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手柄总成及汽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12787阅读:237来源:国知局
内手柄总成及汽车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门的零部件制造,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汽车车门的内手柄总成。



背景技术:

汽车车门是汽车车身的重要部件,起着行车和泊车过程中保证驾驶员和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是集功能性、安全性和装饰性于一体的部件。

现有的车门为了更加方便,一般都能够从车门外侧和车门内侧开启。如图1所示,用于从车门内侧开启车门的机构包括:内手柄总成1、内开拉线总成3以及与外侧开启车门机构共用的锁体(图中未示出)。上述内侧开门机构中,内开拉线总成3包括:拉线31以及拉线护管33;内手柄总成1则包括:内手柄支架11和内手柄13。具体设置时,内手柄支架11一侧与车门内侧连接,另一侧则枢接内手柄13。内手柄13上开设有卡孔131,拉线31一端卡接在该卡孔131内,另一端则与锁体的解锁杆连接。在拉线31外套设有拉线护管33,拉线护管33上接近内手柄13一端设置有:第一卡紧部331、第二卡紧部333和连接该第一卡紧部331和第二卡紧部333的连接部332。其中,连接部332穿设在内手柄支架11上设置的凹槽111里,从而使得第一卡紧部331和第二卡紧部333能够将内手柄支架夹紧。

但是,现有的这种内手柄总成1在车门开启的过程中,拉线护管33会受到指向内手柄支架11的凹槽111外部的合力,使得拉线护管33和凹槽111之间的摩擦力增大,从而使得内手柄支架11和拉线护管333之间的卡接强度逐渐变小。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最终会导致拉线护管33与内手柄支架11相互脱离,内手柄13无法使拉线31产生位移,从而造成车门无法从车内一侧打开。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内手柄总成及汽车,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内手柄总成与内开拉线总成卡接不牢固所造成的内侧开门机构使用寿命短的技术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内手柄总成,包括:内手柄支架、内手柄及卡紧件;所述内手柄枢接在所述内手柄支架上,所述内手柄上开设有用于与拉线卡接的卡孔;所述卡紧件与所述内手柄支架静联接,所述卡紧件内形成有用于穿设并卡紧拉线护管中第一卡紧部的卡紧通道。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紧件包括:底座和顶盖;所述底座与所述内手柄支架之间静联接,所述顶盖盖合并锁紧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底座和顶盖之间形成所述卡紧通道。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座和顶盖之间设置有用于将所述顶盖盖合在所述底座上的卡紧结构。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紧结构包括:卡槽和卡头;所述卡槽设置在所述底座的侧壁的顶端;所述卡头设置在所述顶盖的侧面,所述卡头与所述卡槽相配合以将所述顶盖盖合在所述底座上。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槽设置在与所述拉线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的顶端。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槽为四个,对称设置在相对的两侧侧壁的顶端。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紧结构包括:卡口和卡爪;所述卡口设置在所述底座上;所述卡爪与所述顶盖面向所述底座的表面连接,所述卡爪用于与所述卡口卡接以卡紧所述顶盖及所述底座。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口设置在与所述拉线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上。

上述内手柄总成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卡口为四个,对称设置在相对的两侧侧壁上。

第二方面,提供一种汽车,包括:车门以及如上所述的内手柄总成,其中,所述内手柄总成中的内手柄支架与所述车门内侧连接。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内手柄总成及汽车,通过在内手柄支架上静联接卡紧件,并将第一卡紧部穿设并卡紧在该卡紧件内形成的卡紧通道里,这样,卡紧件会对拉线护管施加往内手柄支架方向的作用力,从而避免拉线护管与内手柄支架之间相互脱离,保证了内手柄与拉线之间配合的可靠性,进而保证车门能够从内侧正常开启和关闭,提高了内手柄总成的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的内手柄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提供的内手柄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拉线与图2的内手柄总成的配合示意图;

图4为图2的内手柄总成中顶盖与底座的配合示意图。

图中:

1、内手柄总成; 11、内手柄支架;

111、凹槽; 13、内手柄;

131、卡孔; 15、卡紧件;

151、卡紧通道; 153、底座;

1531、卡槽; 1533、卡口;

1535、夹紧部; 155、顶盖;

1551、卡头; 1553、卡爪;

3、内开拉线总成; 31、拉线;

33、拉线护管; 331、第一卡紧部;

333、第二卡紧部; 335、连接部。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进行详细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实施例一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内手柄总成,用于从汽车内侧开启车门以方便驾乘人员下车。图2为本实施例提供的内手柄总成的结构示意图;图3为拉线与图2的内手柄总成的配合示意图;图4为图2的内手柄总成中顶盖与底座的配合示意图。

如图2-4所示,本实施例的内手柄总成1,包括:内手柄支架11、内手柄13及卡紧件15。其中,内手柄13枢接在内手柄支架11上,在内手柄13上还开设有卡孔131,在装配时,拉线31的头部穿入该卡孔131内,从而实现内手柄13与拉线31之间的卡接。卡紧件15静联接在内手柄支架11上,以使内手柄支架11为卡紧件15提供支撑,卡紧件15的内部形成有卡紧通道151,该卡紧通道151用来穿设拉线护管33的第一卡紧部331,也即,在具体装配时将拉线护管33的第一卡紧部331穿入卡紧通道151内从而实现卡紧件15将该第一卡紧部331包覆并卡紧的目的。

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内手柄支架11和内手柄13的形状、大小和结构不作具体限制,同时内手柄13枢接到内手柄支架11上的具体结构也不作具体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选用现有各种车型中的相应部件并任意选用现有的枢接结构来连接内手柄13和内手柄支架11。例如,可以是在内手柄支架11内侧竖向设置一个销轴,并在销轴上穿设弹簧,同时将弹簧两端与内手柄13固定,从而实现内手柄13可以绕销轴转动的目的,以通过内手柄13相对销轴的转动来带动与该内手柄13卡接的拉线31运动,进而使拉线31产生位移以开启或者关闭车门。

当然,在本实施例中,内手柄13上开设的卡孔131的大小和形状也可以根据使用的拉线31大小及拉线31头部的形状进行设置,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置,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另外,在本实施例中,卡紧件15的形状、大小、结构和材质不做具体的限制,其只要能够将拉线护管33的第一卡紧部331容纳并卡紧在其形成的卡紧通道151内即可。例如,卡紧件15可以是固定在内手柄支架11上的圆形管道,第一卡紧部331穿入该卡紧件15的卡紧通道151内并与该卡紧件15过盈配合。当然,卡紧件15也可以是卡紧通道151的形状与第一卡紧部331外壁相互匹配的其他形状,比如椭圆形或者不规则的几何形状。同时,在本实施例中,卡紧件15与内手柄支架11的静联接方式可以是螺栓连接、螺钉连接或者销连接等固定连接方式,也可以是卡合连接这样的连接方式,或者还可以是卡紧件15与内手柄支架11之间通过一体成形形成一体件的方式进行连接。

本实施例的内手柄总成1,通过在内手柄支架11上静联接卡紧件15,并将第一卡紧部331穿设并卡紧在该卡紧件15内形成的卡紧通道151里,这样,卡紧件15会对拉线护管33施加往内手柄支架11方向的作用力,从而避免拉线护管33与内手柄支架11之间相互脱离,保证了内手柄13与拉线31之间配合的可靠性,进而保证车门能够从内侧正常开启和关闭,提高了内手柄总成1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请继续参照图2-4,上述卡紧件15可以包括:底座153和顶盖155。其中,底座153与内手柄支架11之间静联接,顶盖155盖合并锁紧在该底座153上,从而在底座153和顶盖155之间形成上述卡紧通道151。

具体的,底座153和顶盖155的形状、大小和结构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拉线护管33的形状和大小进行设置,例如可以将底座153和顶盖155设置成两个相互配合的空心圆柱体,或者也可以将底座153和顶盖155设置成空心的矩形柱体,或者也可以为了配合车门内饰的形状将底座153和顶盖155设置成空心的不规则多面体。

另外顶盖155和底座153的锁紧方式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任意锁紧方式,例如粘接、卡扣连接等。同时,底座153与内手柄支架11之间的静联接也可以采用现有技术中的任意可拆卸或者不可拆卸的固定连接方式,例如,卡接或者键连接。

通过将卡紧件15设置成相互配合的底座153和顶盖155的形式,可以方便内开拉线总成3的安装和维护,从而节省装配时间、提高装配效率并降低装配成本。

进一步,如图2-4所示,可以在底座153和顶盖155之间设置卡紧结构,用于将顶盖155盖合在底座153上。上述卡紧结构可以选用现有技术中任意卡紧结构,例如相互配合的滑槽和凸起。通过卡紧结构可以提高底座153和顶盖155盖合后的连接强度,并方便内开拉线总成3的维修和更换。同时也能够通过卡紧结构相互配合位置或者配合方式的选择与变换将拉线护管33的第一卡紧部331牢固的卡紧在顶盖155和底座153之间所形成的卡紧通道151内,避免第一卡紧部331在卡紧通道151内移动,从而更好的保证内手柄13和内开拉线总成3的配合,实现车门从内部的开启和关闭,提高内手柄总成1的使用寿命。

进一步,继续参照图2-4,在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卡紧结构可以包括:卡槽1531和卡头1551。其中,卡槽1531设置在底座153的侧壁的顶端,也即,图3和图4中所示的底座153的上端。如图2和4所示,卡头1551设置在顶盖155的侧面,从而使得卡头1551与卡槽1531能够相互配合以将该顶盖155盖合在底座153上。具体的,卡头1551可以是单独的部件并将其固定在顶盖155的侧面,也可以是与顶盖155一体的一体件。例如在较小宽度的顶盖155的侧面部分外凸形成凸起以作为卡头1551,或者在较大宽度的顶盖155上做部分切削以后形成凸起来作为卡头1551。

优选地,上述卡槽1531设置在与拉线31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的顶端,也即,图4中所示的前侧壁或后侧壁的上端,当然,也可以在前侧壁和后侧壁的上端均设置卡槽1531。将卡槽1531设置在与拉线31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上可以避免卡槽1531影响拉线31总成的安装,提高卡紧件15的可靠性。

更优选地,卡槽1531可以设置为四个,对称设置在相对的两侧侧壁的顶端。举例来说,如图4所示,在前侧壁和后侧壁上各开设两个卡槽1531,前侧壁上的两个卡槽1531和后侧壁上的两个卡槽1531相互对称。当然,卡槽1531的数量并不限制为四个,也可以是两个、五个或者六个。同时,前后两侧侧壁上的卡槽1531也可以不对称设置。

进一步,如图2-4所示,在另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中,上述卡紧结构也可以包括:卡口1533和卡爪1553。其中,卡口1533设置在底座153上;卡爪1553与顶盖155面向底座153的一侧表面连接,用于与卡口1533卡接以卡紧顶盖155及底座153。具体的,请参阅图4,卡口1533设置在侧壁上,卡爪1553与顶盖155的下表面连接。例如,可以单独设置一个卡爪1553并将其固定在顶盖155的下表面,或者是在顶盖155上往下形成一个与顶盖155之间为一体件的卡爪1553。通过设置卡爪1553和卡口1533可以提高顶盖155和底座153之间的连接强度,而且卡爪1553还能为第一卡紧部331提供附加的卡紧力从而避免第一卡紧部331移动,以更好的保证内手柄13和内开拉线总成3的配合,实现车门从内部的开启和关闭,提高内手柄总成1的使用寿命。

优选地,上述卡口1533设置在与拉线31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上,也即,图4中所示的前侧壁或后侧壁上,当然,也可以在前侧壁和后侧壁上均设置卡口1533。将卡口1533设置在与拉线31轴向方向平行的侧壁上可以避免卡口1533影响拉线31总成的安装,提高卡紧件15的可靠性。

更优选地,卡口1533可以设置为四个,对称设置在相对的两侧侧壁上。举例来说,如图4所示,在前侧壁和后侧壁上各开设两个卡口1533,前侧壁上的两个卡口1533和后侧壁上的两个卡口1533相互对称。当然,卡口1533的数量并不限制为四个,也可以是三个、五个或者六个。同时,前后两侧侧壁上的卡口1533也可以不对称设置。

在其他的优选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如图2-4所示的那样同时设置包括:卡槽1531、卡头1551以及卡口1533、卡爪1553作为卡紧结构,以使顶盖155和底座153之间获得更好的连接强度,从而避免拉线护管33在使用中发生位移造成车门无法从内侧开启和关闭。本优选实施方式中卡槽1531、卡头1551以及卡口1533、卡爪1553的具体设置方式、结构以及位置关系可参见上述实施方式。

另外,为了更好的卡紧第一卡紧部331以避免第一卡紧部331的移动,可以在底座153内设置多个与第一卡紧部331外径相配合的多个夹紧部1535。

实施例二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汽车,该汽车包括:车门以及上述内手柄总成1,其中,内手柄总成1中的内手柄支架11与车门内侧连接。

具体的,车门可以是现有车型中的任意车门,包括前车门和后车门。内手柄总成1的结构、工作原理及效果与上述实施例相同,具体可参见上述实施例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本实施例的汽车,通过在内手柄支架11上静联接卡紧件15,并将第一卡紧部331穿设并卡紧在该卡紧件15内形成的卡紧通道151里,这样,卡紧件15会对拉线护管33施加往内手柄支架11方向的作用力,从而避免拉线护管33与内手柄支架11之间相互脱离,保证了内手柄13与拉线31之间配合的可靠性,进而保证车门能够从内侧正常开启和关闭,提高了内手柄总成1的使用寿命。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方式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进行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方式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技术方案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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