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改善的贴合性的眼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682585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具有改善的贴合性的眼镜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人佩戴的眼镜,所述眼镜具有改善的贴合性,尤其是相对于佩戴者的
鼻部而言。
背景技术
旨在将人的视力矫正到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的眼镜以及旨在保护人的眼睛免受伤害的防护眼镜已知存在了若干世纪。这两种类型的眼镜通常置于鼻部上以及人的每一个耳朵上。人对一副眼镜贴合程度的感知主要受下述因素影响:眼镜在鼻部上以及在耳朵上的贴合程度、或许还有结合镜片是否过于靠近人的眼睛或面部、或者其他因素。一种用于改善眼镜的贴合性的方法为提供两个各自接触人的鼻部的每一侧的鼻垫,并且将每个鼻垫安装在称为垫臂的小的、柔性弹簧或线材上。然后可由光学专业人员使垫臂永久变形,以使得每个鼻垫接触其在人的鼻部的相应侧的可接受的位置处。如果人以稍微不同的方式或者在稍微不同的位置戴上眼镜时,垫臂可弹性地变形以在使用期间提供微小但自动的调整。具有垫臂鼻垫的眼镜得到了广泛应用,但它们具有一些已知的问题。首先,它们比固定鼻桥眼镜更为昂贵,所述固定鼻桥眼镜可在具有位于预定位置处的垫的情况下进行批量生产。第二,它们通常需要光学专业人员花费数分钟来对垫臂进行人工调整,随后才能够将它们交给人来使用,这会增加光学业务的人力需求和成本。第三,如果眼镜被碰撞或挤压,支承鼻垫的弹簧或线材垫臂可永久变形,这通常需要佩戴者返回到光学专业人员的办公室来固定和重新装配眼镜。具体地讲,具有固定鼻桥的眼镜也已广泛地用作太阳眼镜或防护眼镜。固定鼻桥被设计为贴合普通人的鼻部,尽管这种贴合可能并非是高度令人满意的,但眼镜的成本通常足够低,这使得使用者愿意以牺牲舒适度的代价来换取花费上的节省。然而,希望为人提供下述眼镜,所述眼镜提供改善的贴合性,尤其是在鼻部区域中,且不会增加眼镜的成本或者不需要光学专业人员的人工调整。用于尝试改善某些类型的眼镜的贴合性的某些先前现有技术描述于美国专利N0.4,762,407 (Anger 等人)、N0.6,074,058 (Anger)、和 N0.7,648,235 (Rosenfield)中。

发明内容
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公开了人用眼镜,包括用于支承至少一个镜片的框架;和固定至框架的鼻桥,其中所述鼻桥包括适于接触人的鼻部的第一和第二侧的第一和第二鼻垫,其中所述鼻垫相对于框架以大于38度的矢状角A保持在固定位置中。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矢状角A在41度和43度之间。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矢状角A大于41度,并且鼻垫还以大于25度的横向角B保持在固定位置中。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矢状角A在41度和43度之间,并且鼻垫还以在27度和29度之间的横向角B保持在固定位置中。本发明的眼镜可为防护眼镜、护目镜、太阳眼镜、美容眼镜、和/或视力矫正眼镜。所述眼镜可包括仅一个镜片,或可包括两个单独镜片。本发明的这些和其他特征详细地描述于下文中。


结合附图来描述本发明,其中在两个或更多个附图中,相同的参考标号指示相同的结构,并且其中:图1为结合本发明使用的固定装置的俯视立体视图;图2为设置在图1所示的固定装置上的一副固定鼻桥眼镜的俯视立体视图;图3为根据本发明的一副固定鼻桥眼镜的后视图;图4为根据本发明的一副固定鼻桥眼镜的底视图;并且图5为根据本发明的一副固定鼻桥眼镜的侧视图。在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中,示于附图中的眼镜及其部件并不具有精确的比例,但在本发明的其他实施例中,示于附图中的眼镜及其部件具有精确的比例并且这些附图可用于直接地举例说明某些角度、相对距离、或其他关系。
具体实施例方式本发明人已确定,通过将某些关键参数控制在不被认为先前已认定的范围内,具有固定鼻桥的眼镜可提供使用者会感觉到的相比常规固定鼻桥眼镜具有显著改善的贴合性。具体地讲,如果固定鼻桥被设计为使得它们具有一个、两个、或三个下文所述的关键参数,则眼镜在使用者鼻部上的贴合性据认为会得到显著改善。本发明的这些和其他方面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描述。为了有利于完整地理解本发明,将使用某些术语来指代特定角度关系,所述特定角度关系据认为对本发明的各种实施例的成功实施是至关重要的。图1示出了其上可设置几乎任何一副眼镜(如图2所示)的固定装置或固定架。通过使用这种类型的固定装置,可等同地比较几乎任何一副眼镜的角度、或距离、或其他维度特征。固定装置10详细地示于图1。固定装置包括基板12和背板14,所述背板14附接到基板以使得背板垂直于基板竖直地延伸。基板12测得为200毫米(mm)宽和125mm深,并且背板测得为200mm宽和70mm高。支承销16固定至沿背板宽度的中间位置,且支承销的中心位于背板的顶部下方22.8mm处。支承销在基板上方并且平行于基板延伸125mm的总距离。支承销的基部16B具有86.6mm的长度和30mm的直径,并且鼻垫支承部分16A具有38.4mm的长度和20mm的直径。鼻垫支承部分16A和基部16B之间的直径变化充当阻挡件16C,所述阻挡件16C用于定位待评估的眼镜,此时眼镜被朝着背板推送直至接触阻挡件。背板的顶部18充当眼镜腿或眼镜脚的支承体。使用相对于测试固定装置10定义的三个参考平面来确定与眼镜相关的某些角度。在基板水平设置并且从支承销的游离端(可称为固定装置的前面)观察固定装置时,矢状面20将支承销16竖直地等分或剖分成假想的左右半部。横向面22将支承销16水平地等分成假想的上下半部。额状面24垂直于矢状面和横向面,并且与镜片表面的最前部分相切。相对于这些平面测量的某些角度将在下文中参照图3、4、和5进行更详细的描述。
图2示出了设置在图1所示的固定装置10上的一副代表性的眼镜30。眼镜已被推送至靠着阻挡件16C,并且腿或脚32置于背板18的顶部18上,这将眼镜大致设置在当其被人佩戴时将占据的位置中。眼镜可包括延伸在鼻梁上的单一结构,并且提供位于佩戴者的鼻部的每一侧的鼻垫、或位于每一侧的单个单独鼻垫结构,并且这些布置方式均视为等效地用于本发明的目的。当每副眼镜以图示方式进行设置时,可将从一副眼镜测得的某些角度与从另一副眼镜测得的相应角度进行比较,即使它们的构造不相同。图3、4、和5示出了根据本发明设计的一副眼镜30的相关部分,以及矢状面20、横向面22、和额状面24。为了清晰起见,未示出测试固定装置10,但示出了三个平面,如同将眼镜30设置在图2所示的固定装置上。矢状角A示于图3中,并且其被定义为矢状面20与鼻垫表面50之间的平行于额状面24延伸的角度。横向角B示于图4中,并且其被定义为矢状面20与鼻垫表面50之间的平行于横向面22延伸的角度。额状角C示于图5中,并且其被定义为鼻垫表面与额状面24之间的平行于矢状面20延伸的角度。在每种情况下,针对测量目的,将鼻垫表面视为与鼻垫的支承表面相切的平坦表面。上述角度假定眼镜为对称的并且仅需要测量所述角度的一半,但直接测量整个角度(例如,就矢状角A而言,测量从一个鼻垫到相对鼻垫)也显然在本发明的范围内。此外,假定用于鼻部的每一侧的鼻垫为对称的,但可存在通常在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变型形式。本发明人利用上文指定的角度已确定,用于特定人群的固定鼻桥眼镜的鼻垫表面的最佳范围如下:矢状角A:优选地大于38度,更优选地大于41度,并且最优选地在41度和43度之间。横向角B:优选地大于25度,更优选地大于27度,并且最优选地在27度和29度之间。额状角C:优选地在12度和约16度之间,并且最优选地在约13度和约14度之间。上文指定的角度中的每一个、以及这些角度中的两者或全部三者的每种组合,据信对于受权利要求书保护的本发明的某些实施例的性能为至关重要的。具体地讲,在一个实施例中,矢状角A为关键参数。在另一个实施例中,矢状角A和横向角B均为关键参数。在另一个实施例中,角B为关键参数等等。已经发现的是,具有在指定范围内的一个、或两个、或全部三个角度的固定鼻桥眼镜为具有下述面部特征的某些人提供较好的贴合性,所述面部特征据认为是亚裔人的典型面部特征。较为显著的是,过去据称被设计用于“亚洲人贴合性”的固定鼻桥眼镜不具有本文所述和要求保护的角度,并且实际上似乎甚至不具有接近本文所述和要求保护的本发明的角度。这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制备的一副固定鼻桥眼镜的实例与当前公开获得的多幅固定鼻桥眼镜进行比较来说明的,如下文详细所述。SM实例I利用光学热塑性聚碳酸酯聚合物来注塑模制根据本发明的固定鼻桥眼镜的实例。将鼻垫与眼镜的框架一体地形成,其被设计用作防护眼镜。鼻垫具有4.6mmX 14.9mm的大致矩形的支承表面,所述支承表面具有68.5mm2的面积。鼻垫以固定空间取向设置在眼镜的框架中并且与它们的中心间隔开19mm。眼镜腿间隔开99.1mm。测量上文所述的示例性眼镜的矢状角、横向角、和额状角并且示于表I中。据信所述眼镜良好地适用于典型的亚洲人面部,并且当亚洲人佩戴者测试根据本发明的此实例的眼镜的贴合性时,均主观地认为眼镜贴合良好。比较例相对于上文所述的三个角度来评价当前市售的具有固定鼻垫的若干副眼镜。结果如表I所示。表I

权利要求
1.用眼镜,包括: a)框架,所述框架用于支承至少一个镜片;和 b)鼻桥,所述鼻桥固定至所述框架,其中所述鼻桥包括适于接触人的鼻部的第一侧和第二侧的第一鼻垫和第二鼻垫, 其中所述鼻垫相对于所述框架以大于38度的矢状角A保持在固定位置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矢状角A在41度和43度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矢状角A大于41度,并且所述鼻垫还以大于25度的横向角B保持在固定位置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矢状角A在41度和43度之间,并且所述鼻垫还以在27度和29度之间的横向角B保持在固定位置中。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眼镜为防护眼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眼镜为太阳眼镜。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眼镜为视力矫正眼镜。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眼镜为护目镜。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其中所述眼镜为美容眼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包括仅一个镜片。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镜,包括两个单独镜片。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人用眼镜,所述眼镜包括用于支承至少一个镜片的至少一个框架;和固定至所述框架的鼻桥。所述鼻桥具有适于接触人的鼻部的第一和第二侧的第一和第二鼻垫,其中所述鼻垫相对于所述框架以大于38度的矢状角A保持在固定位置中。所述眼镜可为防护眼镜、护目镜、太阳眼镜、美容眼镜、和/或视力矫正眼镜。所述眼镜可包括仅一个镜片、或可包括两个单独镜片。
文档编号G02C5/02GK103097939SQ201180043681
公开日2013年5月8日 申请日期2011年8月26日 优先权日2010年9月10日
发明者格伦·E·斯坦利 申请人:3M创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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