料酒50克,食用盐200克,味精50克,酱油300克,将上述材料拌匀。
【文档编号】A23L1/24GK104305160SQ201410657051
【公开日】2015年1月28日 申请日期:2014年11月18日 优先权日:2014年11月18日
【发明者】杨宁 申请人: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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