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94804阅读:3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是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属于机械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车辆在进库,出库及存库的全过程中保持水平状态是车库的一项重要技术指标,目前市场现有的产品中都是通过一封闭式导向槽控制导向轮来实现的,此结构的最大优点是:结构简单,易于制作且成本较低,不足之处是直线导槽与园弧导槽过渡区导向轮未能受控,造成载车板摇幌的同时,导向轮进槽时造成撞击,不仅加大了运行噪音也影响到设备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降低生产成本。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包括直线导槽、曲线底板、包络曲线单导板、导向轮以及辅助曲线单导板,所述直线导槽设有两个,所述直线导槽对称安装在曲线底板左端上,所述包络曲线单导板设置在曲线底板外端,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设有两个,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对称安装在曲线底板内端,所述包络曲线单导板左端装配着两个直线导槽,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左端设有直线导槽,所述导向轮安装在曲线底板上端,所述导向轮外端设有包络曲线单导板,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对称安装在包络曲线单导板内侧。

进一步地,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通过销柱分别与直线导槽以及曲线底板相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包络曲线单导板内端设有橡胶垫。

进一步地,所述曲线底板上安装有消音垫。

进一步地,所述导向轮安装在载车板上。

进一步地,所述辅助曲线单导板上加工有倒角。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本实用新型通过添加曲线底板、包络曲线单导板以及辅助曲线单导板,该设计实现了载车板全过程水平状态平稳运行,同时简化了结构,节约了材料,达到了设计预期,解决现有的直线导槽与园弧导槽过渡区导向轮未能受控,造成载车板摇幌的同时,导向轮进槽时造成撞击,不仅加大了运行噪音也影响到设备使用寿命等问题。

因添加销柱,该设计便于更换辅助曲线单导板,因添加橡胶垫,该设计减少撞击力度,降低噪声产生,因添加消音垫,该设计进一步降低噪声,因添加倒角,该设计提高辅助效果,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稳定性好,降低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直线导槽、2-曲线底板、3-包络曲线单导板、4-导向轮、5-辅助曲线单导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载车板水平控制装置,包括直线导槽1、曲线底板2、包络曲线单导板3、导向轮4以及辅助曲线单导板5,直线导槽1设有两个,直线导槽1对称安装在曲线底板2左端上,包络曲线单导板3设置在曲线底板2外端,辅助曲线单导板5设有两个,辅助曲线单导板5对称安装在曲线底板2内端,包络曲线单导板3左端装配着两个直线导槽1,辅助曲线单导板5左端设有直线导槽1,导向轮4安装在曲线底板2上端,导向轮4外端设有包络曲线单导板3,辅助曲线单导板5对称安装在包络曲线单导板3内侧,该设计提高导向轮4运行稳定性。

辅助曲线单导板5通过销柱分别与直线导槽1以及曲线底板2相连接,包络曲线单导板3内端设有橡胶垫,曲线底板2上安装有消音垫,导向轮4安装在载车板上,辅助曲线单导板5上加工有倒角。

具体实施方式:在进行使用时,首先工作人员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缺陷,如果存在缺陷的话就无法进行使用了,此时需要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如果不存在问题的话就可以进行使用,工作人员运行载车板,载车板工作带动导向轮4在沿着前方直线导槽1向右移动,然后导向轮4向右移动到曲线底板2上,因包络曲线单导板3设置在曲线底板2外端,所以导向轮4在包络曲线单导板3作用下,导向轮4沿着曲线底板2进行移动,实现简化传统的圆弧导槽,减少材料成本,同时曲线底板2只有外端安装有包络曲线单导板3,若导向轮4在曲线底板2上进行晃动,导向轮4也不会撞击包络曲线单导板3上,当导向轮4将要从曲线底板2上移动到后方直线导槽1时,导向轮4先接触辅助曲线单导板5,然后导向轮4在辅助曲线单导板5和包络曲线单导板3作用下,稳定移动的进入直线导槽1内,该设计实现了载车板全过程水平状态平稳运行,同时简化了结构,解决现有的直线导槽1与园弧导槽过渡区导向轮4未能受控,造成载车板摇幌的同时,导向轮4进槽时造成撞击,不仅加大了运行噪音也影响到设备使用寿命等问题。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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