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423162阅读:895来源:国知局
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座椅技术领域,特别是指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



背景技术:

目前后排座椅翻折结构应用越来越多,因此需要有靠背解锁按钮,用于座椅翻折的解锁按钮形式也比较多样化,但现有的解锁按钮基本上均为拉带结构,而拉带结构操作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以解决现拉带结构的解锁按钮操作不便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包括解锁手柄和外壳;所述解锁手柄与所述外壳活动式卡接配合;

所述外壳的上端开口;在所述外壳的底面上设置有十字型通孔;在所述外壳的外侧近底面处相对设置有第一卡脚和第二卡脚;

所述解锁手柄包括手柄、十字型杆及挡块;所述十字型杆的上端与所述手柄连接,所述十字型杆的下端与所述挡块连接;

在所述挡块及所述十字型杆上轴向设置有锁杆安装孔;

所述解锁手柄卡入所述外壳时,所述十字型杆穿过所述十字型通孔,所述挡块与所述手柄分别位于所述外壳的底面的内外两侧。

在所述外壳的底面上还设置有工字型开口;所述工字型开口与所述十字型通孔部分重合,形成王字型通孔。

所述外壳的上端所在的平面为斜面。

在所述外壳的上端设置有一圈翻边。

在所述外壳的外侧面设置有第一加强筋。

在所述外壳的内侧面设置有第二加强筋。

在所述外壳的底面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三加强筋,所述第三加强筋为楔形筋。

所述锁杆安装孔的中线与所述十字型杆的中线重合;所述锁杆安装孔贯通所述挡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申请通过解锁手柄与外壳的结构设计,并且解锁手柄与外壳的卡接配合;外壳与座椅靠背的卡接配合,解决了现有技术拉带结构的解锁按钮操作不便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解锁手柄的侧视图;

图2为解锁手柄的立体结构图;

图3为解锁手柄的俯视图;

图4为图3的A-A剖视图;

图5为外壳的立体结构图;

图6为图5的侧视图;

图7为图5的俯视图;

图8为图5的正视图;

图9为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装配图;

图10为图9的B-B剖视图;

图11为解锁手柄与外壳装配示意图;

图12为图11的C-C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解锁手柄,2外壳,3锁杆,11手柄,12十字型杆,13挡块,14锁杆安装孔,21第一卡脚,22第一加强筋,23第二加强筋,24翻边,25第二卡脚,26十字型通孔,27工字型开口,28第三加强筋,29外壳的底面。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以下的实施例仅是示例性的,仅能用来解释和说明本实用技术方案,而不能解释为是对本申请技术方案的限制。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如图1至图12所示,包括解锁手柄1和外壳2;所述解锁手柄1与所述外壳2活动式卡接配合;在本申请中,解锁手柄和外壳均为塑料材质并分别通过注塑一体成型。

所述外壳2的上端开口;在所述外壳的底面29上设置有十字型通孔26;在所述外壳2的外侧近底面处相对设置有第一卡脚21和第二卡脚25;在本申请中,外壳的外型为长方型管形结构,外壳的内径也为长方形;第一卡脚和第二卡脚用于与座椅靠背卡接固定。

所述解锁手柄1包括手柄11、十字型杆12及挡块13;所述十字型杆12的上端与所述手柄11连接,所述十字型杆12的下端与所述挡块13连接;解锁手柄通过注塑一体成型;手柄的外端面设计为符合美感的形状,并符合手指的按压。

在所述挡块13及所述十字型杆12上轴向设置有锁杆安装孔14;所述锁杆安装孔14的中线与所述十字型杆12的中线重合;所述锁杆安装孔贯通所述挡块。锁杆安装孔14用于安装锁杆3,锁杆安装孔的具体形状以配合的锁杆为准;在本实施例中,锁杆安装孔为圆形孔,锁杆插入锁杆安装孔的部分也为圆形杆。

所述解锁手柄卡入所述外壳时,所述十字型杆穿过所述十字型通孔,所述挡块13与所述手柄11分别位于所述外壳的底面29的内外两侧,挡块用于防止解锁手柄从外壳上脱出。

在所述外壳的底面29上还设置有工字型开口27,工字型开口用于防止挡块与外壳摩擦;所述工字型开口与所述十字型通孔部分重合,形成王字型通孔。

所述外壳的上端所位于的平面为斜面。在所述外壳的上端设置有一圈翻边24。

在所述外壳的外侧面设置有第一加强筋22。在所述外壳的内侧面设置有第二加强筋23。第一加强筋22和第二加强筋23用于加强外壳2的强度。

在所述外壳的底面的下表面设置有第三加强筋28,所述第三加强筋为楔形筋,用于加强十字型通孔处的强度。

本座椅靠背解锁按钮总成由解锁手柄和外壳组合而成,通过第一卡脚和第二卡脚固定在座椅靠背上,通过锁杆安装孔固定锁杆,按压解锁手柄即可完成座椅靠背解锁。

以上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因此,上述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不应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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