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发动机动力传递系统,包括:
发动机,所述发动机具有输出元件;
变速器,所述变速器具有最大额定功率并且具有与发动机输出元件联接的第一轴,其中发动机构造成产生大于变速器的最大额定功率的最大功率水平;
变速器中的齿轮装置,所述齿轮装置与第一轴联接并且构造成产生多个速度比;
第二轴,所述第二轴与齿轮装置联接;
车辆轮轴,所述车辆轮轴与第二轴联接并构造为被所述第二轴驱动;
发电机,所述发电机被构造成由发动机间歇地驱动以产生电力;和
马达,所述马达构造成从发电机接收电力并驱动车辆轮轴;
其中,所述变速器和所述马达被构造为组合以将所述车辆轮轴驱动至最大功率水平,而所述变速器不超过其最大额定功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第三轴,所述第三轴构造成绕过所述齿轮装置由所述第一轴驱动:其中,发电机被构造成与第三轴联接并由第三轴驱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动力输出传动系,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构造成与第三轴联接;和
齿轮组,所述齿轮组将发电机与动力输出传动系联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还包括与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联接的动力输出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齿轮组构造成选择性地使所述发电机与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脱离。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三轴构造成由所述第一轴直接驱动并且以与第一轴共同的速度被驱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一轴和所述第三轴彼此邻接。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动机被构造为通过所述变速器和所述第二轴向所述车辆轮轴供给动力,并且同时通过所述第三轴和所述马达向所述车辆轮轴供给动力。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中,还包括第二车辆轮轴,所述第二车辆轮轴与所述变速器联接并且与所述车辆轮轴一起被驱动;其中,马达被构造为一起驱动这两个车辆轮轴。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变速箱,所述变速箱联接在所述马达和所述车辆轮轴之间;其中,变速箱包括:
输出齿轮,所述输出齿轮被构造为驱动所述车辆轮轴;
由马达驱动的输入齿轮;
承载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的第一齿轮轴;
承载第三齿轮、第四齿轮和第五齿轮的第二齿轮轴;和
链接第五齿轮和输出齿轮的链条;
其中,所述变速箱构造成交替地使得第一齿轮与第三齿轮啮合或使第二齿轮与第四齿轮啮合。
11.一种发动机动力传递系统,包括:
驱动第一轴的发动机;
与第一轴联接的变速器;
变速器中的齿轮装置,所述齿轮装置构造为由第一轴驱动并构造为产生多个速度比;
第二轴,所述第二轴与齿轮装置联接并且构造为相对于第一轴以各种输出比被驱动;
车辆轮轴,所述车辆轮轴与第二轴联接并构造为被所述第二轴驱动;
第三轴,所述第三轴被构造为相对于第一轴以单个输出比由第一轴驱动;
发电机,所述发电机被第三轴间歇地驱动以产生电力;和
马达,所述马达与发电机电联接并构造成从发电机接收电力以驱动车辆轮轴。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动力输出传动系,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构造成与第三轴联接;和
齿轮组,所述齿轮组将发电机与动力输出传动系联接。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还包括与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联接的动力输出单元,所述动力输出单元构造为将发动机动力传递至附接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齿轮组构造成选择性地使所述发电机与所述动力输出传动系脱离。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第三轴构造成由所述第一轴直接驱动并且以与第一轴共同的速度被驱动。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车辆轮轴壳体,车辆轮轴的至少一部分容纳在车辆轮轴壳体中;
变速装置,所述变速装置连接在马达和车辆轮轴之间;和
变速装置壳体,变速装置容纳在变速装置壳体中;
其中,变速装置壳体固定在车辆轮轴壳体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第二车辆轮轴,所述第二车辆轮轴与所述变速器联接并且与所述车辆轮轴一起被驱动;其中,马达被构造为一起驱动这两个车辆轮轴。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其中,所述发动机被构造为通过所述变速器和所述第二轴以第一水平向所述车辆轮轴供给动力,并且同时通过所述第三轴和所述马达以第二水平向所述车辆轮轴供给动力,使得车辆轮轴从发动机接收的总动力等于第一水平和第二水平的总和。
19.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系统,还包括:
变速箱,所述变速箱包括变速装置并且联接在马达和车辆轮轴之间;和
推进轴,所述推进轴联接在变速箱和车辆轮轴之间,并构造成驱动车辆轮轴;
其中,变速箱包括:
由推进轴承载的输出齿轮;
固定在马达上并由马达驱动的输入齿轮;
承载第一齿轮和第二齿轮的第一齿轮轴;
与第一齿轮轴间隔开并承载第三齿轮、第四齿轮和第五齿轮的第二齿轮轴;
链接第五齿轮和输出齿轮的链条;和
致动器,所述致动器构造成可替代地实现第一齿轮与第三齿轮的啮合,或第二齿轮与第四齿轮的啮合,以通过变速箱提供两个速度比。
20.一种用于作业车辆的动力传递系统,包括:
内燃机;
第一推进轴,所述第一推进轴构造成由内燃机驱动;
变速器单元,所述速器单元具有变速器壳体和与第一推进轴联接的输入轴,该输入轴延伸到变速器壳体中;
齿轮装置,所述齿轮装置构造为提供多个速度比并布置在变速器壳体中,所述齿轮装置在变速器壳体内与输入轴联接;
前车辆轮轴,所述前车辆轮轴构造为通过变速器由内燃机驱动;
第二推进轴,所述第二推进轴将前车辆轮轴与变速器联接;
后车辆轮轴,所述后车辆轮轴构造为通过变速器由内燃机驱动;
第三推进轴,所述第三推进轴将后车辆轮轴与变速器联接;
齿轮组;
第四推进轴,所述第四推进轴将齿轮组与变速器联接;
发电机,所述发电机与齿轮组联接并且被构造成被间歇地驱动以由此产生电力;
马达,所述马达与发电机电联接;和
变速箱,第二推进轴延伸通过所述变速箱;
其中,马达构造为通过变速箱驱动前车辆轮轴和后车辆轮轴。