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杆管体的热处理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13827阅读:165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一种管体的热处理工艺,尤其是一种制造具有较高机械性能的钻杆管体的淬火、回火工艺,使其能达到V150钢级的标准。



背景技术:

石油钻杆是油田钻井的主要工具,结构中包括钻杆管体和钻杆管体两端的钻杆接头。在油气的开采和提炼过程中,要求钻杆管体必须能够承受巨大的内外压、扭曲、弯曲和振动。

随着石油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深井、超深井被开发,这对钻杆就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API系列钻杆中强度最高的是S135钢级,但随着钻井深度的增加,对钻杆的强度要求也在不断增加,S135钢级的钻杆已经无法满足部分深井的要求。

国外钻杆行业提出了V150钢级这一钻杆行业新钢级的标准。V150钢级钻杆对原材料和热处理能力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内公开的热处理工艺,很难达到V150钢级钻杆的技术要求,尤其是热处理后的钻杆管体的拉伸性能不能满足要求,相关的热处理工艺国外也未见报道。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靠的、便于操作的制造符合V150钢级的钻杆管体的热处理工艺。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包括淬火、回火,用于热处理工艺的钢种成分及含量为,C:0.24-0.30,Cr:0.85-1.20,Mo:0.50-0.75,V:0-0.05,Si:0.10-0.40,Mn:0.60-1.00,Cu:0-0.05,S:≤ 0.015,P:≤0.020,余量为Fe,单位为质量百分比,按如下步骤和工艺参数进行操作:

①淬火

a、将钻杆管体输送到升温至880℃-930℃的步进式淬火炉内,保温40-60分钟,

b、钻杆管体出炉后,15秒钟内进入10℃-30℃的淬火液,淬火时间不少于30秒;

②回火

将钻杆管体输送到升温至560℃-590℃的步进式回火炉内,保温60-85分钟,再将钻杆管体出炉,自然冷却至室温。

进一步的改进在于:

淬火后的钻杆管体在四小时内进行回火。

所述的淬火液为自来水,淬火液的温度通过冷却塔调节。

淬火步骤①中所述的钻杆管体在淬火液中进行自转,自转速率为70-100转/分钟。

按照步骤①和步骤②处理钻杆管体不多于200支后,做1次加厚端和钻杆管体的机械性能试验,试验项目为抗拉强度和冲击功,合格后,入库。本步骤是为了加强质量监控。所述的冲击功试验不合格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①和②进行淬火、回火热处理,重新淬火、回火热处理的次数不超过三次。

所述的冲击功试验合格时,抗拉强度偏高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②进行回火,回火次数不超过三次,抗拉强度偏低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①和②进行淬火、回火热处理,重新淬火、回火热处理次数不超过三次。

采用本发明对上述钢种的钻杆管体进行热处理后,钻杆管体的冲击功性能 好,与V150钢级标准值的54J相比,超出30%以上;而且热处理后的钻杆管体的强度、延伸率等力学指标均达到V150钢级的要求,填补了国内外的空白;本发明设置的热处理步骤简单,工艺参数合理,处理合格率达98%以上。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采用某公司的钻杆管体,其化学成分为,C:0.26,Cr:0.98,Mo:0.64,V:0.005,Si:0.22,Mn:0.75,Cu:0.03,S:0.001,P:0.008,余量为Fe,单位为质量百分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热处理:

①淬火

a、将钻杆管体输送到升温至910℃的步进式淬火炉内,保温60分钟;

b、钻杆管体出炉后,15秒钟内进入23℃的淬火液,淬火液为自来水,并以88转/分钟的速率进行自转,淬火时间40秒,其中淬火液的温度通过冷却塔调节,钻杆管体以一定速率自转是为了快速、均匀淬火,形成细小、均匀的晶粒组织。

②回火

淬火1小时内,将钻杆管体输送到升温至575℃的步进式回火炉内,保温70分钟;再将钻杆管体出炉,自然冷却至室温。经以上热处理步骤,钻杆管体的机械性能如下:

屈服强度 1090MPa

抗拉强度 1180MPa

延伸率 22.0%

夏比冲击功(21℃)纵向99J。

上述钻杆管体的机械性能符合下述V150钢级技术要求:

屈服强度1034-1138MPa

抗拉强度≥1103MPa

延伸率≥13.0%

夏比冲击功(21℃)纵向≥54J。

经本发明的钻杆管体的热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管体的金相组织,晶粒细小均匀,加厚端内外壁均为10级,管体内壁9级、外壁9.5级,为钻杆管体的抗拉、抗疲劳等方面的性能提供了保证。

按照上述步骤淬火、回火热处理钻杆管体100支后,做1次加厚端和钻杆管体的机械性能试验作为质量监控,试验项目为抗拉强度和冲击功。两项试验结果均符合V150钢级的技术要求,将上述处理的100支钻杆管体入库。

若冲击功试验不合格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①和②进行淬火、回火热处理,重新淬火、回火热处理的次数不超过三次。

当冲击功试验合格时,抗拉强度偏高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②进行回火,回火次数不超过三次,抗拉强度偏低的钻杆管体重新按照步骤①和②进行淬火、回火热处理,重新淬火、回火热处理次数不超过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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