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冲压二道模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72557发布日期:2018-07-20 18:33阅读:425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冲压模具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冲压二道模具。



背景技术:

模具作为高效率的生产工具之一,是工业生产中使用极为广泛和重要的生产设备。采用模具生产制品和零件,具有生产效率高,可大批量生产,节约原材料,实现无切削加工等优点;产品质量稳定,具有良好的互换性;操作简单,对操作人员没有很高的技术要求等优点。

在管件冲压过程中,现有的技术情况是以管件形状定位,冲压后两冲压面有高低不平,达不到图纸要求,需要靠人工整形过检具来满足,合格率低,生产效率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了一种节约了加工成本的冲压二道模具。

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冲压二道模具,包括下模、上模和管件,下模上设置成型凹孔A,上模上设置成型凹孔B,上模盖合在下模上使成型凹孔A和成型凹孔B组合形成模腔,管件设置在模腔内,还包括成型切边刀A和成型切边刀B,模腔包含一端开口部和另一端开口部,在所述下模上,对应一端开口部的位置设置成型切边刀A,在所述下模上,对应另一端开口部的位置设置成型切边刀B。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压一道模具还包括定位销,下模上设置孔A,管件的侧部设置孔B,孔A和孔B组合形成与定位销相配合的定位销孔,定位销插入定位销孔内。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压二道模具还包括压片A和压片B,在所述上模上,对应成型切边刀A的位置上设置用于辅助成型切边刀A对管件进行切割的压片A,在所述上模上,对应成型切边刀B的位置上设置用于辅助成型切边刀B对管件进行切割的压片B。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压片A与上模为一体式结构。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所述压片B与上模为一体式结构。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1、管件成型后能够切边,使冲压面没有高低不平,长短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减少整形过检具,节约了加工成本。2、模具改为孔定位(定位销孔和定位销组合定位),管件放入模腔内,用定位销插入管件和下模版定位销孔内,启动冲床电源开关,使上模下移,开始冲压,管件成型切边,完成后,模具上移,取出管件。3、提高了合格率,提升了生产效率,提升了厂房的面积使用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与实施案例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上模与下模组合的爆炸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采用定位销孔和定位销组合定位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下模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图3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如图1所示,一种冲压二道模具,包括下模1、上模2和管件3,下模1上设置成型凹孔A4,上模2上设置成型凹孔B5,上模2盖合在下模1上使成型凹孔A4和成型凹孔B5组合形成模腔6,管件3设置在模腔6内,还包括成型切边刀A7和成型切边刀B8,模腔6包含一端开口部和另一端开口部,在下模1上,对应一端开口部的位置设置成型切边刀A7,在下模1上,对应另一端开口部的位置设置成型切边刀B8。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压一道模具还包括定位销9,下模1上设置孔A10,管件3的侧部设置孔B11,孔A10和孔B11组合形成与定位销9相配合的定位销孔12,定位销9插入定位销孔12内。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该冲压二道模具还包括压片A13和压片B14,在上模2上,对应成型切边刀A7的位置上设置用于辅助成型切边刀A7对管件3进行切割的压片A13,在上模2上,对应成型切边刀B8的位置上设置用于辅助成型切边刀B8对管件3进行切割的压片B14。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压片A13与上模2为一体式结构。

作为进一步的改进,压片B14与上模2为一体式结构。

在使用的时候:

1、管件3成型后能够切边。

2、模具改为孔定位(定位销孔12和定位销9组合定位),管件3放入模腔6内,用定位销9插入管件3和下模1版定位销孔12内,启动冲床(图中未显示)电源开关,使上模2下移,开始冲压,管件3成型切边,完成后,模具上移,取出管件3。

3、具体使用时,管件3设置在下模1的成型凹孔A4内,并通过定位销孔12和定位销9组合定位后,上模2在朝下模1方向运动的过程中,成型凹孔A4和成型凹孔B5组合形成模腔6,此时,上模2的压片A13和压片B14对管件3的两端产生挤压,使管件3的两端与成型切边刀A7和成型切边刀B8紧密接触,在紧密接触的过程中,逐渐实现对管件3两端的成型切边,使管件3一方面没有径向偏移,另一方面冲压面没有高低不平,长短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减少整形过检具,节约了加工成本。

4、与现有技术相比,改进后的冲压模具,管件3没有径向偏移,冲压面没有高低不平,长短尺寸符合图纸要求,减少整形过检具,节约了加工成本,提高了合格率,提升了生产效率,提升了厂房的面积使用率。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来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范围所述的形状、构造、特征及精神所为的均等变化与修饰,均应包括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